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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海:兩岸緩解假象 模糊敵我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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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賴仁中/專訪

「一名中國人士侵入我國軍區拍照事件,讓我看到台灣國家安全、社會治安的隱憂,以及司法的草率!」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中華法學會副秘書長張學海感觸良深的說。

張學海表示,愈來愈多中國人進出台灣,海基會估算今年全年可望突破八十萬人次,但政府與傾中人士,只看到商機、漠視危機,對於伴隨而來的不法,未見預防與強化管理,反而處處鬆綁、儘量通融,走的是倒退路。

如此時空背景下,當國人發現若干外患罪處罰條文竟如此輕微時,執法部門仍麻木地以輕罪視之,卻不思應否即刻修法。

張學海尤其憂心的,不是明槍明劍的敵人,而是隨著兩岸熱,我們的敵我意識日益模糊、把危機當成了轉機。

攸關國安法令 必須通盤檢討

問:先談法的部分,你認為刑法外患罪要修正嗎?

答:中國人士馬中飛5月25日侵入軍營拍攝資電作戰指揮部設施,不論有罪無罪,涉及的刑法第一一二條「侵入軍事處所罪」為一年以下輕罪,此罪是為維護國安而設,罪責這麼輕會有嚇阻作用嗎?即使不把本案被告放走,認定有罪加以處罰,恐怕也是易科罰金繳個錢就沒事,就算關也關不了多久。

還有,如果有人不只侵入軍事設施拍照,還進一步侵入機密單位,拍到機密文件內容,如同諜報員竊取軍機的嚴重情節,外患罪第一一一條對於這種刺探和收集國防秘密文書行為,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是重罪。由上看,攸關國安的處罰規定有必要通盤檢討,執法部門不能再麻木地繼續以輕罪視之。

問:檢方直接將被告馬中飛釋回引起議論,你的看法?

答:許多疑點尚未釐清,就讓人走了,被告隔天回國還大放厥詞,批這批那、或避重就輕為自己開脫,檢察官辦案方式令人不可置信。

媒體報導檢察官責成邀訪單位日後有需,要協助被告馬中飛隨傳隨到,還說記憶卡內被刪除的資料送鑑識單位要設法救回等,如此說法,意思是案情還要釐清,可是沒有任何強制處分讓被告離去,檢方不可能傻到以為被告真會乖乖待在台灣讓司法調查,合理懷疑本意是放馬回中,反而留下是否有政治考量的疑點。

事涉國安案件 辦案規格應高

我認為,事涉國家安全,檢方應拉高辦案規格,將人犯限制出境,密集傳訊邀訪單位、隨團領隊、導遊、與案情有關之人等,以更周延態度和嚴密方式調查蛛絲馬跡,釐清案情盡釋眾疑才是,不能因為是中國參訪人士而有不同作法。

問:除了修法與偵查作法外,你還觀察到什麼?

答:馬中飛返中後高調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有立委跟他說到檢察官的政治立場,以及他在憲兵隊拘留室時,台灣軍法處來電質問為何給他戴手銬等,假使這些都是胡說八道,表示他對本案的供詞,恐怕也有不少謊稱之處,但檢察官似乎完全相信,豈不諷刺。

如果說法皆實,則暴露台灣司法、軍法機關內部及立法委員,在本案中將單純司法案件泛政治化,馬團隊向中傾斜,難道司法、軍法機關也如此嗎?一遇涉及中國的案件,行政就要介入、司法就得聽話?

這讓我想起日本著名司法獨立故事,一八九一年俄國皇太子尼古拉(尼古拉二世 )訪日,當時俄羅斯是歐陸強權,日本明治維新不久,國力尚弱,因而誠惶誠恐招待這位未來沙皇,日方很清楚尼古拉此行目的是來打探日本國力虛實,全國充滿不安氣氛,結果有人按捺不住,揮刀砍傷尼古拉,雖送醫後無大礙,俄方仍要求對刺客處以極刑,否則遣兵攻日。

依當時日本法律,除非受害對象是日本皇族,不然持刀砍人未遂最多處無期徒刑,俄方不接受這樣解釋,日本政府與外交單位因而一再向司法施壓,希望將刺客處死,大審院院長兒島惟謙表示不能例外,日方高層均問:連亡國滅種也不能例外?兒島惟謙回答:日本若因此亡國,那就讓它亡國吧,至少世人會記得日本曾經是一個司法獨立國家。

我想問,台灣長期司法改革有培養出「台灣的兒島惟謙」嗎?

