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7日訊】(BBC中文網記者樂安報導)和中國以往許多「敏感」案件一拖再拖不同的是,鄧玉嬌案星期二如期開庭,經過簡短得幾乎如同做戲的庭審之後,這位不肯受辱而刺死尋歡小吏的烈女被認定防衛過當有罪,但免予刑事處罰。
法庭的說法是她有自首情節,且司法鑑定認為她有「心境障礙」。
法庭如此的判決結果有著很高的「技術含量」,一方面認可了起訴罪名中的故意傷害,另一方面又免除了鄧玉嬌的牢獄之災。讓當局找到了台階,也多少挽回了些讓鄧貴大等人搞得相當襤褸的面子。
如今,雖然鄧玉嬌走出法庭,重獲自由,但這次審理涉及更多的是鄧本人的行為性質和法律責任,我們並沒有看到更多的事實,包括本是加害者的鄧貴大等人到底幹了什麼。
法庭一筆帶過的審理並沒有解開圍繞案件真正起因的謎團,也沒有回答以前當地官方前後矛盾的說辭所引發的質疑。
但是,顯然來自巴東縣「上頭」的幹預讓這一案件在沒有完全解開真相的情況下,得到了一個多少還算公正的結果。儘管,也許正因為真相的缺乏,防衛過當的認定已經引起爭議。
正向幹涉
在西方的語境下,「幹涉司法」無疑是件壞事。但在當下的中國,沒有來自更高層的幹涉,普通百姓如鄧玉嬌者連這種「扭曲的公正」恐怕也拿不到。
鄧玉嬌得以保全自己清白的同時又免卻牢獄之苦,不光得益於當時她手中那把刀這一「硬件」,也得益於網民的舌頭這一「軟件」。
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沒有普通百姓,也就是那位涉嫌侵犯幼女的前深圳海事局林書記眼中的「屁民」的強大網上輿論,連來自上峰的幹涉也將難以期待。
因此也可以說,鄧玉嬌案的結果是一場「屁民」的勝利。
雖然和來自官方的幹涉一樣,網民的輿論和媒體一邊倒的報導頗有些「媒體審判」的味道,但回顧整個案件,無論是當初主動為鄧玉嬌代理的律師對網站和媒體的談話,還是週二新華社發出的庭審照片,都不符合西方標準嚴格意義下的「不幹涉司法」。
但即便看慣了法庭素描畫像而非照片的西方眼球也應該仍然看得慣真相和公正。因此,針對這一案件的網民輿論無疑可以被看作一種積極的力量。
正如案件本身的審理程序或有問題而結果尚差強人意一樣,普通網民的言論嚴格來講雖可能「影響司法」,但這種影響的效果卻是正向的,實際上縮小了「枉法」的可能。
在中國,「夢幻娛樂城」一類半公開色情場所的出現並普及到「野三關」這樣的鎮一級地方已非一日。這些年來也不斷出現烈女子不肯受辱跳樓、疑似「被跳樓」致殘、致死的案例,其中絕大多數均不了了之。
這次鄧玉嬌得以保全自己清白的同時又免卻牢獄之苦,不光得益於當時她手中那把刀這一「硬件」,也得益於網民的舌頭這一「軟件」。
更響亮的聲音
不過,我們也應該看到,目前的勝利也僅僅是「屁民」的勝利,也僅僅是勝利的一步。
即使在輿論的強大壓力之下,案發當地仍然出現了對律師工作的幹涉、對維權調查人士的騷擾甚至對記者的毆打。
雖然倖免一死的另兩名涉案人員已被「嚴肅處理」,我們還不知道會不會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雖然鄧玉嬌被免除了刑事處罰,但我們還不知道她的「有罪記錄」對她的前途會有什麼影響,還不知道她今後能否也能免於民事責任的追究。
在這些方面也許還需要「屁民」們更響亮的聲音。
何況我們還可以設想,如果案件不是發生在野三關,如果被刺死的不是鎮這個中國最低一級政權的小小招商辦主任,而是更大的地方,更高的官員,結果又會如何?
可以設想,如果不是巴東官員不理解政府「維穩」的苦處,讓案件發生在「敏感」的「六四」20週年之際,結果又當如何?
但無論如何,從這次「屁民」們的勝利,我們看到了中國需要什麼樣的官民互動。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