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收受餽贈 新華社前主管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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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14日專電)日本媒體今天報導,前新華社通訊外事局長虞家復收受日本駐中國大使及韓國外交官的財物餽贈,以違反國家機密洩漏罪被判重刑。對此,日本官方表示「不予置評」。

「朝日新聞」、「讀賣新聞」、「日本放送協會(NHK)」等媒體今天都報導,虞家復因收受日本駐中國大使宮本餽贈人民幣20萬7000元(約新台幣100萬元),違反中國國家機密洩漏罪被起訴,本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對他判處有期徒刑18年。

「朝日新聞」指出,起訴書指名道姓說日本大使宮本雄二送錢給虞家復,但判決書中只寫「大使館員」。

報導說,新華社是中國政府直屬機關,除了報導的業務外,還負責提供內部情資給領導階層。中國當局一直都在加強取締情報外洩的工作,但外交官從事蒐集情資活動被曝光,實屬罕見。尤其是一國的大使牽涉間諜罪,更是罕見。

判決書指出,在宮本到北京就任大使後的2006年9月至2007年7月之間,虞家復曾提供了有關中國外交政策的資訊給宮本並收受金錢。

2006年11月8日,虞家復也提供了當年10月北韓進行核武實驗後,中國對北韓作出停止匯款等措施的情資。

另外,虞家復於2003年7月至2005年8月期間,也將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訪問北韓的行程、有關北韓核武問題的6方會談當中,美國與北韓秘密接觸等情資告知韓國駐中國的公使。

判決書指出,虞家復收受了3000美元(約新台幣10萬元)及市價約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萬4000元)的高爾夫用品。

虞家復於2007年7月接受中國國安單位調查,同年12月被捕。但他表示,提供的資訊都是外國媒體公開報導的內容,不屬於國家機密。有關財物的餽贈,他認為那只不過朋友之間的餽贈行為。

針對此事,日本政府發言人、內閣官房長官河村建夫今天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有關政府外交活動的問題,可能會影響到今後的活動,所以針對個別事件的處理,日本政府不予置評。

河村說,日本外交官在海外駐館的外交活動,都會遵守當地的國內法令,並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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