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25日專電)南韓司法當局為了力求對殺人、行賄、強姦等重大犯罪的審理量刑公平,以及避免法官量刑偏差導致司法不公的批評,決定制定一套量刑標準。
南韓大法院量刑委員會昨天表示,為了消除司法不公的起因–每位法官的量刑偏差,將制定八大主要犯罪行為的量刑標準,並從今年下半年起貫徹實行。
南韓媒體今天報導指出,此次制定量刑標準的犯罪行為包括:殺人、行賄、強姦、搶劫、貪污、瀆職、作偽證及誣告等八大犯罪行為。
大法院量刑委員會透過在南韓司法史上首次制定的量刑標準,根據犯罪特點將案件分類,並制定各類犯罪的量刑範圍。
據量刑標準顯示,在長期受害後實施犯罪的殺人犯,屬於酌情量刑的第一類,可判4至6年有期徒刑。
一般殺人罪是第二類,可判處有期徒刑8至11年,而「盲目殺人」或「受託殺人」屬於第三類,將被處以10至1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