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1日電)大陸河北省海興縣個體工商戶中流傳新名詞「罰酒費」。意思不是罰人喝酒的費用,而是全縣賣酒的商戶即使沒有違法違規,無一例外被縣酒類監督管理局處以莫名其妙的罰款。
據經濟參考報報導,「該交今年的錢了,50元!」5月11日,海興縣酒類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對海興縣城家樂福超市的老闆馬秀英說。
「我是下崗工人,能減免嗎?」馬秀英充滿期待地問。「誰都不能減免,趕緊交。」工作人員一臉漠然,隨後撕下1張票據扔在櫃台上。馬秀英極不情願地遞上人民幣50元。
明明沒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為什麼被罰款?商戶們說,從來沒人給他們一個明確的說法。
據報導,因商戶們不認同「年檢費」說法,為了叫起來方便,於是創造「罰酒費」新詞。這筆費用說起來數額不大,但掏得不明不白,一些商戶提及「罰酒費」,都說4個字:人見人恨。
河北省政府網站上規定,商戶辦理酒類批發許可證和酒類零售許可證,酒類監管部門都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河北省商務廳也表示,年檢也不得收費。
海興縣1位要求匿名的幹部向記者透露,海興縣酒類監督管理局因無收費項目,所以沒有收費票據,面對不准收費的禁令,該局另闢蹊徑,不准收費就「創造性收費」,想出用罰款票據巧立名目收費的辦法,於是「罰酒費」應運而生。
海興縣糾風辦幹部王風磊在查閱相關文件規定後,斟酌良久後表示,這種做法確實有點「怪」。
據瞭解,海興縣酒類監督管理局違規收取「罰酒費」已經多年。
報導並表示,海興縣酒類監督管理局是海興縣商務局的2級局,與商務局酒類執法大隊是合署辦公。5月11日下午,海興縣酒類監督管理局辦公室空無一人,其它科室人員稱「他們都下去收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