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男子12年冤獄獲政府賠償325萬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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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訊】 (大紀元記者高旻編譯報導)西澳男子馬拉德(Andrew Mallard)1944年因為被誤判謀殺了勞倫斯(Pamela Lawrence)而入獄12年,出獄後西澳政府決定賠償他325萬澳元,馬拉德不服,要求雙倍於此的賠償。

馬拉德的辯護律師奎格利(John Quigley)是西澳的影子律法部長,他認為應該由獨立的仲裁機構而不是政府來決定賠償多少。

奎格利說對錯誤定罪或監禁的賠償沒有具體的法規,但馬拉德仍然可以起訴當局。「如果當局的不法行為成立,你就可以起訴,最好的律師在法律上的意見就是,馬拉德被嚴重冤屈,他可以起訴,不過那會使他重新喚起過去12年噩夢般的回憶。」他說,「絕大多數西澳公眾希望馬拉德能得到12年半的適當的補償,作為一個無辜的男人忍受地獄般的煎熬,最公平的方式就是遠離政客,讓一個獨立的仲裁機構來評估賠償的數量」。

西澳省長巴內特(Colin Barnett)表示他知道馬拉德的遭遇,但拒絕增加賠償金額。「我與其他人一樣,非常同情馬拉德,」他說,「他遭受了不公正的對待,為他沒有犯過的罪被監禁12年,政府已經考慮到了所有這些因素,我們無法回到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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