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7日訊】兩岸民主自由的歷史對比
與當今的中國、港澳地區、新加坡等華人社會相比,台灣在國際社會中最值得驕傲的是,台灣多年來所發展出的民主和自由,這也是13億的中國人目前在中共極權體統治下根本無法奢求的歷史經驗。多年來,台灣歷經政黨輪替,堅持民主自由的政體,以「人權立國」為立足國際的標竿,這些原則在台灣法政界是沒有歧見的。
政府也投入了許多資源在「人權教育」上,目的是培養青年學子具有現代法治社會的公民素養;此外,今年3月底,立法院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即將進行的相關修法及立法。這些舉措都是值得肯定的,也是當今倒行逆施的中共根本不會給中國民眾的。
美國國務院在今年2月發表的《2008年度人權報告》的中國項下,開宗明義,便說明中國是一個獨裁國家,一黨專政,黨員擔任軍警政的的重要職務,並敘明中國政府的人權紀錄還是差!在一些領域甚至惡化,包括對於新疆、西藏的少數族裔,以及法輪功等團體進行嚴厲的文化與宗教鎮壓、擴大對維權律師、異議份子、作家及記者的拘禁與騷擾、嚴格管控網路及言論自由等等。另外,在英國外交部《2007年人權報告》中,中國大陸地區的宗教信仰自由項下,英國特別表示關注法輪功在中國被騷擾及拘禁的侵害,法輪功是宗教信仰自由項下被特別舉出的受害團體。
「人權」不是「政權」的裝飾品
儘管台灣向西方自由社會看齊,不斷倡導「人權具普世價值」、人權教育的重要、並批准國際人權公約,將重要的國際人權國內法化,但是,掌握有行政資源的政黨在「展現對人權的尊重及捍衛人權的時刻」,卻也與其他政府同樣面臨「考慮利益、妥協原則」的抉擇。近來國際上知名的差勁示範,首推人權界口誅筆伐美國國務卿希拉蕊訪中之行的言論。
慎防錯誤的教育示範
自由社會的政府、握有社會資源團體(包括企業)及個人,在政治及社會現實中,在面臨原則與利益衝突的情況下,正在為下一代做出人權和人道教育下的示範。
以3月底中共宗教局局長葉小文訪台為例,台灣邀訪和邀宴的單位,不可能不知道中共多年來侵害中國人民信仰自由,鎮壓宗教團體等慘無人道的暴行正在進行著,沾滿血腥,鼓吹仇恨的人權劊子手並非為放下屠刀,改善中國宗教自由而訪台,台灣邀約和邀宴單位與這些迫害人權凶手把酒言歡,面對媒體追問中共迫害法輪功,迫害宗教信仰自由時竟閃躲問題,這一刻的懦弱和妥協,為台灣社會作了錯誤示範。
筆者在作人權教育演講時,豈能跟學生說「人權的尊重以切合自身的政黨或商業利益為準,所以為了政治及商業利益,你們親眼所見的這些掌有權力及資源的大人可以忝不知恥的與這些殘害人權的凶手為伍,可以忘卻人道的堅持,連公開要求對方尊重人權,停止迫害的善言都可不必」?我們到底要成就一個什麼樣的公民社會?
從去年底台灣政府在中共陳雲林來台期間,引發國際重要人權組織「自由之家」及台灣人權界質疑迫害人權的作法,這些警訊,都應使台灣民眾更嚴肅的監督台灣的執政黨,任何為了利益而膽怯,不能堂堂正正維持及展現台灣民主、自由、人權核心價值的政黨,都不應成為台灣人民的選擇。
「人權議題」不應成為兩岸交流的禁忌
據報載,中共政協主席賈慶林有意來台訪問,賈慶林於2004年到2007年之間,遭到法輪功學員在奧地利、西班牙、烏克蘭及日本等4國以觸犯酷刑罪提告。中共嚴重侵犯人權的紀錄長期遭到國際公開譴責,「人權議題」沒有理由成為台海兩岸交流的禁忌,因此建議:
一、台灣政府應明確而公開向國際媒體表示,不歡迎國際上被嚴重指控違反人權凶手來台訪問。
二、陸委會應不發予被嚴重指控違反人權凶手來台簽證。
三、已入境者,應立刻驅逐出境。
四、定期舉行「中國人權」聽證會,邀請國際上具公信力的人權組織或團體訪台,與台灣政府及人權界共同就促進台灣人權發展,協助改善中國人權進行交流和政策的研擬。
勇於展現台灣民主自由經驗
台灣無疑是國際社會的小巨人,民主自由的成就早已使許多西方國家刮目相看,即使在5、60年代,台灣民眾過著相較於現在的苦日子,也未曾跟中共極權妥協過,那個時代的堅持,奠定了台灣之後在亞洲繼續發展民主自由的精神基礎。不只是在台灣,任何政府、團體及個人都不應敗壞或混淆社會正確的價值觀,不應以噤聲人權來作為交換利益的籌碼。任何為了獲得私益和近利而與極權暴力政體妥協了的政府,遲早在歷史的總帳上留下惡名。
「以行動珍惜台灣民主自由,打造一個自省和自信的台灣」,我想是台灣知識份子一個最良心的建議和盼望。(//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