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4日訊】我是從龍燦博客看到這個精彩絕倫的組合語詞:一個長期處於非主流狀態的病人。
他腦子是怎麼運轉的,居然創造性地將鄧玉嬌稱為「一個長期處於非主流狀態的病人」,怎麼看這個語詞,我都會覺得親切無比,生生起了剽竊之心,非要鑽進去據為己有不可,所以,我願意或者我就是:「一個長期處於非主流狀態的病人」。
語詞上分析,主流抑或非主流,必是關聯著意識形態問題而非自然科學的醫學範疇,龍某人能夠把屬於國家政治的意識形態與醫學原理緊密結合起來,委實動了心思,但是語詞接合部彷彿城鄉接合部,問題叢生,先把語詞問題顛倒過來,自然科學的病毒在侵害人體之先是否要經過意識形態上的選擇?看看你是主流的、非主流?你是GCD員嗎、或者你是按摩女?反過來問,意識形態接受病毒侵害之際會首先辨認病毒族類,然後決定產生抗體或是放棄抵抗。操。如果從政治與醫學上不能找到合理的結合點,那麼剩下僅有一個可能性:斯大林定律下的病人。
卻原來,如此精彩絕倫語詞竟然不是龍燦創造發明,而是出於拙劣摹仿,前者有孫東東,更前者還有斯大林,謂之斯大林定律。可惜不能更名為:孫東東定律、或龍燦定律。我看得出他們在玩命努力著、拿著鄧玉嬌之流小人物照死了擠兌,據我估計,要想將斯大林定律重新更名企圖,他們今生決然是沒有希望了。
斯大林定律為「持不同意見者則等於精神病患者」,蘇聯曾經把成千上萬持不同政見者送進精神病院接受所謂「強制治療 」。源自希特勒納粹的行徑被斯大林使用得滾瓜爛熟,毛澤東、波爾扈特、麥卡錫都喜歡這個假借醫學之名的特殊定律。斯大林定律套用了精神病學中一個悖論之悖論的怪圈,即被強制判定為精神病患者都不承認自己患有精神病,因此為斯大林定律提供了理論上隨心所欲的政治依據和行為支持,也就是說,集權者可以將任何人隨意判定為精神病患者:你不承認你就是精神病患者,反之,你承認了那麼你就是精神病患者。
定律公式:你不承認,你是精神病患者;你承認了,你是精神病患者。
我查閱了有關斯大林定律下病人症狀,對號入座,我就是這「偏執型精神病」、具體就是「一個處於非主流狀態的病人」,自豪極了,屁民「陰虛陽亢」聲稱自己也是,我還有些不以為然,明明是朋友咋就和我搶上了呢。我想了想大抵明白了,他是生怕自己落入到龍燦所謂對立面去,即:「一個長期處於主流狀態的非病人」,此之謂也、順理成章罷,世間有白自有黑、天地有夜亦有晝,不可偏廢也矣。前天我在殷某某博客留言:鄧玉嬌事件的「事實真相」始終在官方手中「變化」著,你沒有懷疑「變化」本身,而是選擇性相信了變化的「結論」,立論基礎蕩然無存,無論言辭如何動聽,都成為了詩意的蝴蝶,民眾的呼籲首先是出於對官方以及法律的不信任。如果不是太幼稚的話,加幾個證明人豈非太容易了。難道我們還需要以七十碼速度來進行詩歌的朗誦嗎?
何須非要以七十碼速度朗誦著詩歌撞向法律之牆?
鄧玉嬌事件本身並不複雜:時間、地點、場所、性質、衝突。
複雜在於,鄧玉嬌事件通報過程發生著變化:語詞差異:按和推。人員多少、焦點所在,總之,一個鎮級政府和警方:發言、再發言。
毫無疑問是網民們有說話權利。毫無疑問是龍燦之流有說話權利,若是分析說話方式,可看出問題所在。
我相信那些憑著熱情謳歌鄧玉嬌的人們,因為他們奉獻了真誠;
我相信夏霖、夏楠、劉曉原律師們,因為他們奉獻了理性;
我相信類似《鄧玉嬌案:死者身上的刀傷不會說謊》作者們,因為他們以專業態度分析案情:
//liu6465.blog.sohu.com/116951503.html
我相信那些關注鄧玉嬌事件的人們,因為他們在關注自己的命運。
但是,我不相信龍燦,因為你行徑怪異,很是可疑。鄧玉嬌事件發生至此,案情依舊在取證過程之中,人們期待著官方結論,目的是為了監督法律程序行進過程的陽光化,而你迫不及待為鄧玉嬌定性,法律上越俎代庖,司法程序上為官方提供定性依據,至於你辯論焦點卻僅僅是在「強姦」能否成立。全然忽略了防衛能否成立。我想這個問題不難解決,就把你交給巴東那三個官員,同在一間屋子,假設那三個人無論是對你按或推、問題焦點:只要沒有摸著你的鳥毛和肛門,你都應該按照吳祚來所言「微笑著」面對暴力,一直笑到他們膽戰心驚放下強姦之心。因為他們還沒有強姦你。還有你說事件過程幾分鐘不可能發生強姦,有可能你房事全部所需幾分鐘,而抵抗強姦全過程當然就是幾分鐘。
至於你的文章《鄧玉嬌案:21日下午,關於證據被毀的流言產生始末》,更是可疑,仔細讀了,全部內容都表明事端尚且處於未明狀態,媒體與律師都等待著積極努力取證,而你迫不及待為之命名定性為:「流言產生」,顯而易見你的題目與內容有著硬傷性脫節,解決這個問題並不難,只要將你這篇文章定性為:《試看:鄧玉嬌事件流言就是這樣產生的》
題目之上題目之,你所想,昭然若揭。
(轉載博客)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