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2日訊】事情是這樣的:我的父親在2008年4月13日被打成重傷後一直昏迷不醒,現在雖然眼睛睜開似乎「醒」了,但他是植物人了,就像《紅樓夢》中的葫蘆僧判葫蘆案一樣,明明是故意的打人事件,卻被公檢法判成「過失傷害」。為了逼迫我們家屬不再上訴、掩蓋實情,子長縣公安局對有些敢於說出真相的證人採取刑訊逼供,關證人禁閉,將矛頭指向受害人家屬,在他們的淫威之下,逼迫我們就範 … …
一. 我的生活
有人說,女兒是父親前世的情人。爸爸,你還會來接我放學嗎?下雨時你還能來給我送傘嗎?我受委屈時,你還能聽到我的訴說嗎?
每天早上五點,我起床給弟弟妹妹做好早餐,這些都是我前一天睡前想好的;中午午休時間,我會洗好他們要穿的衣服;下午放學後,有妹妹幫我做家務活、洗碗,我能輕鬆好多呢。爸爸,高三的功課比較多,複習、模擬考試,我有時候會犯困,很怕高考不好,我怕對不起您!
爸爸,我以前不太懂事,什麼都挑好的買,現在去菜市場的時候,我都會找最便宜的菜。爸爸,這個世界上好心的人很多,有位賣菜的阿姨每次都會把她揪下來的菜葉免費的送給我。爸爸留下點錢,一點一點的花完了,我每天都很擔心,這可怎麼辦好啊?我這會兒才體會到了爸爸媽媽持家的不易。
爸爸,我是您的大女兒,我能照顧好妹妹和弟弟,我會做飯,也會縫補衣服,能讓他們吃飽穿暖去上學。爸爸,咱們家沒權沒勢沒錢,但您一定要堅強的活下來,我們兄弟姊妹三個就是您和媽媽的希望,我們會努力學習,照顧您和媽媽
二. 家庭簡介
我家在陝西省子長縣,今年20歲,正在讀高三。爸爸開出租車,媽媽看著一個小賣部。有一個妹妹、一個弟弟。家裏的生活平平淡淡,談不上富裕,但尚能生活。爸爸媽媽很疼我們姊妹三個。爺爺十年前因病去世,奶奶和我們生活在一起。
我們的日子雖然過的很窮,但也很快樂。
三. 噩耗
2008年4月13日晚8時,災難降臨。正在上學的我,聽到了爸爸被打的消息。當我在醫院看到爸爸時,他早已昏迷過去。
被打後三天之內,爸爸做了兩次開顱手術,切除了很多的腦組織。後來又繼發了肺部感染、腎臟衰竭。
爸爸從此再也沒有醒過來,在醫院治療了一年後,醫生說已經成植物人了,能夠甦醒的希望微乎其微。媽媽一直在醫院伺候爸爸,小賣部也轉讓了。家裏一下子沒有了任何的經濟來源,生活的基本必需品對於我們已經變成了一種奢侈,大學之夢也變得那麼遙遠。
爸爸,我現在真的不知道應該怎麼辦,明明是被人打的,卻被公安局說成是摔的 面對黑暗的子長公安局我如何能給您伸冤啊?不能說,能給我托個夢嗎?我拿什麼來拯救你,我的爸爸!
四. 公安偵查(一)——為何投案當日即被取保?
爸爸被打後,我們立即向子長縣公安局報了案,可是打人者家族在子長關係網複雜,有權有勢。所以公安局遲遲不立案,而是由派出所來調查,當派出所上午調查完當時現場的目擊證人,下午證人就受到了威脅。導致了後來的目擊證人都不敢再說話。
4月13日案發,4月19日11時10分子長縣公安局馮春雷才同意立案偵查,11時11分,罪犯即來自首。時間相差一分鐘,難道是罪犯在公安局門口等著立案來自首?那個時候我爸爸還在危險期,醫生給我們下了好幾次的《病危通知書》,可公安局當日即辦理罪犯取保。聽律師說,這種取保是違法的。因為當時在案子並沒有查清的情況下,取保後會造成串供,而且,我爸爸還在病危,如果有個三長兩短,公安局不是誠心讓人跑嗎?已經做了開顱手術,明顯的是重傷害,為什麼還能取保?常言道,有錢能使鬼推磨,在子長這麼一個小小的落後的縣城,山高皇帝遠,可能比外面大城市更加的黑暗。打人的如果是個平常老百姓,能這麼快就取保候審嗎?
