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7日訊】「支援西藏委員會」在北京奧運開幕的前幾天,就去年3月中共鎮壓西藏的慘案,向西班牙法院提告中共國防部長梁光烈、國家安全部長耿惠昌、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慶黎在內八名中共官員違犯種族滅絕罪和反人類罪。
這個提告再次引起國際社會對西藏問題的關注。近日,西班牙國家法院(National Court)法官Pedraz正式發函給中共當局,要求進入中國就梁光烈在內的八名中共官被控的犯行進行訊問。消息傳來令人振奮。
西班牙法院對於外國官員違反國際刑事法規定的嚴重犯行,主張適用「普遍管轄原則」(universal jurisdiction)進而受理控告、進行調查、發通緝令以至於起訴犯有國際刑事法嚴重罪行的外國官員,在近十年以來迭有表現,可說是維護國際司法正義上的優等生。
最著名的案例,莫過於許多國際法學者推崇為繼納粹紐倫堡大審判後,國際司法史上最重要的案件之一:起訴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違反種族滅絕罪、反人類罪或反人道罪、酷刑罪、謀殺等罪名,要求英國逮捕及引渡乙案。
當時西班牙以其國內法認定這個外國獨裁者所被控的是嚴重違反人類價值的罪行,因此應適用「普遍管轄原則」,以及英國幾經周折,最後上議院認定皮諾切特以「前國家領導人」地位沒有司法豁免權,這些在「管轄權」及「豁免權」的最終認定上都令人喝采,在國際上傳誦一時。
然而,西班牙法院並未就此告歇。目前在西班牙法庭進行審理的還有法輪功案件。法輪功在全球30個國家提告23個主要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違反群體(種族)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西班牙沒有缺席。
包括「支援西藏委員會」(the Tibet Support Committee)控告江澤民、李鵬、梁光烈等中共官員的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就筆者所知列表如下:
年月份 |
被告中共官員 |
被控罪名 |
提告 |
2003.10 |
江澤民、羅幹 |
群體滅絕罪、酷刑罪 |
法輪功學員 |
2004.09 |
賈慶林 |
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 |
法輪功學員 |
2005.06 |
江澤民、李鵬 |
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 |
支援西藏委員會 |
2005.11 |
薄熙來 |
群體滅絕罪、酷刑罪 |
法輪功學員 |
2008.07 |
梁光烈等八名 |
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 |
支援西藏委員會 |
西班牙法院在法輪功案件上的重要突破
法輪功案件目前在西班牙法院有重要的正面進展。
以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羅幹的案件為例,西班牙憲法法庭六位法官在2007年年底一致同意適用「普遍管轄原則」,理由在於中國未簽署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而中共高官又實際參與這些犯行,因此無法在中國直接進行調查犯行的現實情況下,其他國家有必要為法輪功學員所遭受到的群體滅絕(genocide)的迫害伸張司法正義,該法院就此下令展開司法調查。
西班牙憲法法院希望能將這些罪犯引渡到西班牙受審,因此要求「國際警察組織」(the INTERPOL)在被告出訪到外國時協助逮捕及引渡。此舉堪稱西班牙繼皮諾切特之後,向違犯反人類罪行的外國的獨裁領導人及參與迫害的高官開鍘的又一司法義舉。國際媒體理應將此國際司法中重要的一章廣為傳播。
另外,在法輪功學員控告賈慶林的案件中,西班牙法官依斯馬爾雷諾(Ismael Moreno)和檢察官胡安戴莫拉(Juan del Moral)於2007年7月在馬德里面見三位來自愛爾蘭、澳大利亞及法國的法輪功證人,聽取他們親身受到中共酷刑迫害的經歷,同時為該案取證。
法輪功案件的西班牙代表律師卡洛斯‧伊克雷西亞斯表示,賈慶林案件是西班牙司法史上首次在受理非西班牙籍受害者的國際刑事案件過程中,進展到法官會見證人這一步。之前,西班牙法庭已展開此案調查取證,包括向海牙國際刑事法庭發函確認它沒有受理起訴賈慶林的案件,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索取有關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權報告、向西班牙外交部索取所有有關中共政權迫害法輪功方面的資料,以及要求中國駐西班牙大使館提供被告的相關消息。
西班牙對中國人的司法義舉值得鼓勵
儘管邪惡的中共會在所有對不起中國人的犯行上繼續做困獸之鬥,然而擺在眼前的事實是,今年起,赤棉的五大共產魔頭從「酷刑總司令」康克由起,開始在ECCC特別法庭上陸續受審定罪,而西班牙法院也不懈的對中共高官違犯的反人類罪的真相展開司法調查。
西班牙法院為中國人、為藏人主持公道的義舉,值得國際人權界喝彩!這一切不是歷史的偶然,是歷史的必然。在歷史的關鍵時刻,我們更期待中國人民眾自清門戶,及早解體中共,將中共邪黨送上審判台,送入歷史的灰燼!(//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