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居權籲港府修入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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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導)來自於關注中港家庭權利聯席的近300名爭取子女居港權人士,昨日遊行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政府修改現時入境條例,讓港人所生內地子女,以及中港婚姻家庭早團圓。他們對昨日立法會就事件開會,政府沒有明確的回應,表示不滿。幾百個受盡家人分離之苦的男女老少聚在政府總部門前,用歌聲表示心中之痛,最後在保安局代表接信之後離去。

到場聲援的社民連議員黃毓民表示,99年人大釋法種下禍根,使港人內地所生子女不能來港居留,他認為,當局不能這些人當作是負累,應修改已僵化的政策:把每天150個配額的剩餘給予他們,有次序的排隊來港。對於中港婚姻家庭,他說,必須改變人口政策。

成年子女難團圓

聯席表示,單程證制度實施多年,並沒有就名額的分配、家庭團聚的條件,和申訴的類別作出全面的檢討和調整。已經不能處理複雜的中港家庭問題,但當局多年死守僵化、欠缺靈活和彈性的申請制度,令很多中港家庭難團聚。

聯席指,現時單程證類別中,子女與父母團僅限於年齡18歲以下的子女,已成年的、出生時父母並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子女則申請無門。參與遊行的很多老年長者表示,自己一年老過一年,子女不能來港,要靠綜援度日很淒涼。有的子女不能在港定居,卻誕下孩子在港,要老年長者撫養,有老人說:「自己都養不起,還要湊孫,好慘!」他們希望子女能來港賺錢養家。

自廣州的梁先生,母親獨居,80多歲,自己逼於無奈只有留港照顧,兩人生活靠政府綜援2,000元過日子,平時要揀紙皮賣來幫補生活。他說,99年的行街紙早已過期不發放,希望港府能幫助他來港照顧母親。

中港婚姻相見難

隨著中港婚姻的不斷增多,內地批准來港婦女,除了要等漫長的幾年,方可來港團聚之外,還有一些被港府定位婚姻不能確立的中港婚姻的婦女,來港定居幾乎是遙遙無期,了無希望,還要備受歧視之苦。

來自於同根社的廣東茂名個案吳小姐,在港與先生註冊結婚已近6年,她指先生大她19歲,由此被刁難婚姻不能確立,從此來港無期。

她說,每次持雙程證來港,必須要先生在海關來接,否則不能入境。而且,羅湖入境處職員的問話更加離譜,例如,結婚那天有沒有洞房,什麼胸圍,底褲之類的私隱,她說:「根本就是在性挑逗,歧視。」

她說,入境處審查婚姻不是明查,而是以一個人的眼光衡量,查問的問題非常刁鑽,問5年前喝了多少杯凍檸茶,吃了多少叉雞飯,以及5年來出入境多少次等:「我怎麼記得,根本就是玩針對,人生攻擊。」她傷心地表示,上面又不能申請,已經是黑名單,不知何時才能拿到單程證。

吳小姐說,類似她這種的個案很多,還有很多不能入境。她盼望港府修例,不但能來港,還要取回公道。

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在出席立法會時表示,制定政策時要考慮對整體社會的影響,家庭團聚不是制定出入境政策的唯一因素,並表示,自05年起,內地配偶申請單程證來港的時間已縮短至4年。◇(//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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