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7日訊】富家子胡斌飆車撞死譚卓案引發了全國的轟動。譚卓是浙大才子,年僅25歲,如果能不出事,今後一定會在其所從事的事業中作出傑出貢獻,可惜的是他沒有錢;胡斌是個人碴,在所有有關胡斌的帖子中,除了會和衙內一起飆車外,我沒見其有一技之長,這樣的人活一天糟蹋一天的資源,是屬於那種「他活著別人就不能活」(臧克家語)的人,但是他有錢有勢(在權錢交易盛行的今天,有錢就有勢)。一個人才被殺死了,一個人碴卻受到了多方保護,這就是當今的社會現實。
譚卓被無辜撞死後,肇事的胡斌等人沒有一點歉疚之感,首先想的就是如何逃避懲罰。幾個惡少聚在一起,談笑風生,竟然有人說:「可以用錢擺平」。
這顯然是「經驗之談」,這個社會缺的就是錢。除了極少數的權力階層,平民百姓手裡根本就沒有錢,手裡握有權力的官員們也喜歡錢,惡少們用錢「擺平」平民百姓看來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不然,從哪裡得出的這個經驗?中共想方設法把百姓弄窮,想來也是為在關鍵時刻用錢擺平民眾。
我想起了2005年六月黑龍江沙蘭鎮小學洪水淹死100多孩子的事,當洪水來了的時候,村民們向當地向鎮政府和派出所打了報警電話,鎮幹部王慶濤接聽了報警電話後表示:鎮政府只有自己一個人在,走不開,隨後掛掉了電話。再打電話時已無人接聽,其後人們又多次致電鎮政府,一直無人接聽。給派出所打電話,接聽報警電話的人說,他們抽不出人手,「管不了」。
公務員們這麼忙?他們在幹什麼?原來,鎮派出所的人總是忙於對無牌照摩托車的罰款,就在6月10日當天,幾個孩子的家長騎摩托車去學校接孩子,被派出所的人截下,不接受罰款不讓通行,耽擱了這幾個家長搶救孩子的時間。
100多孩子死了,該為孩子的死負責的政府沒事,「用錢擺平」了。一年以後的報導說:國家投入890萬元蓋了新小學。孩子們搖著大繩,快樂地跳著,歡笑聲、讀書聲,從接受多媒體教學到上網查閱資料,這些躲過劫難的孩子正沉浸在幸福中。
我想起了2003年10月16日發生在哈爾濱的寶馬撞人案。由於哈爾濱市平房區農民代義權與妻子劉忠霞駕駛的農用車刮碰了蘇秀文的寶馬車,蘇秀文向代義權夫婦破口大罵,隨後表示:「我要撞死你!」上車後開寶馬連撞十三人,劉忠霞當場死亡。蘇秀文的丈夫關明波安慰她說:「沒事兒,有100萬夠賠他們的了!」
果然沒事,哈市媒體相繼接到壓稿通知,案件證人很多,但沒有一人敢於出庭作證,這起並不複雜的案件,但許多證言卻前後矛盾。所有的證據都對蘇秀文有利,因為「她丈夫的家族在哈市很有經濟實力。」(新聞報導中的原話)蘇秀文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在死傷者的賠付上共拿出27萬餘元,其中死者家屬得到9.9萬元,這些錢對一個農民家庭不是小數,而對於蘇秀文而言,不過是九牛之一毛。有權有勢的人只要氣不出,就可以隨便殺人,然後「用錢擺平」。
我想起2008年5月12日四川的地震,那些死於「豆腐渣」工程的孩子們,在地震一週年之際,沒有人為他們的冤死負責,「豆腐渣」工程成為網絡禁詞,為死去子女討公道的父母受到鎮壓,到災區採訪的外國記者遭到襲擊,築豆腐渣校舍的承建商受到包庇,死亡學生的數字涉嫌造假,這一切,是不是也是權和錢在背後作怪?「用錢擺平」和「用權擺平」實質上是一回事,有時是雙管齊下。
相信類似這樣的事每個人都能從媒體報導和個人經歷中找出幾十個來,現在已經見怪不怪不足為奇了,現在我們還是回到譚卓的案子中來吧。
譚卓案的事實是,胡斌等惡少在市區飆車,時速超過120公里,這意味著什麼呢?這意味著隨時都有人可能會死在他們車下,不是譚卓就有可能會是別的什麼人。
但是事情發生後,就有人壓制媒體不讓報導,就有「技術人員」說車速只有70碼,肇事的胡斌就可不受控制回家上網,就有人出來說胡斌只是「交通肇事」,非法改裝車就可以在此案的判決中不作為重要參考指標。有資料顯示,胡斌此前有過3次超速行為,其中08年12月那次飆到了210公里/小時,而限速為120公里/小時。所有這一切都是什麼在作怪,都是由於錢和權。中國富了,富到可以殺人沒事了,改革開放真是成績巨大呀!
