一個邪惡陰毒的判決 – 評巴東法院對鄧玉嬌的判決

– 評巴東法院對鄧玉嬌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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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8日訊】在全國民眾巨大的壓力下面,中共對鄧玉嬌的案件幾易其稿,以至於在昨日的判決上,鄧玉嬌仍然被判是「故意傷害罪」,但免於刑法。從處罰力度的減輕來看,完全是廣大民眾萬眾一心的壓力促成的,但判決的邪惡本質沒有改變。從另外一個角度講,這個判決恰恰是中共法院的一個真實寫照,給全國民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普「法」 教育課。只有中共的法庭才會做出如此這樣荒誕的判決。換言之,如果不做出這樣的判決,就不是中共的法庭了。這個判決給我們幾點啟示:

一、從今以後,中共官員可以任意欺凌中國的女子,而無需擔心受到合法的自衛反抗;因為在受到強暴的時候,中國女子的自衛是有罪的。

二、這個判決給中共的官員開了綠燈,他們可以任意欺凌中國女子,而不必擔心受到嚴懲。

三、就在這樣一個明顯的女子自衛的案子中,在中共的法庭上都沒有道理可談,更不用期望其他影響中共利益的案子能得到公正對待,也就是在中共的法庭上無理可講。這說明,中共法庭沒有必要在中國的土地上存在,中共沒有必要存在。

四、中共寧願摧殘中華民族的道德底線,也要維護權貴的利益。

中共的判決表面上免於鄧玉嬌處罰,實際上處罰本身就是不應該存在的。這就是中共的邪惡和陰毒之處。在被強暴的情況下,鄧玉嬌正常自衛都不能得到合法的保障,今後面對中共黑白兩道的追殺,鄧玉嬌的安全,何以得到保障?其他更加多的女子能夠得到保障嗎?在這個判決中,自衛的人沒有得到保護,更談不到讚揚。施暴的人,卻逍遙法外。可謂是千古奇冤。

由此可見,中共的地方法院在中共解體前絕不可能做出獨立的、公正的司法判決。由此也可推斷,在幾天前,江西南康上演的維權抗暴的起義模式,才是中國民眾獲得解放的途徑。只有解體中共,才能真正恢復社會的公正,民眾的自由才能獲得保障。

中國過渡政府,向為鄧玉嬌呼籲、爭取公道的律師、網友、新聞工作者們表示敬意!你們的努力,雖然沒有在中共的法庭上贏得公道,但在中國的大地上贏得了公道,也為推動解體中共做出了巨大貢獻。

中國過渡政府
200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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