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中)
花生奪命,柯慶施遽死成都
血書存疑,毛澤東御審林昭
林昭在“三致人民日報編輯部”文稿中,始而隱晦曲折、撲朔迷離,繼而雙關暗喻,終而直白明指中國“第一看守所所長”、“魔鬼”、“獨夫”、“毛澤東”審問了她,“我制不服你個黃毛丫頭,我倒不相信!”
“三致人民日報編輯部”文稿寫於一九六五年七月十四日——十二月五日 ,約十三萬字,有附錄八,約一萬三千字,共計約十四萬三千餘字。現傳世的是根據林昭手跡原件復印件謄錄的,最後謄錄校勘者草文先生“識于乙酉年(二零零五年——筆者)中秋”。
說書人得蒙信任,輾轉獲閱此件,遵囑不得公開發表,然允在撰寫“話說林昭”時引述內容。茲斗膽大段轉錄,以見史實。有關“御審”所轉錄者三千八百字,只及全件四十分之一,應該算是未違承諾吧。以下轉錄文字全出於草文、甘粹據林昭手跡復印件 “三致人民日報編輯部”文稿謄錄校勘本。
•“但是,當作我們特別是林昭個人與大獨裁者之間那節外之枝的案中之案,柯氏慘遭謀害這一沉痛的流血事件,似乎倒還應該攤到先生們的鼻尖下面來,首先找你們評一評理!……我倒不相信你們擺得出一條柯氏該死的理由!……
“事情呢也是教人真不知道應該從何講起!年青人不揣孤陋敢說天下萬國世界政治史上,再也無有這等希奇古怪之事。卻恰教林昭給碰上了,可算是三生或不止三生有幸!……想著這回子荒乎其唐的怪事,年青人一時痛徹心腑熱淚盈眶,一時又冷入骨髓而只好強作一聲淡笑!”(41頁)
•“所說獨夫之諸般錯誤思想是從他對待我們全案——當然,主要地特別是對待林昭個人的這樣一種角度上而言。……獨夫對待林昭的態度從作交手戰以來幾乎是一開始起就很錯誤。而且在這過程中又步步加深了他那方面的錯誤!”(42頁)
•“獨夫在對待林昭這個問題上之第一點也是最根本最重大的錯誤,便是拋掉了政治原則而沉溺於個人意氣!工商百業尚且行有行規,混咱們這一行的豈可沒有點兒原則性?民主政治固有民主政治的原則,極權暴政總也應該有極權暴政的原則方為道理!那不既也帶著個‘政’字兒,就多少總還是沾著這一行的邊罷?所謂原則性也者,具體延伸到咱們這檔子事情裏頭來原也未見如何復雜。
簡言之:自由戰士的原則是要爭取民主權利。魔鬼政客的原則那大致是要維護極權統治。從這樣的對立立場出發,彼此各盡其策,各盡所能,進退相對,得失相成,是都謂在情理之中,那不勝敗素稱兵家常事。在這個年青人本身來講,雖對當朝袞袞之‘個人’不無某些職業性的觀察與研究興趣,卻還從也不曾鼓上非得跟哪一位來較過勁兒的邪門勁兒。當然,反過來說,同樣也從未設想過若是碰上哪一位前來對陣,就該趕緊偃旗息鼓而退避三舍。
這種態度乍一看似乎是目中無人而實在只不過是對事不對人。客觀地評論一句,應當肯定地認為:持這種態度相當地符合咱們所混這一行的職業盜德!那不人們當初與蔣介石對峙較量得不可開交乃至你死我活地性命相搏,說到底也仍不過是為了‘江山如此多嬌’,而未必是為了與蔣介石個人別什麼苗頭罷?然則與年青人這口沒來由的拗別氣鬥得又有多麼無聊!請聽聽這些典型化的性格語言呢!年青人倒是挺聞得出獨夫的語言猶如認得出他的文字,不論是在直接或間接,露面或縮頭的情況之下:‘我制不服你個黃毛丫頭,我倒不相信!’‘我聽你的,還是你聽我的?’‘倒要爬到我的頭上去了!’‘你把誰也不放在眼睛裏!’‘難道我(“政府”!)怕你?’‘你小看我——們不曾見過世面!’……等等、等等,真也說不盡言!試質之天下人無有誰個謂曰這樣一些語言是政治鬥爭的語言。
“所以獨夫在對待林昭之問題上的這一錯誤從其思想根源上去推察本可謂頗具必性,列起公式來應當是:過剛自恃不具理性的妄人+非法竊得的不義權力=獨斷獨行毫無原則的獨夫。……”(42-44頁)
•“二、獨夫對待林昭之第二點嚴重錯誤則是:以已之心度人之腹。……
“所以獨夫于林昭也真是白‘抬舉’了一番,不是對象——抱不上樹,那有什麼法子?而這麼一推己及人地來個想當然且行事不看對象,便煞是可惜了他那百種韜略千般心機。謀劃非不詳細也,運籌非不周密也,豈但察及毫末,直已算無遺策。卻只為事屬緣木求魚,乃終於全歸勞而無功。林昭可是早已把話說在了頭裏:有得這麼抬舉我的,不如乾脆些賜了一死,我倒深感成全。民間本在傳說死刑犯受的槍彈須由自己出錢,而一顆子彈價值一毛幾分,我就自費購買了也沒關係,只要給人一個死法,沒個死法總之不是事情。”(44-45頁)
•“這樣一種毫不懂得尊重客觀存在之本來面目的思想方法正與那個極端妄悖的唯我獨尊的——病態地自大狂至“欲與天公試比高”的精神狀態密勿無間地相得益彰,而這也正是‘毛澤東思想’之最最本質的核心!相形之下,斯大林倒似乎多少還存留得有那麼一點子理性:在他最後遺作《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裏——是不是《答雅羅申科同志》哪一篇?
——還強調著:人們只能(因勢利導地)利用客觀規律,卻斷然不能去創造以至更替客觀規律!”(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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