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2日訊】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法院及司法部門,在法輪功學員高淑余被抓捕、非法關押近一年後,日前突然通知高淑余家屬非法開庭的時間,同時強令高家聘請的辯護律師解除聘用合同,不許為高淑余辯護。
據明慧網報導,高淑余,女,五十四歲,家住長春市衛星路豪園小區,退休前在長春市新華書店工作。高淑余曾患有甲狀腺瘤、心臟病和高血壓,更年期症狀等;修煉法輪功後身上的病症不翼而飛,更年期症狀全部消失。
二零零八年三月,高淑余和朱淑雲的妹妹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去探視朱淑雲,勞教所不讓見。不久,勞教所主動約高淑余和朱淑雲的妹妹稱要「談談」,在談的過程中偷偷錄像。高淑余過後隨即被警察跟蹤及監控。
高淑余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被長春市南關分局警察抓捕及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五月二十三日,南關區公安分局辦案人李軍將材料送到南關區檢察院,十二月六日,南關區檢察院將非法公訴提交南關區法院。十二月末,南關區法院辦案人孫建波打電話通知高淑余家屬二零零九年一月六日非法開庭。
高淑余的家屬在長春市華港律師事務所聘請了一名辯護律師。律師去看守所會見了高淑余,隨後到南關區法院依法複印案卷時,法院方不許,並告知律師開庭時間推遲。今年二月,家屬催促律師詢問案情進展,南關區法院欺騙律師說案件沒在法院,在南關區檢察院。家屬到檢察院去詢問,辦案人張紅梅說案卷早在零八年十二月六日就已提交南關區法院,沒有再回到檢察院一事。家屬又去問孫建波,孫說回去等著吧,開庭前會通知律師和家屬。
四月十日,高淑余家屬接到律師打來的電話。家屬趕到律師事務所後,律師說上邊給他們施加了很大壓力,不允許為法輪功辯護,讓他們編個理由與家屬解除合同。儘管他們已經做了工作,無奈只好按照上邊指示與家屬解除辯護合同。家屬感到很突然,也感受到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受到的壓力。
當天,就在快要下班前,家屬又接到南關區法院打來的電話,通知說四月十四日週二非法開庭,辯護律師由法院指定。據分析,法院故意選擇週五下班前的時間通知家屬,讓高淑余家屬什麼都做不了,週二開庭,只給一天的時間,家屬再想請律師都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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