五. 爸爸被打的原因和過程
我是第一次在天涯發帖,用戶名也是剛剛註冊的,我現在才知道,我應該從頭給各位關心我的長輩、朋友敘述一下。
2008年4月13晚近8點時,我爸爸開車將杜浩、杜慧玲(系杜浩母親)、劉玉合等四人從子長縣南門拉到了子長縣火車站,本來是20元的出租車費,他們只給了15 元,因為他們趕火車晚點了,等他們出站後我爸爸再要那5塊錢的時候,杜浩等人便將誤了火車的怨氣撒到我爸爸身上,幾個人將我爸爸打倒後,從台階上拉到了台階下面的水泥地上,用手揪住頭髮將頭往地上撞,拳打腳踢一陣後,看我爸爸不再動了,地上也留了好多的血。杜浩等人才住手,並在他媽媽的叫罵下逃離了現場(很多目擊者可以證明)。後來我爸爸是被杜浩的媽媽和舅舅送到縣醫院,又緊急轉往了延安大學附屬醫院。
杜浩在法庭上的陳述是:他和我爸爸一塊撕拉的過程中抱在一起從台階上滾落下來。公安、檢查、法庭都採信了他的話。為什麼都是成年人,兩個人抱在一起從台階上(像樓梯一樣的小台階)同時滾落,我爸爸要做兩次開顱手術而成為植物人,杜浩卻一點傷都沒有???!!!這樣的解釋能令人信服嗎?
六. 法醫鑑定——合法申請重新鑑定為什麼屢遭拒絕?
子長縣公安局在我們家不知情的情況下,委託延安市公安局的宗海遠做了法醫鑑定。鑑定沒下明確的致傷原因,但在描述裡面卻說「總體表現外輕內重,符合高墜形成的對沖傷特徵,具體致傷過程請結合調查予以解決」。可就是這麼一句話,被公安局引用來以「過失致人重傷罪」移交到檢察院,又被檢察院用來向法院起訴,法院的判案又是以此為根據。
在公安局偵查階段、檢察院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我們家都依法遞交申請,請求對致傷原因到高一級法醫鑑定部門重新鑑定,可是我們的合法申請卻屢次被違法拒絕。公檢法三部門,你們為什麼拒絕這麼一個申請啊?難道不是怕真相被揭開嗎?
七. 公安偵查(二)——為何時隔兩月才做現場勘察?
爸爸一直在醫院治療,奶奶、媽媽還有其他的親戚在醫院護理,我本來想輟學或者休學,但是媽媽不同意。每到了週末或者放假的時候我才能跑到延安的醫院。
因為公安局對罪犯的袒護與不作為,我們家人一直在延安上訪。此時正值是奧運會期間,子長縣公安局換了偵查人員,並且告訴我們人是被打成這樣的,子長縣公安局向延安市公安局匯報的時候也說人是被打的。可是後來,子長縣公安局又認定是一塊滾落的。期間的反覆是什麼原因啊?子長縣公安局,是什麼樣的力量驅使你們要這樣冤枉人啊?
八. 我們給爸爸過生日——也許是最後的團聚
今天是爸爸的生日,我和妹妹、弟弟請了假,到延安大學附屬醫院,一起給爸爸過生日,我們一家人團聚在一起,雖然是在病房裡面,但我們仍然很開心。我們一塊唱起了「祝你生日快樂」,親愛的爸爸,您聽到了嗎?聽醫生叔叔說最親的人有可能將您喚醒來,您能早點醒來嗎?全家人都期盼著您醒過來啊!
