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5日訊】最近,章詒和在《南方週末》上連續發表《誰把聶紺弩送進了監獄?》和《臥底》二文,將許多原來的文化名人推上了歷史的審判台:他們在毛時代是如何進行無恥的「告密」,從而把許多正直的朋友送進了監獄。其中告密者馮亦代的勇氣可嘉,章詒和寫道:「洪荒之後,馮亦代於匍匐中翻身站起,面對冤魂遍野、落英凋謝,他悚然而驚,開始正視自己以密告為能事的歷史,悔疚不已。他無力探究一生,只有公開那段日記。他所說的最後一本書,難道就是這本《悔餘日錄》?他沒有勇氣直面我,選擇公佈於社會,也是需要很大勇氣的。」同時,章詒和也說出文革時自己曾受命記錄過一個叫張家鳳的女犯人惡毒攻擊偉大領袖的言語,並導致她被槍斃的事件。坦言:「從抓我的那一刻起,我一直認為自己無罪,但從槍斃張家鳳那一天開始,我便覺得自己真的有罪了。」
那段令全民族都深感悲痛的歲月,其實就是在大多數人都以「告密」為革命行為的荒誕思維模式下行進的。中國有著數千年的「輝煌」告密史,自從商鞅變法實行嚴酷的連坐法,中華民族就開始了合法的「告密」,告密個案可能發生得還要早,而大規模告密就始於戰國時期專制加強的年代,秦漢帝國以後告密已經成為中華民族的生活習慣。一直到清末,推翻了專制統治的王朝,告密才成為可恥的行徑。當然為了自己狹隘的私利,告密事件還會時有發生,然而一旦暴露必將遭到民眾的同聲遣責,當事人就如過街老鼠。或可說這時候中華民族這方面的心態才剛剛轉向正常。
然而不幸的是,到了毛的時代,「告密」又回到了過去的生活習慣狀態,甚至還變本加厲,告密上升為革命行為,當事人不以為恥而深以為榮,人們就生活在一不小心就會被人「密告」的恐怖氛圍中。多少悲慘的故事,就是以這個行為做基礎,甚至到了文革結束後,這樣的悲劇還在發生:如王申酋被女朋友告密,李九蓮被男朋友告密,最後都被當局槍斃……
直到去年,我的事情發生。一方面有一些正直的學者寫文章對大學中的告密行為作出精闢的分析,另一方面網上出現許多這樣的貼子:
「我沒有覺得這學生舉報老師有什麼荒唐的,更不知道那些認為荒唐的人的理由何在。是的,不錯,你老師是有言論的自由,但你不要忘了,作為學生,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學生們也有檢舉、控告、揭發他們認為是不法行為的權利,這也是憲法賦予人家的公民權。憑什麼你行使你的言論自由權利時,就正當合理,我行使我的檢舉、控告權利時,就是愚昧,就是鷹犬,就是紅小兵,就是文革遺風!這是什麼狗屁邏輯?誰給了你老師天然就正確的權利?難道教授就不會違反憲法和法律了嗎?老師就不可以告?你以為你是誰啊?」
「你有批評政府的言論自由,人家也有人家舉報的自由。人人都得對自己的言論負責。現在事實未清,真相未明。你一大堆人就對人家幾個行使憲法賦予的檢舉控告權利的學生口誅筆伐,人身攻擊,你們憑啥啊?為什麼一個教授的課堂言論就不能被檢舉到公安局?關鍵要看你說了啥。單就此事而言,現在還沒調查審理呢,怎麼就成了因言獲罪?」
「先找老師質疑,再光明正大舉報——這叫告密?」
更有許多五毛黨對我進行詞語非常骯髒的漫罵……為什麼這些人連憲法上規定的「言論自由」都不懂?難道老師在課堂上發表自己的思想會違反憲法與法律?為什麼不能在課堂上平等的爭論和交流,偏要上告到專政機關去要求採取鎮壓措施?為什麼毛時代的「告密」思維模式依然基本沒有改變?而且有許多人依然認為這類「告密」是正當的!我感到一陣陣的悲涼與恐怖!
一個習慣於「告密」的民族會有光明的未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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