中國平民太窮了,中國的特權階層太富了,中國的官員們權力太大了,中共政府太腐敗了,這是中國問題的總根源。
對一個賣蔥的農民來說,9.9萬就是個天文數字,面對整整齊齊的十達百元大鈔,心裡一定激動不已,他可以用這些錢存起來,解決生活、治病、孩子上學等許多問題,而對於蘇秀文來說呢?十萬元都夠不上九牛之一毛。老實的農民代義權做夢也不會想到,中共只用了不到6年的時間,就讓他的9.9萬縮水了60%。
我常常想,要是中國公民不是那麼窮、那麼賤,他們不為生活、住房、教育、治病等本來應由政府幫著解決的基本生活問題所困,他們會接受那錢而放棄對凶手的追究嗎?要是蘇秀文、胡斌等不是那麼富,他們會對「用錢擺平」那麼不在乎嗎?也就是說他們敢那麼隨便地殺人嗎?要是官員的權力沒有那麼大,他們能對人命這樣天大的事一手遮天,胡說八道,貪贓枉判嗎?中共要是不腐敗能允許遍地貪官橫行嗎?
我還想以六年前那個寶馬撞人案來說明一些事理,富人們要用錢擺平的不是平民,而是權力,就是用錢使權力成為他們的保護傘。代義權得到的賠償是9.9萬,而這個案子的操辦人員、媒體、司法及各級官員得到的錢可能是受害人的10倍到100倍!明白嗎?平民活著要創造財富養活他們,死了也要讓他們拿來賣錢,這就是中國人的命運。在譚卓案子中,又有多少人興奮不已,想著在這其中發財?
網上曾流傳一個故事 :
一個在中國工作的美國人曾大發脾氣:「為什麼一個謀殺者如此逍遙?為什麼龐大的公檢法機構如同虛設??為什麼政府對公眾的呼聲置之不理???為什麼???」人們都笑老美天真:這裡是中國啊!懶得理會他。可老美偏偏沒完沒了。終於有人忍不住給他講寶馬車的背景,講當地的電視台組織法律專家為罪犯開脫,講市公共安全專家局長出面平息民怒,講所有的官方媒體的緘默,講中國發生的這個案那個案,講井噴造成的二百餘人死亡官方的冷漠反應,講民警攔著摩托車罰款,阻止他們去救洪水中的孩子,造成100多孩子被洪水淹死,講……
老美終於發現自己的天真了,半晌無語。最後小心翼翼又神色凝重的對我們說:「你們遇到寶馬是應該小心些!」有人回應:你也要小心。「不用!」老美很堅定,「雖然我在中國,但是我的政府,我的總統會保護我!因為,我是美國公民!」
到現在,我們終於弄明白了,是中國的體制殺死了譚卓。對!就是胡錦濤反覆強調決不改旗異幟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就是現在中共政治局的官員們一而再,再而言地強調堅持的一黨獨裁體制殺死了譚卓!只要不進行實質性的政治改革,不真正在中國實現民主、自由的體制,我們每個人都是不安全的,因為我們誰也不能保證自己永遠不出行,不能保證在出行中不會遇上飆車的惡少,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了我們每個人的頭上,我們隨時都有可能被「用錢擺平」。
──轉自《自由聖火》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