陸客大量來台 威脅治安國安

問:現今中國人以參訪、觀光、投資等各種名義大量進出台灣,執政高層看到的是巨額商機與兩岸關係緩解,你覺得到底是福是禍?

答:陸委會統計中國人來台人數,由九十二年十三萬四千人次增至九十六年三十二萬人次,今年來台數已突破三十萬人次,海基會秘書長高孔廉曾說,未來如能達到每天三千人次上限,今年全年可突破八十萬人次,創造可觀商機。

有些人只看到商機,但每天有三千名中國客在台灣各地趴趴走,會產生多少問題?去年8月馬政府上台後第一次治安會報,連內政部自己都直言,「如果每日開放至三千人,對社會安定易形成隱憂」。

大量中國人士在台,對我國治安和國安都是威脅。治安方面,以過去五年中國人入境後被查獲非法行為者計二萬六千人,除大宗的三成多非法打工,假結婚二成,賣淫一成八,其餘還有犯行嚴重的公共危險、妨害性自主、殺人、走私、毒品、違反國安法等犯罪類型。

再從走勢看,若干犯罪隨著中國客增多也高起來,比如假結婚前年查獲四○五人、去年八三九人,逾期居留前年一○五五人、去年增為一三四一人等。另法務部統計去年關在我國監獄的五十六名中國籍人士,犯重罪的毒品案占二十一.四%、擄人勒贖十六.一%、殺人十.七%、強盜八.九%。此外,民間概估匿藏在台的中國人黑數起碼數萬之多,這些行方不明、身分不詳者對我國社會是多大的威脅啊!

你想想,過去我們管制嚴,中國人也設法以假身分、偷渡等方式來台,但起碼透過管制,進來台灣犯罪總要跨過幾道門檻,我們可以因此過濾掉一些「進口犯罪」,減少對我國社會治安和國安的衝擊。

現今寬鬆了,他們來去更易,警方就擔心有人以觀光等名義來台後,脫隊或利用自由行程犯罪,幹一票就走人,一段時間後再來,如此周而復始,這要台灣警察怎麼查?

上個月媒體才報導警方查獲一名中國女經理來台觀光,趁機脫隊賣淫;馬中飛如果不是被逮到,又有誰知道他悄悄去拍我方軍事設施。

國安情況亦復如此,中國人入台愈容易,敏感身分者假參訪、觀光等名目入台情蒐愈方便;過去我方查獲匪諜案,有幾起是將軍機資料用傳真、電郵等傳送出去時遭截獲,今後他們派情報車手直接來台面收或交易軍機資料,再直接帶出去豈不是更便利、安全。

應對特定對象 擴大按捺指紋

問:這是否表示,我方應對中國人來台問題與來台名目加強管控?

答:當然,目前查緝中國人在台犯罪面臨最大的問題,在於嚴重欠缺刑事案件基本資料如DNA、前科檔案等,且對於中國人在台犯罪無刑罰加重之處罰,我認為政府應對特定對象擴大按捺指紋與建檔管理措施,以及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增訂中國人在台犯罪應加重處罰之規定。

對於非本國籍犯罪嫌疑人,在涉案案情未釐清前,尤要強化境管、羈押等強制偵查作為,否則如馬中飛在案子未結前早已離境,不但達不到司法嚇阻犯罪,反易讓人覺得我國司法過於寬鬆,造成有樣學樣的負面效應。

還有對於中國觀光及參訪團體,應慎重考慮以制度來節制團體以外的自由行程,並科以業者、邀訪單位加強約束來台團體的更多責任。

我再舉馬中飛之例,移民署證實邀訪馬先生的中華民國商品流通產經協會只是一人辦公室、一張辦公桌;這說明有些邀訪團體或參訪名目,主管機關到底有沒有從嚴審核,對於審查有疑慮之申請案或身分特殊之參訪團,有無切實了解所謂參訪活動是否名實相符,以及是否對有疑慮個案斷然做出駁回處置等,這些都有很大的檢討空間。

中國引君入甕 馬政府竟自喜

問:感覺馬政府對於兩岸熱,看到的全是正面利益,渾不覺有什麼不妥。

答:這才最可怕,少了敵我意識,不知道危險在哪裡,韓詩外傳有云:「福之本,起於憂,而禍起於喜」,以前中國對我文攻武嚇,我們很清楚敵人的伎倆,做好因應防備,現在中國以「經濟力」與「軟實力」作為對台政策的基礎條件,讓台灣「向中傾斜」,頗有引君入甕的味道,沒想到馬政府真的「入甕」,不但不察,還以兩岸走向緩解沾沾自喜,這是最令人憂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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