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9日訊】四、審問過程概述(一)
進看守所一個月,有二十多天的時間,都在審問我。審問過程有攝像機對著,進行攝像和錄音。因為第一次在審問室審問,我就聲明了——「在這種鐵門鐵窗的環境下,不但精神上很受壓抑,也感到不習慣。以後在這種環境下審問,我會拒絕回答任何提問。」因而,後來的審問,就一直改在比較寬敞的醫療室了。
審問過程很漫長,牽涉到不少政治、歷史、哲學、信仰等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對於民主人士來說,都屬於基本常識,能夠形成理解上的默契。但而對他們講來,卻需要我頗費口舌解釋許多基本概念,才能讓他們有所理解。這些政治鷹犬雖然上了大學,但他們只學到一些黨八股和假大空,沒有學到多少有價值的東西。需要我花上不少時間,來跟他們進行詳細解釋。就像是給一班基礎很低的學生上課。
在這個「上課」過程中,有時搞的我很煩。於是多次嗤笑他們,「你們上大學的時候,是不是吹牛屁眼去了?或許是國內的教育體系,只知道灌輸馬列毛邪說,根本就學不到什麼東西!」
他們被我這樣嗤笑之後,很不服氣地反駁說:「你也沒有出國留學嘛,那你是怎樣學到這些東西的?」
我於是告訴他們:「我正是對假大空、黨八股這一套語言符號系統有所醒悟之後,並在對之進行批判和否定性思考的基礎上,才獲得自己的獨立見解。如果我不能跳出這個『法西斯語言符號系統』的精神控制,也許我今天也跟你們差不多的……」
這種審問,動輒就是半天或一整天。全州看守所的警察也對此感到迷惑並感歎——案情怎麼這麼複雜呀?他們也很好奇,喜歡站在窗下或門外旁聽我嬉笑怒罵地跟警方的辯駁。有幾個聽了之後,反而感歎說:咱們全州要出貴人了……
看守們的這種感歎,說明共產黨政權在道義上的全線垮塌——連看管我的看守警官,不但不把我看成罪犯,反而把我看成了「貴人」呢……
旁聽過我辯論的看守所的幹警們,對我的案件議論紛紛。後來,廣西公安廳的那名頭頭看到這種狀況之後,就不許他們去旁聽了。每當看到有人站在門外或窗下旁聽,他則把手一揮,眼睛狠狠地一瞪。看守所的警官們只好紛紛退去。
上司的粗暴制止,並不能打消看守們的好奇心,很可能強化了他們的好奇心。於是有幾位看守別出心裁,借在醫療室外窗下的水龍頭搓洗衣服的機會,長時間站在那裏默默地旁聽,並慢慢無聲地搓洗那些衣服。而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明明知道他們是借洗衣服的名義來旁聽,也不好意思轟他們走了。
由於長時間的審問,常常耽誤看守所用餐時間。在我吃了幾次冷飯菜之後,腸胃很不舒服。於是要求他們的審問不要耽誤我的用餐時間。
後來,遇上長時間審問而耽誤了我的用餐時間,審問我的警官就從外面打來快餐,跟我一道用餐。有幾次,審問我的警官有聚餐會需要出席,則由全程陪同他們的全州國保科的警察,從看守所的幹部食堂中,給我打來熱飯菜。
打來的飯食質量,當然要比籠子裡的強得多。於是我邊用餐邊感歎:這才像人吃的飯嘛!
