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6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15日法新電)美國聯邦上訴法庭今天裁定艾克森美孚石油公司(Exxon Mobile Corp),因1989年「艾克森.瓦爾狄茲號」油輪(Exxon Valdez)在阿拉斯加州近海漏油事件,必須支付5億750萬美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並外加利息。
加州巴沙迪納(Pasadena)美國第9上訴法庭的裁決,符合去年最高法院建議的金額,法院還判定原告必須從溯自1996年9月原判決日起,支付5.9%利息。
累計應付利息金額可能是5億750萬美元罰款的一倍之多。
但比起民事訟案陪審團在1996年下令必須對阿拉斯加州原住民、漁民、商家及其他人支付50億美元損害賠償,算是九牛一毛,不過,在艾克森提出上訴後,這筆賠償額後來已有減少。艾克森美孚石油公司總部設在德州爾文(Irving)。
法院在裁決書中指出:「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任何一方是明顯贏家。」
「被告欠原告5億750萬美元賠償金,根據律師言詞激辯,這是金額第4大的懲罰性賠償,但已比原先裁定50億美元賠償削減約9成。」
上訴法庭還下令,各方支付自己律師費和訴訟費用,這家石油巨擘將再增加7000萬美元支出。
此事起於「艾克森.瓦爾狄茲號」於1989年3月間,撞及位在阿拉斯加州東部海岸,威廉王子灣(PrinceWilliam Sound)內礁石,導致這艘超級油輪有5萬噸原油溢入海中。(譯者:王黛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