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日訊】(大紀元紐約訊)法拉盛華商會曾於3月11日為六名聲稱遭到不公待遇的LULU MING電召公司離職員工召開記者會。本報12日報導之後,LULU MING電召公司業主JiMming於3月18日就離職員工的投訴致電本報,並於次日就記者會上提及的糾紛作出說明。
針對記者會上指稱LULU MING電召車的註冊地址與廣告地址不符,業主表示,該公司於2003年在中城成立,並做為註冊地址,後搬到法拉盛來,在該處會見客人,廣告沒有什麼錯。
關於買車合約的問題,他解釋:「這個車,你同意簽了合約,我才能收你的錢。你買車半年後才說太貴,早怎麼不說呢?為什麼你要買呢?」
至於車子拋錨問題,他說道:「車子一個星期後在新澤西拋了錨,而我跑到新澤西,叫拖車花了兩百塊,拖到車行裡修好了,花600塊,加車費,800塊都是我出的。」
對於工資和跳票問題,他說,「車行所有人都知道,沒有所謂的工資,發的是1099,是自己做活,跟公司分成的。第二,他說的跳票,大家都明白,每人都有跳票,我們有補錢給他。」
他還說,「我的確是幫許多人走上了創業的路。華人不懂英文,一些人現在在老外公司做的很好,都是我的幫助,我一直在幫助他們。不懂英文,我教他們,一個接一個成功了。我願意付出我的時間,我的技術,我費了很多時間在我的司機上。」
3月26日本報記者再次向法拉盛華商會詢問該糾紛事件的進展情況,總幹事杜彼得先生表示,希望勞資雙方能循法律渠道解決糾紛。(//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