這位大哥還是個大好人的!籠子裡面的飯菜,真像豬狗食呢!不是酸菜蘿蔔,就是豆皮湯,或是白菜葉。清湯寡水,看不到一點油星子。倒在地上,狗都不想聞一下的……
全州國保科的鄭警官,他有一次指責我:「想那麼複雜的問題幹什麼。吃飽了撐得沒地方消化是不是?對於你的案件,光接待上級領導,就把我們累死了。好好地生活著,多賺點錢把生活搞好點,這才是正理嘛……」我乃回應他說:「那不是生活,僅僅是活著而已。就像雞一樣,整天腦袋一伸一縮,在地上尋找食物。你腦袋裡面是不是全是一團漿糊?」
因為這件事,他在外面跟我家兄訴苦說:「你弟弟好怪呢!那天罵我腦袋裡面全是一團漿糊,我打了一個好飯給他吃,他就說我是個大好人……」
在我被關在籠子中的時候,遇上一些還不認識我的警察去「查籠」,他們總要點上我的名,把我叫到前面,讓他們上下左右看個夠之後,然後再吩咐同一籠子中的其他嫌疑犯人,要大家不要欺負我云云。
幾個牢頭則紛紛表示:X所長,你就放心吧!我們絕對不會欺負他的。他是我們這裡的大教授,是個大好人,我們很喜歡他的……(看守所裡的嫌疑犯人們,不管這些警官們的職務是什麼,一律叫他們「所長」)
桂林警方對我的審問過程,也是我舌戰群盲的過程。他們用黨文化的概念符號系統來質問我,而我只用幾句話,就把他們這種黨文化的概念符號駁斥得亂了陣腳。
整個審問過程,用他們後來「取保候審」釋放我出來時悄悄地對我說的話來說:「整個審問過程,不是我們在審問你,而是你在審判我們呀!不是我們改變你什麼,而是你改變了我們!」
五、審問過程概述(二)
這個審問過程,說來頗為有趣。我把他們的所有指控都駁斥得理屈詞窮,使他們甚感難堪。使他們七八個人站在我面前,總是感到心虛理虧,沒了底氣。
當時,我對他們的辯駁,可以說是思想靈動,妙語連珠,口若懸河,聲震屋瓦。直到到今天,我都為自己當時的表現感到驚訝。僅在氣勢上,就讓審問我的警察感到自慚形穢,矮了半截。何況他們提出的東西,在我的駁斥下,根本站不住腳。
當然,能達到「思想靈動、妙語連珠,口若懸河」的境界,還有賴於我常常琢磨他們會提出哪些問題?然後思考應對的方法。當時我想,他們整天琢磨怎樣對付我,我為什麼不可以琢磨琢磨怎樣來對付他們?
我還時不時跟他們說:「我的一切活動,都是公開透明的。連我的心肝,也是亮堂堂的。我甚至可以把卵子撈給你們看。讓你們看看,到底有什麼特別的地方?而不像你們,整天拿著納稅人的血汗錢,卻幹著這種見不得人的罪惡勾當。」(桂林地區的方言,撈卵子給對方看,是極為憤怒地蔑視對方的意思)……
他們就說我在侮辱他們。我則反問他們:「把一個對國家民族負責任的公民,無緣無故地關進看守所,進行構陷迫害,難道就不是對我的侮辱了?!」
審問我的警官乃說我態度強硬。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乃裝出一副悲天憫人的語氣跟我說:「王德佳,你的事情,要說大就大,要說小就小。關鍵取決於你的態度。認識態度好,可以什麼事情也沒有。認識態度不好,判你十年八年又怎樣?!」
我當時正在氣頭上,乃毫不客氣地頂了回去:「按照你的這個說法,那麼中國的所有法律,都等於廢紙。中國的所有司法機構,都等於狗屁。中共政府所說的『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言辭,那完全是對全國人民欺騙,對全世界的欺騙。因為決定一個人的命運,不是根據法律和事實,而是取決於你們是否高興。你們高興了,就可以沒有任何事情。你們不高興了,就可以把人往死裡整……按照你這個說法,那麼所謂的依法治國,完全是等於共產黨脫褲子放響屁?!」
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又說:「共產黨不是代表了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嘛!三個代表……」
我立即反駁說:「任何一個政黨,都是一部份政治理念相同、或利益訴求相同的人的集合體。這是基本的政治常識。代表全民族利益的政黨,世界上沒有一個。只有腦膜炎後遺症,才相信一個政黨能代表全民族的利益!什麼三個代表,我只能說是三個狗屁……」
「我還要在這裡聲明,我所說的共產黨,只是指極少數的黨魁寡頭。只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幾個人,才算真正的共產黨員。其他的普通黨員,僅僅是一組毫無意義數字。在我批評共產黨的時候,請你們不要自作多情……」
