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8日訊】舉凡中共黨員,不說百分之百,起碼,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撒過兩次彌天大謊。為甚麼?第一次撒彌天大謊,就是寫入黨申請的時候。滿紙假話,荒唐話,還絕大多數不是自己寫的,都是找槍手寫,網上東拼西湊,甚至乾脆花錢買一篇為自己量身定寫的玩意。真是假上加假,謊中套謊。第二次撒彌天大謊,就是,那所謂的入黨誓詞裡所載的准毒誓,有誰篤信之,又有誰篤行之?沒有。對於自己不相信的事情,加入中共之初,還得對著那些不能遵守、也沒有傻帽到一定要遵守的規矩煞有介事地舉手發誓,發誓的人,還能仰不愧於天、府不愧於地嗎?不能了,連教育孩子不說謊話,他也應該感到虧心,假如這個人的良知尚未泯滅殆盡的話。
實際上,中國大陸人,只要不是昧了良心說話,誰不知道,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加入中共的人,都是為了中共手中成打成打的烏紗帽,成捆成捆的毛大頭。正因為如此,當一個人換了個環境,尤其是所換的環境不需要對黨諂媚,或者說,諂媚不再起作用的時候,他們反而說了不少真話、人話。
中共曾經的高官吳法憲在回憶錄裡寫到長征進入藏民區一節中,這樣寫道:有人說,那個時候吃了藏民百姓的東西,有的留了錢,有的留了借條。不過據我所知,絕大多數情況都不是這樣的,因為即使想留錢,我們那時候也沒多少錢。有的人倒是留了條子,說是以後還,可誰都明白,這是「老虎借豬,一借不還」。以後,那是甚麼時候啊!後來有的乾脆連條子也不留了。哪裏還還,不可能還了。所有的部隊都一樣,見到了就吃,找到了就拿,把藏民家裏的東西吃光,既不給錢,也不留條子。
如果不是當過黨的囚徒,這樣的真話、人話,他不會,也不敢寫進自己的回憶錄裡的。
落入中共監獄裡的中共黨員,就是這樣的,監獄裡的他們,根本一個人沒有如《紅巖》上落入國民黨監獄裡的共產黨員那樣,對黨忠貞不二,為維護黨的利益和名譽說過一句話,更不要說為了黨的事業拋頭顱、灑熱血之類。
剛與這些黨員嫌疑犯關押在一起的時候,我在心裏告誡自己:人家雖然成敗翎鸚鵡了,但根據他們的組織規程,人家可還是中共黨員。我是誹謗、攻擊他們的黨被他們的同志抓起來的,是他們的公敵,我如果當了他們的面說共產黨不是,這可是對樹剝皮,哪壺不開提哪壺,自找難堪啊。
誰知道,時間一長,我發現,他們完全不像入黨之初發誓的那樣,把畢竟曾經給過自己諸多好處,有著許許多多冠冕堂皇的奮鬥目標的黨當作偉光正的聖物來盡忠盡孝,他們聽任他人「誹謗」黨,就像聽到有人罵雞罵狗那樣,一點不往心裏去。甚至恰恰相反的是,他們「誹謗」起黨來,往往往往有如街坊女人罵街坊女人那樣,更下得嘴,也更能罵到痛處。
在一號監室,曾經有三個嫌犯黨員和我關押在一起。其中,一個是副縣長,兩個是局長。
這三個舉手宣誓入黨,進過數次黨校的人,雖然今天淪為階下囚了,但按說得過黨的不少好處,別說偉光正之類,如果那個黨在他們心目中有那麼點好感,那麼,聽到有誰對「自己的黨」有不敬之詞,不說遺老遺少般的過激反應,站出來幫黨說句把話,總是應該的。但是,他們都沒有這樣做,或者說,根本為那個黨說不了甚麼話,因為,黨在他們心目中是處於甚麼地位,他們最清楚。正因為如此吧,連那位副縣長也對我們這樣說:共產黨太他媽的獨斷,太他媽的霸道,也太他媽的強大了,老百姓若像過去那樣,手中的武器和共產黨軍隊差不多,早都反起來了。還說:我在共產黨的官場混了這樣多年,我最清楚共產黨官場的名堂,任你再好的人,再好的官員,到了共產黨官場,你就無法幹好事,做好官——你想,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那個樣子,你一個人,有多大本事,有多大能量。共產黨的官場失控了,完全失控了,在這樣下去,不僅共產黨危險,連國家和老百姓,也很危險。甚至對我說:也許我比你清楚一黨專政的害處,這樣的制度不改變,中國是不可能變好的。不過,我也相信,共產黨這樣是玩不下去的,民主制度,是世界大趨勢,早晚,中國必然會實現民主、自由制度的。
在知道我的事情,知道導致我入獄的文章內容後,再對照那個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後,這位副縣長說:這個叫他媽甚麼事情,就因為這點事情抓你坐牢?這狗東西們吃多了。我倒要看看,他們怎麼判你的刑——不過也難說,共產黨,只要有某個大腦殼說你有罪,你就完了。
說到共產黨及其官員說一套做一套的現象,一個剛剛退休的局長四下望了望,然後用手遮住嘴,小聲而神秘地說:這狗日的些代球哪樣鬼表,說球得好聽,不球兌現,全是哄人的,就像他媽的跑江湖賣打藥的一樣,只會騙球你的錢,甚麼好事都不做,甚麼事情都做不好。
