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7日訊】除了在人大發言,蔡主任其華在4月間還接受了《財經》記者的採訪,著重談“三峽工程的後續工作”,包括移民、生態和地質災害防治。依她所說,“後續工作的整體投資規模”,目前尚無法預知。但據她任主任的長江委2008年一份《三峽水庫可持續綜合利用規劃研究報告》,在接下來的十年間,“後三峽”至少還要中央財政拿出近1000億。
1000億!曾幾何時,“如此偉大之三峽工程,僅花1300億”言猶在耳,慶功的禮花還沒放完,與總投資不相上下的後續投入又訛上了。
中央財政的錢從哪兒來–中南海並不是一只能下金蛋的母雞。作爲納稅人,我們似乎有權問一句:三峽工程究竟要花多少錢?如果說完工之後的十年間還要1000億,二十年、三十年之後呢——就由中央這麽一直貼補下去麽?
三峽工程除了一大堆“世界第一”(第一宏偉規模、第一單機和總裝機容量、第一長水庫、第一多移民……)其挾大口號和鄧小平威望在各個階段變著花樣一路“釣魚”,恐怕無工程能企及。
“釣魚”在中國,主要依仗“政治第一”和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先在大口號下以“花小錢辦大事”這種美夢,騙得除了打天下之豪情什麽也不懂、而且事情幹砸了絕不會被追究的“老革命”的信賴,然後把上不上、下不下的爛攤子撂給他們,逼他們追加錢。比如黃河上的三門峽;比如長江中游的葛洲壩,還有我們已經面對而且還要面對下去的長江三峽。
怎麽個釣法?在1989年,金融專家本來已經算出三峽工程的總投資不會少於5900億,到1992年造勢迫人大通過時,楞是只說570億。獲得通過之後,立刻長到750億,不過三年,又長到960億和1200億。到了1997年,內部終於承認6000億元,與工程的反對派10年以前爲他們作的計算接近。奇怪的是,到了21世紀,到工程已經發電、有了收入之後,總投資變成了1300億(有時候也說1800億);原先說的三峽工程三大專案:樞紐工程(大壩、電站、船閘等)、輸電和移民,此時已經變成兩項,輸變電給刨出去了。
如今中國已經不是全然的計畫體制,全民所有的企業正一個個“轉型”到權貴手裡。三峽工程已經開始發電盈利,但後續災難正陰雲般籠罩著,怎麽對待?在“具有中國特色”的市場上下其手的貪官–從總理到科長–都知道的一條鐵律是:賺錢是自己的,出事國家兜著,於是我們聽到了蔡主任以人民代表身份給出的主意:“後三峽”問題政府買單。
發電掙的錢呢?早在2003年,在“工程建設者們只用總投資的一半就完成了三分之二的工程”的時候,曾有工程院院士鄭守仁代表三峽當局爲百姓詳細講解三峽工程資金的來源。他的結論是:工程總投資不會超過1800億元。其中1000億來自“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即所謂“全國人民建三峽”。
這是怎麽回事呢?原來三峽工程議論之始,打的本是世界銀行、亞洲銀行、進出口銀行的主意。不料世界新的環保和人權大潮風起雲湧,上述被環境組織盯著的銀行,根本沒有可能爲三峽工程這種無論在決策過程、環境影響和移民補償上都絕對不及格的工程放款。
終於,在不過一次“總理辦公會議”上,我們十億以上中國人被綁到三峽工程這個無底洞上–沒有聽證、也沒有通過人大的“三峽建設基金”開徵–除西藏自治區和貧困地區外,從1993年起,各地每使用一度電,都有3厘錢用於三峽工程建設。到1994年,這筆強征增加到4厘;從1996年到如今,受益地區和經濟發達地區的16個省、市,加收到7厘錢。從1993年到如今,三峽工程當局依此征到手的,估計不下900億。
但三峽電站已經發電,也即“工程進入了收穫季節”。按照政府所定三峽電價0.25/度,到蔡代表發言的時候,已經掙了近1000億。兩筆錢加起來,達1900億。
讓我們納稅人和建設基金被徵收人實在不明白的是,這筆款,再加上葛洲壩電費收入和貸款,已大大超出他們自己報出的總投資。怎麽工程出了麻煩包括後續的可能麻煩,又找上了中央。如果說情況特別緊急,崩塌、泥石流、水體嚴重污染、航運阻塞……須救命於須臾,中央政府立刻撥款,也就罷了。現在可好,正在我們盼著三峽完工,等著斂錢的兌現“三峽竣工的下月起,全國的電費要取消三峽基金,電費降價”;等著“將三峽工程的利益返還給老百姓”;等到的卻是“三峽後續工作的整體投資”–這是什麽人民代表,這算怎麽代表人民?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