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省餐館老闆付員工薪酬過低 被罰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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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茱麗婭編譯報導)一餐廳老闆僱傭一名馬來西亞公民到墨爾本擔任廚師,在至少18個月工作期間付給他的薪酬低到不足1萬元,從而被處以罰款18萬元。

據澳新社消息,商人宏(Poh Meng Hong)及其公司(Penang Kayu Nasi Kander Ltd,對外以Kayu@Boxhill為名),違反了11項工作場所法規,其中包括少支付給一全職廚師7.6萬元。另兩名19歲的打零工的女服務員分別被少付4,876元和899元。

星期三在墨爾本法院就發生在2005年至2007年間的這起違法案件作了判決,宏被罰款2.5萬元,該公司被判罰15.84萬元。

工作場所監察部行政主任坎貝爾(Michael Campbell)表示,宏承認他將這名馬來西亞公民帶到墨爾本,該名男子在他的餐廳工作的18個月期間總共只獲得9,650元的薪酬。坎貝爾在一份聲明中說:「這還不到該名男子應該領取的最低金額的12%,這種明目張膽的剝削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在2007年監察員開始對此案進行調查之後,該公司補償給這名廚師1.06萬元,補償2名女服務員合計805元。但法官霍金斯(Kate Hawkins)責令該公司仍需支付所欠廚師的65,341元和支付所欠兩名女服務員分別為4,128元和841元的薪酬。她認為該廚師的遭遇是典型的剝削,他很容易受到傷害只因為他的移民身份。她表示,所欠薪金令人震驚,難以置信。(//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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