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9日訊】據報導,5月 10日晚上,湖北巴東縣野三關鎮政府招商協調辦主任鄧貴大等三名官員,到當地雄風賓館夢幻城消費時,要正在休息室洗衣的鄧玉嬌提供特殊服務,還拿出一沓錢拍打鄧玉嬌的頭,炫燿說你怕我們沒錢麼。鄧玉嬌表示,自己不提供特殊服務,但被鄧貴大兩次按倒在沙發上。她於是抓起沙發邊的修腳刀刺向對方,結果鄧貴大被刺中動脈及肺部,傷重死亡。目前的進展是女服務員自首、公安機關調查並因為女服務員家人提到她有抑鬱症而還在吃藥,所以要做精神病鑑定。
面對21歲的「巴東烈女」鄧玉嬌抗暴案,輿論幾乎是一邊倒地支持鄧玉嬌的抗暴,我也是屬於支持者的行列。但我覺得,在今日我們僅僅停留在簡單地支持鄧玉嬌抗暴這一層面,顯然是膚淺的,不到位的。因為,這樣的不幸例子已經發生了很多很多了,我們老是機械地重複吶喊,何日是個了頭?有人說楊佳與鄧玉嬌不能相提並論,沒有可比性——「請大家注意,我看到很多人把鄧玉嬌小妹和去年發生在上海的楊姓兄弟相提並論,我想,他們身上有相同的精神。然而,請把這兩位拿出來相比的朋友立即停止,因為兩位的行為有天壤之別。如果說楊佳是為了「討個說法」,是有一定預謀的殺人,那麼鄧玉嬌則是毫無預謀(除非他勾引三位男人過來嫖她)的完全在情急之下的正當防衛。」(楊恆均《我為鄧玉嬌辯護——謝謝你用修腳刀啟蒙了我!》——我承認,在挽救個人生命的層面上,他倆是不同的,一屬於預謀殺人,一屬於正當防衛,但透過現象看本質,他倆案件的性質是完全相同的,那就是:我們的法律,在多大程度上還能夠保護弱勢群體?
我們應該深刻反思,在暴力事件層出不窮的當下,究竟是什麼在催生著暴力事件的發生?這一切究竟誰是幕後凶手?究竟是誰的錯?難道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利益,只能靠「修腳刀」了嗎?
(一) 不規範的色情業
在「巴東烈女」鄧玉嬌抗暴案中,輿論最關注的是鄧玉嬌的生死,這固然重要,但我更關注的是事情的起因——究竟是什麼在催生著暴力事件的發生?一個人的生死,我們要關注(包括被殺的鄧貴大,他也是一個人啊,也是一條生命啊),因為生命無價,值得珍惜。但事情的原因,亦值得關注,因為我們要的結果不只是讓一個人的生,而是要挽救更多的像鄧玉嬌一樣的弱者,是要避免類似悲劇事件的重演。只有明了了事情的原因,才有可能開出對症下藥的有效藥方。否則,鄧玉嬌不會是第一個,亦不會是最後一個。
不管怎說,「巴東烈女」鄧玉嬌抗暴案絕對是一個悲劇,一個中國特色的悲劇。這樣的事情,放在國外,幾乎不可能發生。原因很簡單:鄧玉嬌抗暴案,之所以會無可避免地發生了,其最初始的原因是我們色情業的不規範。我想,如果換成是在一個色情業規範的國家,這樣的事情就完全可以避免了。在這種意義上,湖北巴東縣野三關鎮政府招商協調辦主任鄧貴大亦是受害者——不規範的色情業的受害者!