那位公安廳頭頭被我這樣無情的搶白,啞口無言,甚感狼狽。當天的審問結束後,待那位頭頭出去了,那位主辦李(趙)警官跟我說:「你不要這樣衝撞我們的領導嘛。這樣對你不好,對我們爭取對你的寬大處理也不利嘛。」
我於是回答他說:「既然站著進來了,我就打算橫著抬出去的。他是你們的領導,又不是我的領導,關我卵事。領導不領導,只要講得有道理,我就服他。如果想以勢壓人,我不吃這一套。」
在這個過程中,我還嗤笑他們說:「你們應該做兩套不同的衣服嘛。」
他問:「為什麼?」
我說:「一套衣服前面短後面長,用來鞠躬哈腰地對待你的上司。一套衣服前面長後面短,用來昂首挺胸地對待我……」他聽了之後,也忍不住笑。並在我肩上拍了一巴掌說,「你這張嘴巴呀」……
這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吃了好幾次這樣的虧之後。於是在以後的審問過程中,他變得謹慎多了。往往是任由手下警官跟我辯論,而他像一個裁判員那樣,坐在一邊默默地聽。只有在他感到我言辭上有破綻的時候,才出來跟我辯論幾句。如果辯論失利,則趕緊閉嘴。
有一次我說:「我信奉伏爾泰的那名言,即『我雖然不贊成你的觀點,但我堅決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而你們的宗旨則是,『我雖然贊成你的觀點,但我要堅決禁止你說話,封住別人的嘴巴……』」
「我的寫作和表達,如果你們認為我說得不在理,完全可以跟我公開展開論戰,或展開對我的批駁。哪怕把我批駁得體無完膚,我也熱烈歡迎。你們在道理上說不過我,就橫蠻地抓人。這是什麼邏輯?你們是不是認為,手上有槍就有「道理」?這應了中國一句俗話?叫做『秀才遇著兵、有理說不清』?」
「你們是不是像共軍或黨衛軍一樣,都是一些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人。竟然用坦克機槍達姆彈、來對手無寸鐵的父老鄉親開槍?這樣一支邪惡的軍隊,如何讓全國人民看得起它?」
「當年的六四大屠殺,連共軍內部有良知的軍官,也為之感到羞恥和憤怒。這種羞恥和憤怒,醞釀到一定程度,遲早會有一天,他們會把刺刀刺進獨夫民賊的胸膛……」
趁他們默然,我說:「我認為,只有允許人民思考和表達,才能使我們這個社會走向理性和文明。動不動就對公開講了真話和實話的公民進行構陷迫害的社會,只能使人民的良知和智慧受到嚴重的壓抑和窒息。只能使這個社會沒有任何活力。只能使我們中華民族永遠趨於落後愚昧……」
「這樣的社會,只能造就麻木和冷漠的民眾。黑格爾說過,『麻木和冷漠的民眾,是專制政體最穩固的群眾基礎。』你們的工作,就是要把我中華民族,都變成一具具沒有思想和靈魂的行屍走肉……」
「你們施行這項反人民的政策,幾乎把中國變成了一片思想的荒原,變成了一片文化的沙漠。造成了中國的文化、科技、教育事業的全面落後。造成了貪腐遍地,人慾橫流、國將不國的社會現實……你們不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反認為是一項光榮使命!是不是?」
……
六、三項指控罪名
1、「公然侮辱譭謗他人」
因為我在《自由中國》和《阿波羅》等網站上發表了《從三倫看毛澤東之為人》三篇連續性的史論短文。於是,警方最先是以「公然侮辱譭謗他人」的名義,對我進行抄家和刑事拘留。
當警方提出這項指控時,我反過來嘲笑他們——「你們這樣亂搞,是執法犯法,是違法亂紀。你們警察不應該是一群法盲吧!」
他們很不服氣地說:「你放心好了,我們沒有亂來。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按法律程序走的,是有法可依的……」
我於是跟他們說:「你們難道不知道?『公然侮辱譭謗他人』,這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一條重要司法原則,就是——民不告,官不理。既然你們指控我『公然侮辱譭謗他人』,那麼請你們告訴我——原告在哪裏?就算有了原告,也不由你們來執行。而應該由法院來處理。你們這樣亂搞,不是『法盲』是什麼?不是『執法犯法』是什麼?!」
那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聽到我這樣指責他們,乃很不服氣地大聲說:「你才是法盲。請你去鑽研一下有關的法律條文。」並說,「我們國家法律,就是不許公開批評黨和國家的領導人。大家都像你這樣,豈不天下大亂……」