有一個我認為他有冤情的局長,他說,他對官場送禮,拍馬屁這一套很反感,他只想通過自己的真才識學,通過大多數人認可的、真正的政績來達到光宗耀祖的目的。他說,那些縣長、書記對他的印象很好,但他就是不明白,為甚麼好多次看起來應該提拔他當副縣長,但最後提拔的,總是其他人。我說,你對專制制度下的官場潛規則不瞭解嗎?不跑不送,原地不動,這個你也不懂?你再有才幹,你的口碑再好,在那些貪官污吏的眼中,你就是個可以利用、不可以重用的角色,給你個局長幹幹,已經十分對你得起了。最後怎樣?你不僅沒有受到提拔重用,還成了階下囚,這裡面的原因,很值得你反省反省啊。他說,他也知道這些名堂的,但他當時的想法是,應該不完全是這樣的,畢竟,還得有人干實事才行,得用幾個真正的人才才行。自己盡心盡力地幹,早晚,自己也能實現嚮往的目標的。誰知……
他還曾經說,他敢用人格保證,他沒有犯罪,他之所以被扯進這個案子裡來,完全就是目前轉型經濟體制之下制度沒有理順的後果,加上他和某某書記的「私交」很好,因此,他認為自己的問題應該不會太大。我說,你既然「進來」了,你就不是原來的你了,他更不會是原來的他。他不會管你的,這,才是正常現象,否則,就反常了。果然,他後來被判得出乎意料的重。他因此哀歎到:你雖然不是官場中人,但你對官場冷暖的認識,的確比我透徹。
這位局長似有所悟而有無限傷心地說:是啊是啊,只重用奴才,不重用人才,共產黨的好多做法,確實太要不得。好多時候,我就想不明白,中央的那些大腦殼是吃甚麼的,明明要不得的事情,一個普通鄉下人也知道不行的事情,他們偏偏要那樣子干。
我說,他們不是不能,是不為啊。
2006年3月份的一天,這位局長嫌犯問起了我觸怒他們的文章。談到我那篇《從百歲老人入黨說開去》時,他說:整個一百多歲的老朽入黨,整個死人入黨究竟是甚麼意?他每次在媒體上看到這樣的報導時,總覺得十分不解。還說,入黨要發誓,他當初就覺得很彆扭,他和其他黨員私下也談到過這個問題,大家都有同感,但也都無可奈何,因為誰都知道,這樣的意見和建議,是不可能被採納的。並表示,經過這場牢獄之災,他清醒了不少,就是不開除他出黨,他也要退出這個黨的。
換到另一個監室後,我與另一個副縣長,一個局長,一個黨員公安關押在一起。
那個副縣長和局長經常說,他根本就沒有受賄,他接受的錢,是中介費,頂多算是「違紀」,怎麼算是「違法」呢。那個公安,他因為同一件事被兩次抓進看守所,兩次被審判。他們都認為,如果不是本地區換了個新檢察長,他們都不會有事的。可是,出獄後的我得知,在監獄裡口口聲聲鳴冤叫屈的這位前副縣長,為了乞求從輕判決,他不僅將自己的同事作為立功對象,檢舉進監獄,在法庭上,他還流眼抹淚,痛哭失聲地認罪,說自己「辜負」了黨的培養等等。人格分裂,是大多數中共官員的特色,你看這位,一走出監獄,見到「組織」,又說假話了。當然,他最清楚,組織喜歡假話還是真話,也知道,是真話還是假話對自己有利。
一次,和這位副縣級黨員談起了其任縣長的縣普九「過關」的事情,這位立時罵了起來:他媽的,當初為了宣傳、抬高那個支教的東西,報紙、電視等,故意把我們縣的教育情況貶得好低。這些豬腦殼不會想,你一方面說這個縣的普九過關了,另一方面,你又說這個縣某個鄉村失學兒童有那樣多,這不是自相矛盾?我說,以我瞭解到的情況,中國的所謂普六也好,普九也罷,沒有一個數據是真實可信的。我相信,說失學兒童很多的那個數據更可靠。這位說:我還怕不知道?普九,明明是哄鬼的,但是,沒有辦法,誰當官,都得這樣幹。
有一天,我揶揄他們:唉,按照無罪推定,你們還只是犯罪嫌疑人,再說,誰也沒有對你們宣佈,你們被開除出黨了。也即說,你們還在是在冊、合規的中共黨員。根據黨綱黨章之規定,三個黨員不是就可以成立黨支部了嗎?誰知,他們有的沒有如他們當初信誓旦旦的那樣「永不叛黨」,反而對黨的「誹謗」、「攻擊」比我等還下得嘴——點燃煙卷作焚香,倒立於地上,然後雙手合十,將自己肚裡的惡毒詞語都搜將出來,唸唸有詞地詛咒起「自己的黨」來;有的則嘻皮笑臉、陰陽怪氣地說:「黨背叛我們,我們不背叛黨。來,我當支書,你當組織委員。他,就是你,三隻手,躲球個鳥,你的罪最輕,比他們先進。你當積極份子,老子當你的入黨介紹人。」
我在一旁見了,也直為中共搖頭:黨徒滿天下,忠誠無幾人,一個政黨,連自己黨徒的心也沒有得到,遑論天下歸心。
入黨撒謊也好,做其他虧心事也罷,這和妓女賣身有相似之處,第一次「挺」過來了,隨著失身次數的增加,羞恥感會越來越淡薄,直至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地步。老鴇們正是利用這一點,只要能夠對剛拐騙來或買來的少女先行姦污,下一步的事情,就好辦了。流風所及,中華大地假話連篇,假貨連天。顯然,這與心口不一、言行不一,黨前一口話、黨後一口話的六七千萬黨員撒謊的惡果是暗合神通、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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