一邊是視色情業為洪水猛獸,為非法的嚴打對象,要不斷地「掃黃打非」,一邊是「特殊服務」非常流行,成了「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從這新聞中可以看到,在這裡所謂「特殊服務」應該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以至於當地的官員都可以隨便享受這種服務,並且認為在這個他們消費的地方裡所有人都應該提供這種服務,這就說明至少在當地這是半透明的事情,甚至是全透明的。很簡單,從事這種行業的地方都是瞞上不瞞下,老百姓知道而官員不知道叫做半透明,如果「上面的」官員們都這麼駕輕就熟的話,那就基本是全透明了。」(五嶽散人《不能反抗,我們就是釜上的魚肉》——這是在幹做了婊子又想立貞節牌坊啊,這世上哪有這樣的好事啊。色情業的不規範,是鄧玉嬌抗暴案發生的第一個原因。我們要麼堅決地取締色情業,要麼將色情業合法化,兩者必取其一,像現在這樣模棱兩可,模糊兩者的界線,導致的只能是混亂和殺戮,不可能是其他。
堅決地取締色情業,我們以前已經做過,但效果如何呢?不說大家也知道,這是有目共睹的客觀事實。所以,將色情業合法化,進行規範化管理,這是我們的唯一出路。因為,「食色性也」,誰也做不到完全杜絕色情業的存在。
(二) 飛揚跋扈的權力
一個小小的鎮政府招商協調辦主任,用網友的話是「芝麻綠豆小官」,可這樣的小官,竟然在我們的普通勞動者——修腳女鄧玉嬌——面前,是怎樣的飛揚跋扈啊?「用一沓錢擊打鄧的頭部」,「兩次按倒在沙發上」,更不用說言語的羞辱和威脅了。
官民關係,一直是我們當今社會的一大焦點,一個不和諧的社會現實是:我們的官民關係有點緊張,相互信任感嚴重不足。無論從08年的甕安事件,還是從不久前的習水強姦幼女案,還是從這次的「巴東烈女」鄧玉嬌抗暴案,無一都透露出這種官民關係的緊張和不信任。官民關係的緊張和不信任,其始作俑者當然是我們的各級各類官員,因為他們是屬於強勢群體,普通的民眾百姓都是弱勢的只能被動地上行下效地向上看齊。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我們的公共權力,是缺乏有效的約束、限制和監督的,因此權力的飛揚跋扈是可以預見的。當那個猥褻少女的官員道出中國老百姓都是「屁民」的事實真相時,我相信,我們除了悲哀和憤怒之外,沒有其他的語言可以形容。
權力的飛揚跋扈,無疑是「巴東烈女」鄧玉嬌抗暴案發生的又一原因。如果要避免此類事件的重演,就必須確實加強對我們社會公共權力的約束、制約和監督,將權力鎖進籠子,不讓權力有為所欲為的機會。否則,一切都是枉然,一切都是瞎扯淡。
(三) 水深火熱的人權
由於當局對人權許多年的屏蔽,對人權的漠視,導致了我們今日社會的普遍人權觀念不強,各種侵犯人權的事層出不窮,數不勝數。雖然經過近幾年的努力,我們當局不再害怕對人權的言說,開始對人權進行正面的回應。但由於人權事業的天然畸形和扭曲,要一下子改變這人權的落後現狀顯然是痴心妄想,是不現實的。現在的人權狀況,用水深火熱、慘不忍睹這兩個詞語來形容一點也不過分。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雖然已經入憲,國家人權發展計劃亦已發表,可說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又是一回事。從說開始,到真正做到,我們還有漫長的路要走,在那條路上,也許有更多的坎坷坑坑窪窪要我們去一一跋涉。可以這樣說,開始言說人權,不再害怕人權的言說,只是我們人權事業邁出的萬里長征的第一步,以後的路將更漫長,更崎嶇不好走。因為,說說總是容易的,而做到總是艱難的。
從今年的王帥發帖被跨省追捕案,到習水強姦幼女案,再到「巴東烈女」鄧玉嬌抗暴案,無一不凸顯了我們人權的水深火熱狀態——我們的普通百姓的人權無保障已經嚴重到了怎樣的程度。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這是一個顛簸不破的真理。人權無保障的狀態,不可能永遠存在。我們欠下的人權債,總有一天歸還的,只是早與遲的問題。「修腳刀」是人權保障的最後手段,當普通人的人權沒有法律合法的保障路徑時,拿起「修腳刀」無疑是最後的出路。當鄧玉嬌拿起「修腳刀」來維護女人特有的自尊和自己的權益時,正當防衛與否不在她思考的範圍之內。在自己的人格尊嚴和合法權益正受到無恥的侵犯時,對「正當防衛」的思考是一種奢侈,誰會在這個緊要關頭還有空閒進行這種形而上的思考?「正當防衛」只不過是法律途徑試圖給人權進行保障的暴力蓋上的最後的一塊遮羞布罷了。
普通中國百姓的人權無保障,無疑是「巴東烈女」鄧玉嬌抗暴案發生的又一原因。
楊佳與鄧玉嬌,異曲而同工,他們譜寫的都是21世紀的中國普通人人權無保障的無奈悲歌,譜寫的都是為21世紀的中國普通人人權保障事業的悲壯讚歌!孫志剛如此,李尚平亦是如此。這一點,我深信不疑。
──轉自《力瑾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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