我乃進一步質問他說:「請你指出來,中國哪一條法律寫著『不得批評黨國領導人』?按照你這個說法,那麼中國政府向全國人民和全世界所承諾的『依法治國』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言詞,豈不是對全國人民的欺騙?豈不是等於放狗屁?!」
他只好虛虛地趕緊聲明說,「我沒有這樣說過。那是你自己這樣說的」……
2、「分裂國家罪」
經過這種辯駁之後,警方以後就沒有再用「公然侮辱譭謗他人」來指控我。而換了一個「分裂國家罪」了。因為我在《民主論壇》上發表了《我堅決支持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的一篇時評短文。這篇時評短文的主旨,是用國際法理依據,來論證中華民國回到聯合國、而把中共政權從聯合國踢出來的合理性。並指出了當年的尼克松和吉辛格等人,秉持的機會主義的外交路線,不顧國際法理邏輯,而把中華民國踢出聯合國,是一個歷史錯誤……
對於這項讓人哭笑不得的「分裂國家」指控,我乃跟他們申辯說:
「我從來堅持一個中國,我所堅持的這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每一個字,都是虛偽不實的。都是掩耳盜鈴和自欺欺人。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要人民沒有人民,要共和沒有共和。我只能把它稱之為『偽中華人民共和國』」。
「最先分裂國家的人,是共產黨。當年在中華民族淞滬血戰的時候,共產黨趁機佔領了一百多個縣,在後方殺人放火,無惡不作。在中華民族艱苦卓絕的淞滬抗戰過程中,共產黨在中華民國的背後放冷槍。連彭德懷都對此感到羞愧和氣憤……然後在中國的內陸的江西省,建立了一個蘇俄的傀儡政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一個國中之國。請問,你們該不該追究他們分裂國家的罪行?」
「你們還可以去問問,今天在聯合國的席位上,中國仍然頂著中華民國的名分。如果你們的這項指控罪名成立,是不是應該把中國駐聯合國的代表全部抓起來,並關進監獄!才遂了你們的心願?」
「我曾經寫過一篇《我堅持使用民國紀元年號的緣由》的文章,我現在的這篇《我堅決支持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的文章,是那篇文章的邏輯結果。在那篇文章中,我把自己堅持中華民國的國統法統的原因說清楚了。如果你們能夠駁倒我在那篇文章中所說的理由,我就認罪。如果不能駁倒那篇文章所說的邏輯依據,那只能說明你們的愚昧無知,只能說明你們『四肢發達、頭腦簡單』,只能說明你們在搞一個新的國際笑話。共產黨政權搞的國際笑話,已經夠多了。你們再搞一個出來,也不嫌多……」
3、「煽動顛覆政權罪」
經過以上辯駁,他們的「分裂國家罪」也站不住腳了。但他們很頑強,屢敗屢戰。於是又對我提起了第三項指控——「煽動顛覆政權罪」。
他們指控我的理由是,我在《自由聖火》上發表了《當前中國民主運動的策略思考》這篇論文的前六節(後五節正想著手寫,但還沒有寫出來,就被構陷並關押起來了)。
我乃駁斥他們說:「第一,刑法上關於煽動顛覆的條款,違背了憲法上關於言論自由的基本原則……是非法之法……這是一條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惡法酷法,我是不會承認它的合法性的。如果刑法上這一條有效,那麼憲法就連一張揩屁股的紙都不如……」
「第二,一個養著四百萬黨衛軍的政權,僅憑一個公民的幾句話,就可以顛覆了!?除非這個政權是用謊言的紙灰糊成的!這樣虛弱不堪的政權,還有存在的價值嗎?這樣虛弱不堪的政權,還值得你們去維護麼?」
這時,他們迫不及待地打斷我的講話說:「煽動顛覆政權,不需要顛覆的事實,只需要煽動的言辭,就可以定罪的。」
我說:「那好啊!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等人,不但長期煽動顛覆國民政府,而且已經顛覆了國民政府。你們該定他們什麼罪?你們去把他們抓起來,才能說明你們執法公正,才能說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以理服人。否則,煽動顛覆這條法律,就是蠻不講理。」
他們又說:「在那篇文章中,你煽動了呀!」
