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唐山中院法官的一封信

【大紀元4月15日訊】陳之喬法官:您好!
我是何益興夫婦的親友,二位老人只是煉功鍛練身體,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身養性做一個好人,就在家中被公安架雲梯破窗而入,非法抓捕,一審被枉判重刑。我知道您是一位善良、有涵養、非常敬業的優秀法官。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如果拋開政治等其它因素,從純法律的角度看,不難看出,信仰無罪、修煉無罪、傳播信仰無罪。

中共對法輪功近十年的完全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血腥鎮壓,不僅沒有消滅法輪功,反而使法輪功傳遍了世界80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了普遍的歡迎和支持,已成為世界性修煉團體,隨著法輪功修煉者們多年來和平、理性、堅持不懈的講清真相,廣大民眾不斷覺醒,更有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頂著壓力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北京李和平律師在為法輪功學員辯護過程中,強調指出:即使按中國現行法律來看,修煉法輪功也是完全合法的。而大連王永航律師更指出,對法輪功的打壓違法,參與抓捕、看押、公訴、審判的公檢法人員已經構成非法拘禁罪、誣判罪。人命關天哪!這起驚天錯案導致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過去講給和尚化緣都是功德無量的好事,今天中共迫害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修煉人,罪不可赦、天理不容啊!這決不是危言聳聽,近年來公、檢、法、司人員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比比皆是,他們都是中共體制下的犧牲品,因為善惡有報是天理啊!他們不是按照法律辦事,而是麻木的按照上級的指示辦事。作為體制內的法官,想不隨波逐流都很難,我不求您能為我們做什麼,只是希望您明辨是非、有一個好的未來,不要因不明真相做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錯事,毀了自己的永遠。您一旦在判決書上簽上您的名字,必將要承擔歷史責任,將來中共被清算時就是罪證。我不願看到一個正直、善良、有造詣的法官成為中共罪惡的承擔者,您可以選擇迴避(一審路北法院李淑萍曾迴避)、發回重審、判緩等方式保護自己,今年2月6日瀋陽皇姑區法官當庭釋放4人(罪名成立免於追究刑事責任)、3月23日青島市北區法官也當庭釋放4人(判緩),其實與您談這些真的是為您好,對於真正的修煉人都有神佛在管,吃苦受難改變不了什麼,只能更加堅定對真理的正信。不久的將來您就會明白,真正的受害者不是我們,而是你們自己。其實人做什麼都是給自己做的,善待別人就是善待自己,俗話講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近年來國際社會的正義支持,使「反對中共迫害法輪功」已成為世界潮流,也標誌著這場迫害正走向盡頭,法輪功問題已成為世界焦點問題,因此,在這歷史的關鍵時刻,作為體制內的公、檢、法、司人員如何守住良知底線,保住歷史清白,不淪為中共迫害良善的工具,不至於在未來的清算中成為中共罪惡的承擔者,已經成為您必須面對的抉擇。尊重事實、尊重法律,審慎做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裁決,即是對別人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真心希望您能明辨是非,遠離罪惡,選擇光明!

一個真心為您好的人
200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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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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