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文龍綜合報導)外界關注的習水國家幹部性侵幼女案經過一番離奇的庭審後,習水檢察院21日又宣佈撤訴。對於撤訴的原因,是否因為要更換罪名重新起訴,目前尚不得而知。據悉,中央調查組已進駐習水,要對案件重新審核。
案件源於2008年8月15日,習水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報案稱女兒被強姦。10月底,遵義市公安局專案組8名民警悄悄進入習水縣秘密調查取證,10天後向習水縣領導通報「8・15」情況,案件得以偵破,依法執行逮捕7人,其中6人涉嫌嫖宿幼女罪,在職公職人員5名,經公安機關查明,先後有 11名女生被脅迫賣淫,其中未滿14歲的有3人。
拒絕受害人親屬旁聽
4月9日凌晨,原計劃為期2天的「習水嫖宿幼女案」庭審被壓縮至1天便匆匆結束,最終未宣佈判決結果。庭審當天,受害人康倩父親康勇拿著身份證明到法院要求參加庭審遭到拒絕。儘管很多媒體記者抵達習水縣人民法院,但只有新華社、中央電視台記者4人被允許進入法庭,而且不能攜帶任何錄音錄像設備。
罪名背後的貓膩
此案自審理之初就受到輿論質疑。比如為何以嫖宿罪起訴?為何在縣人民法院審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佟麗華認為,此案中,行為人明知對方不滿14週歲仍然嫖宿,實際上已完全符合強姦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按照法律規定,強姦罪最高可判死刑,而習水檢察院此前以嫖宿罪起訴,最高量刑是5年。檢察院撤訴一事影響很大, 對於撤訴的原因,是否因為要更換罪名重新起訴,目前尚不得而知。
受害親屬:能把他們掀翻嗎?
據悉,受害女孩的親屬對案件的走向存有疑慮,並且受到不同程度的壓力,有受害者的家屬接到有關部門「打招呼」:接受採訪要經過批准才行。最先揭露罪案的受害女孩李瑜的母親,已經帶著女兒遠走浙江。有人曾從習水打電話給她,稱坐牢出來也不會放過她。
受害人康倩父親康勇是目前人在習水、唯一願意接受採訪的受害女孩家屬。但他對媒體的採訪也是顧慮重重,廣州日報報導稱,採訪伊始康勇一直在問:「你們能把他們掀翻嗎?是不是也像有的媒體那樣走走過場就完了?」 和記者交流時,他會認真地看記者的反應和回答,然後才謹慎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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