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絕對不說自以為是的事,但至少,在外出推銷之際沒有上司盯梢時,對於委託中途解約的全體顧客,我總是爽快地回答「是客人您要用的錢嗎?我會在您指定的日期交付予您」。然後面對上司時卻謊報(累積某種程度的經驗以後)「已經努力勸說了,可惜我的能力不足,客戶無論如何都堅持解約」。
另外,做隨機推銷拜訪時,我也一定會問「現在方便嗎?」,如果對方回答「NO」,我就把那位顧客似乎有興趣的冊子等放在門口,立刻逃之夭夭。這在當時的銀行員內,應該屬特例(?)吧。
像這樣,不阻止客戶解約、不死纏爛打不願受訪客戶的我……人事考績是最低的。要是現在,肯定是被裁員名單的準候補。
但是之後,有意想不到的「好康」在等著我。
我輕易就讓他們解約的那些顧客中,後來有人帶了好幾倍的金額前來存款,有人介紹我優良客戶。除此之外,我也被那些拒絕面談,把冊子放在一旁的幾位客戶叫出來,完成過多筆高額交易。
這可以稱得上是「站在對方立場思考的營業」所帶來的勝利吧。
當然,努力站在對方立場的營業,和實際上獲得成果的時間會有時差(time lag),這是很正常的。是否真的是因為自己為對方著想才有好的成果表現,這之間的因果關係也很曖昧,或許這個方法不適合推薦給每一位營業人士。
但是,當你想要買部新車因此提出定存解約時,被「綁架」將近一小時的話,你會怎麼想呢?
當你沉浸在讀書或興趣的世界時,忽然被囉嗦地拜託「麻煩你,只要十分鐘就好」,即使拒絕也一直纏著你時,好受嗎?
……我養成了經常思考這些事的習慣。
站在對方立場思考就能看見其弱點
在金融機關服務的推銷營業工作讓我養成了「站在對方立場思考」的習慣和想像力,在當了律師之後發揮莫大的效用。
譬如民事裁判時,看對方的律師所提出的書面資料或證據時,我總是想著「這個案子如果我是對方律師,我會有何主張呢」
「若我是對方律師,我會提出什麼證據呢」
等等,以「若我是對方」的方式自問自答,審閱對方的主張和提出的證據。結果,到目前為止有新發現(?)的頻率相當高。
例如,假設我是對方的律師,理當提出的證據為何沒被提出。那種場合,試著去檢索其證據後,上面寫有對對方極不利的記載,若非如此,記載內容對我方有利的情形也是很多的。
簡單講就是,站在對方律師的立場思考,追究其不自然。就能發現對方知道有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只是「佯裝不知情」罷了。
如此這般,站在對方立場,推論「為何對方不提出應該提出的證據或主張呢?」,經常能夠發現對方的弱點。
或許也有很多時後不是對方律師佯裝不知情,只是「單純的不知道」而已。或者是明明有對自己有利(或不利)的證據,卻沒有仔細調查、忘記搜尋、忘記提出……等等的例子也不少。這些情形我一律將之稱為佯裝不知情。@
摘自 《工作,要用對方法》 商周出版社 提供(//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