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唐琪薇報導)四川成都市民李容投訴反映,她母親在渠縣公安機關的威脅利誘下屈打成招,被法院以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李容說,她母親賈曰方是四川省渠縣水口鄉坪花村村民。2006年9月16號,賈曰方的一對鄰居夫婦因老鼠藥中毒而死。渠縣公安機關隨後將賈曰方作為犯罪嫌疑人拘捕。李榮告訴本台記者,公安機關拘捕她母親的唯一理由是賈曰方在提供證據時,記錯了日子。
「死者死的當天晚上,公安機關也問了我媽,但是,我媽說她當天看到了死者,那個男的,還說出了他穿的什麼衣服,還說他們倆開玩笑了。實際上,他們開玩笑不是當天,應該是頭天。我媽媽可能是把時間記錯了。」
與賈曰方同村的坪花村村民李中安說,村中很多人都覺得賈曰方是被冤枉的。
「我們鄰居覺得,她基本上是冤枉的。她把頭一天的事兒記成第二天的事了。公安局也沒啥證據,就這樣把他抓去了。」
一位王姓村幹部認為,這對死去的夫婦生前經常因為丈夫好賭而打架,他覺得事情的真相是:妻子投毒殺夫,然後自殺:「老公先死,她看到老公中毒了,然後她自殺。」
不過,原平花村的共產黨書記王夕權表示,應該相信公安局的判斷:「凶手是不是她,應該以公安部門、檢察院鑑定的為準。」
李容說,2008年2月達州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她母親賈曰方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後,他們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是,法院在沒有開庭的情況下,於11月進行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本台記者通過電話聯繫到達州市法院的王繼躍審判長,王審判長表示,賈曰方的家屬如果不服判決,可以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高級法院維持之後,她仍然不服的話,可以走申訴之路。」
李榮表示,她已經在3月10號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訴,按規定法院應在10天之內答覆,但到現在她還沒有收到任何消息:「法院的工作人員說,要對我的質疑提出答覆,答覆就是為什麼這麼判,要給我合理的解釋。就這樣子,沒有說其他的。」
對此,中國公民監政會的發起人郭永豐表示,類似賈曰方的案例,中國遍地皆是,而中國政府設立的讓老百姓申訴的渠道更是形同虛設:「這樣的事情太多了,因為上面的人在紀委也好、在監察局也好,只是極少數的人,管不了這麼大的一個社會,這麼大的地方。我們之所以要提出中國公民見證會,就是要公民發揮主人翁的意識,從基層建立起來。」
北京市安匯律師事物所的唐吉田律師表示,如果李容關於她母親一案所述屬實,辦案單位有違法辦案的嫌疑。唐吉田律師強調,在中國,警察既拘押又偵查,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難以維護:「警察的權力有可能帶來對公民權利的傷害。而且因為刑訊造成的國家執法人員威信的降低,也是它所取得的某種突破所不能彌補的。」
在中國媒體2005年評出的「十大案件」中,最著名的冤案之一是湖北農民佘祥林「殺妻」案,兩度被判死緩的佘祥林在被囚11年後,因為妻子忽然現身,被判無罪釋放,冤案才得改正。(//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