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耕身:「欺實馬」社會如何遠離仇富陷阱

楊耕身

【大紀元5月14日訊】「明天,你會不會也在5米的高空看風景?」這是一位網民在杭州富家子飆車撞死人案後寫下的句子。5米,是生命在最後關頭所能彈起的最高高度;20米,則是一個肉身在碰觸到一堆狂奔的鋼鐵後,所能飛出的最遠距離。這是一次用生命丈量的悲愴,不能再更高,也不能再更遠了。

這個被撞飛5米高、20多米遠的生命,是來自湖南的青年譚卓,年僅25歲。5月7日晚8時許,他在杭州市區穿越斑馬線時,被一輛三菱跑車撞死。根據警方調查,肇事者為20歲的胡斌,是杭州某高校學生。目前,胡斌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富家子弟」與「豪車」一再標籤著一個社會的痛感。但作為社會理性的證據,卻是總有人告誡我們且勿「仇富」。因此對飆車事件發生後,胡斌坐在車上若無其事;等到一群胡斌的朋友趕來,在事發現場有說有笑,「相互嬉戲」,並聲稱此事「可以用錢擺平」,我們都可以不憤怒,儘可能保有卑賤的理性。但人們可以控制自己的憤怒,卻不能不感受到一種力量暗暗的欺凌。這個力量,正被稱為「欺實馬」。

《東南快報》報導,「欺實馬」是網民創造的一個新物種,借指杭州交警方面在8日公佈初步調查結果時所稱的,「肇事車當時速度為時速70碼」的說法。但這一說法招致猛烈質疑。現場目擊者稱,當時肇事車的時速至少150 公里。賽車手韓寒則評論說,車輛撞到人以後過了50多米才停住,那速度應該是在每小時120公里左右。在輿情洶洶之下,杭州警方11日改稱,肇事車具體超速程度,還需要綜合分析現場勘驗、證人證言、影像資料、車輛鑑定等因素才能得出科學正確的結論。但「欺實馬」的率然出現,卻表明了什麼?

一匹「欺實馬」,將杭州交警送上了風口浪尖。輿論紛紛質疑交警對此案的處理有故意偏袒肇事一方之嫌。這些質疑還包括:人們由胡斌的QQ空間在案發後數小時還曾經更新而猜測,胡斌在肇事後並未在第一時間被刑拘。同時,有媒體報導披露,胡斌駕駛的肇事車涉嫌改裝,且該車有多次違章以及超速記錄,如在滬杭、杭寧高速上兩次超速,在限速120公里的滬杭高速上時速達210公里,超速75%。一輛經過改裝的車輛何以在交通法規之外暢行無阻,有多次違章超速記錄的車輛又如何於交警職能之外如履平地?都惹人追問。

「欺實馬」既然其來有自,杭州交警難免騎馬難下。對此,杭州警方正開展危機公關,杭州市公安局於日前專門就案發後社會關注的幾個主要問題作瞭解答,這些問題包括:該案的辦理進度情況,對該案涉及的超速行駛和車輛改裝問題,關於該案肇事者應定何罪問題。其中關於輿論擔心公安機關能否做到公正執法、不受外界干擾的問題,警方表示,在辦案過程中,只要有任何徇私枉法的情況,將堅決依法依紀嚴肅查處,絕不姑息、絕不手軟。或許,相關部門真的可以找到一種有驚無險的下馬方式?

仇富實在是一種不健康的社會情緒。但是在「欺實馬」出現的地方,如何使人們遠離仇富的陷阱?比之卑微的仇富,「欺實馬」更是一個社會不能承受的破壞之力。對於杭州飆車撞死人案,輿論越來越多的興趣,開始集中到被稱為「富家子弟」的肇事者胡斌的家庭背景上來。人們潛意識的努力,似乎刻意要以這種家庭背景,作為「欺實馬」出現的一種合理前提,並試圖最終指出一種權錢交易、權大於法以及權力通吃的「通病」。這也意味著,消除社會仇富情結,終有賴於權力的潔身自好以及公義的實現。但願杭州警方最終在這一點上找回公信與尊嚴。

──轉自《網路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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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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