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非法密判七年卻拒給判決書

【大紀元3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淑芬綜合報導)退休教師王秀蘭,因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被大連甘井子區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七年,家屬到法院要判決書被拒。

王秀蘭原籍是黑龍江省雙城市王家鎮人,出生於一九五四年七月,在王家小學任教,退休後住在大連金州。她是一位法輪功學員,堅持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使自己身心受益。

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五日上午八點左右,王秀蘭正在向朋友介紹法輪功被迫害的事實,被大連甘井子區大房身派出所的綁架,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警察在非法批捕、開庭期間未通知家屬,一切都在暗地裡秘密進行。

王秀蘭的家屬得知王秀蘭被綁架後,曾多次到有關部門詢問王秀蘭的情況,但都得不到明確答覆。非法判刑後,家屬去法院問開庭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時,法院卻聲稱成年人開庭可以不通知家屬。

家屬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去甘井子法院詢問情況,法院工作人員張健通過值班電話告知王秀蘭已被判七年,並說材料已轉到中級法院,本人已經上訴了。家屬要判決書時,張健說:「已交給本人,去到看守所要吧。」

家屬來到中級法院並沒有查到王秀蘭的資料。於是下午就去了姚家看守所要判決書,接待室工作人員說:「法輪功的案子不給查,你去找法院吧。」家屬說:「我們剛從法院過來讓我們到這裡來取判決書。」

接待室的工作人員說:「判決書不能給你們。」家屬要求會見王秀蘭被非法關押監室的負責管教,也被拒,又讓家屬去中級法院查。家屬說:「中級法院已經去過了,查不到。你們這不是剝奪家屬的知情權嗎?你們互相推來推去的是不是太壞了」。最後在家屬的一再央求下,接待時才答應給查一下,之後告訴家屬說 : 「王秀蘭被判了七年,就等著執行了 」。家屬堅持要見監室的負責管教,打了幾次電話說打不通,最後答應第二天上午繼續聯繫。

第二天接待室的工作人員說: 「電話壞了,你們找那個男警察吧。」那個男警察一聽說是法輪功的案子就說:「不用找了,找也沒用,不會給你們判決書的﹔你一說法輪功這幾個字就完了,算了吧,我幹這麼多年警察我還不知道這事。」

後來家屬通過其它辦法找到了非法關押王秀蘭監室的陳管教。陳管教說:「你要判決書有用嗎?判了七年,本人已上訴。」第二天上午十點半家屬來到看守所,陳管教說:「判決書已被本人撕了,現在還有一份中院的維持原判,現在你上訴也沒用了。」

後來有人幫出主意說,判決書沒了可以到法院再要求複印一份,但不要提法輪功的事。可其家屬來到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員張健說:「王秀蘭已上訴,材料已送到中院了,是十二月二日判的,十二月二十三日材料送中院了。」當家屬要求一份複製的判決書時,被張健立刻拒絕,而其它相關的事宜也不給答覆。

目前王秀蘭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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