每當看見別人的爸爸來接女兒下晚自習,每當聽見樓下的女孩在叫「爸爸」,我的心都很疼。在家人面前我從來不掉眼淚,可是沒有人的時候,我獨自哭啼。原來幸福那麼簡單,不是要您當大官、賺大錢,只要您平平安安,能聽到我們的「爸爸」聲就是全家最大的幸福。
爸爸,您知道嗎?弟弟很懂事,本來他是班裡的班長,但是被幾個調皮的孩子欺負後,他都忍受了,他給班主任老師說,他不當班長了,現在您的身體不好,媽媽在照顧您,他不能給家裏面惹事。他長大了,在今年全子長縣組織的中學生運動會上,他百米跑和4*100接力賽上都得了季軍呢。爸爸,您高興嗎?
九. 檢察院——公訴人當庭向罪犯打手勢示意求情
子長縣人民檢察院不對案件事實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無視我們家的多次訴求,僅由打人者及其家人違心的供訴就片面的以過失致人重傷提起供訴。
在庭審過程中還毫無禮貌的打斷我們律師的代理意見,明顯偏袒打人者。這不是無視上訴人的權利,進而放縱被上訴人又是什麼?
法庭上,法官讓杜浩做最後陳述的時候,杜浩說自己是冤枉的,然後再不說任何話。這時公訴人王曉霞的表情非常著急,不顧法庭的莊嚴,公然向杜浩打手勢示意。難道這就是代表國家向罪犯提起訴訟的公訴人應該做的嗎?公訴人是與罪犯的律師站在一起與受害者辯護的嗎?
第一次去法庭,是這麼的讓我心痛!
十. 法院——葫蘆僧再判葫蘆案
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子長縣人民法院為什麼能以過失致人重傷罪並帶有自首情節判杜浩18個月監禁(從208年6月13日到2009年12月12日)?!
典型的葫蘆僧判葫蘆案,因為打人者的關係網已經將公檢法組織在了一起,法院才不顧事實依據,冤屈判案。試問法官大人,如果受害人不是我爸爸,而是你爸爸,你也相信這個是過失導致的嗎?如果將一個健康的人打成植物人,在監獄待18個月就可以出來,我願意學習上海的「楊佳」大哥,第一個讓法官您感受植物人的滋味!
十一. 打人者的關係網——冤案的根源 。
十二. 寫在最後
生我養我的子長,可帶給我和家人的是無限的傷害。看著全家人一籌莫展,我又能做什麼?只能拿起手中鼠標鍵盤在網絡上訴說。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有個別網友對我和我的家人惡語相加?!說什麼我是出來找人包養,如果能讓我的爸爸醒過來,我願意我的生命做交換。
我的所述全部真實。如果有哪位長輩或者朋友覺得事情是編造的,有質疑的,您可以來陝西省子長縣看看,你可以在子長縣坐出租車的時候打聽一下這個事情!
有人懷疑我是不是來天涯找捐款騙錢的!這個請各位網友放心,絕對不是。
我非常清楚我們家現在面對的不僅僅是打人者的勢力,當公檢法的程序走完後,擋在我們家面前的是一張由打人者、公安局、檢察院相互編織的錯綜複雜的關係網,如果事實真相水落石出,部份官員可能擔心對自己不利。面對如此的官官相護,互相包庇,我一個高三的學生,又能做什麼?
感謝關注本案並給予我們支持和幫助的所有好心人!期望在你們正義的援助下,公檢法能正視我們的合法訴求,我們正在提請上訴,但法律能給一個公正嗎?
本人只是轉貼,希望這種赤裸裸的權勢一族的強盜,欺壓弱勢人群的行為能得到嚴懲!
再一次讓有良知的網民們發出我們的聲音.正義的聲音!(//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