我說:「好啊!今天,你們就坐在我的對面。我現在不用嘴巴,也不用筆來煽動。而是拿把扇子來用力煽動。煽動你們去顛覆政權。你們去不去?」
他們趕緊回答說:「我們肯定是不會去的。」
我說:「這就對了嘛!你們坐在我的對面,我用扇子都煽不動你們。我能煽動誰呀?如果因為我說了幾句話,你們就屁顛屁顛地去顛覆政權了。只能說明你們是一群傻卵(『傻』,桂林音讀ha,桂林人說『傻』字時用重音,特別響亮醒耳)。還好,你們不是一群傻卵
,所以我煽不動你們!」
趁他們尷尬默然的時候,我接著說:「一個公民相對於一個政權來說,就像螞蟻對於大象。大象想踩死螞蟻,卻指控螞蟻企圖顛覆大象。這不是國際笑話嘛!」
「別說顛覆一個政權,我現在牽一頭水牛婆來,讓你們來顛覆。你們之中的任何人顛覆了這頭水牛婆,我就把這頭水牛婆送給你們做老婆……」
「如果顛覆政權有罪,那麼幾年一屆的全國和各地的人大會議,都要裝模作樣的選舉新政府。新政府取代舊政府,就是對舊政府的顛覆。是不是?到了那時候,也請你們去北京和全國各地,把參加人大會議的各級代表全部抓起來。因為他們已經實施了顛覆政權。是不是?」
他們聽了我這種玩笑帶譏諷的話後,也忍不住笑了起來。當時談話的氣氛輕鬆友好,用外交辭令來表達——我們就許多問題進行了廣泛的討論,加深了相互間的理解。
後來,就著這輕鬆詼諧的氣氛,我又說:「中國判處某些犯人之後,還要宣佈剝奪政治權利多少多少年。對於這句話,我長了40多歲,始終搞不明白有什麼意義。中國公民有什麼政治權利?既然沒有什麼政治權利,剝奪個啥?其實剝奪與不剝奪完全一樣!這是一句最為虛偽的判詞,實在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共產黨當年為了蠱惑人們向國民政府發起攻擊,就拚命鼓噪自由、民主、人權等等。等他們一旦奪取了政權,馬上就變了臉,把自由、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扣上一個『資產階級的』帽子,將其一腳踢進臭水溝。如果共產黨當年的口號是真誠的,那麼今天的結果,就是一場歷史的錯誤。如果當年的口號是虛偽的,那麼今天的結果,就是一場歷史的騙局……」
「四川作家笑蜀先生,把當年共產黨在《新華日報》上刊出的社論,編輯出版了一本書籍,叫《歷史的先聲》。連這本書,都讓今天的中共當局聞之變色,都成了今天的中共當局的禁書了。這讓人如何理解?你們覺不覺得搞笑?」
……
我海闊天空閒談了不少之後,他們才想起把談話拉入正題,於是跟我狡辯說:「刑法違不違背憲法,我們管不著。但刑法是客觀存在的,我們必須執行嘛。你說是不是?」
我回應他們說:「老實地說,我這麼努力地寫作和表達,最樸素的想法,是想為廣西爭光,為家鄉爭口氣,為桂林的文化底蘊添磚加瓦,為桂林如詩如畫的山水做免費廣告。因為國內外的讀者朋友看到我『荊楚』這個筆名,就連想到桂林山水的風景如畫。網上有朋友甚至說,『是如詩如畫的桂林山水,才孕育了荊楚的腹中錦繡』呢。」
「記得我在《世紀學堂》上與深圳作家朱健國先生相遇,他要了我家裏的電話。有一次,他打電話過來,問我是哪裏人?我告訴他,我是廣西桂林人。他聽乃感歎道:『我實在想不到,你是廣西人呀!因為廣西的政治空氣很沉悶,學術空氣很淡薄。』」
「他的這句話,確實給了我很強烈的刺激。我不服這口氣——難道我們廣西就是這麼落後?就這麼愚昧和不開化?所以我想通過自己的努力,來為我們廣西人爭口氣。」
「這次電話,還鬧了一番有趣的笑話呢。朱健國先生打電話過來問,『是不是荊楚先生?』我一聽就說:『你打錯電話了』。然後順手把電話扣上。他再次打電話過來,指責我說:『明明聽出是你的聲音呀!』我才想起自己的筆名叫荊楚。然後跟他一起哈哈大笑……所以這次電話印象深刻,對我的刺激也大。」
「而你們所做的一切,就是要破壞我的樸素願望。你們不但破壞我的樸素願望,反而是在為廣西出醜,是在為桂林如詩如畫的山水風光抹黑。你們執行這非法之法,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連我都為廣西警方的愚昧無知感到羞恥,也為你們感到臉上無光。」
那名廣西公安廳的頭頭聽了我這番話,不但不反駁,反而不住地點頭,對我這種想法表示讚許。@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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