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8日訊】甘肅省酒泉監獄有一個折磨人的狠毒手段──繃刑,通常在酒泉監獄禁閉室實施,有時也在內看守隊文化室裡進行。這種酷刑是把人兩手分別銬上手銬,再用鐵絲把手銬拉緊,擰在兩邊的暖氣片上,這樣人的兩條胳膊往左右兩個方向拉扯,繃得緊緊的,像是要把人的胳膊從身體上扯掉,使人痛不欲生。
二零零三年二月底,玉門市法輪功學員王效東,男,被警察從蘭州監獄轉到酒泉監獄,因為他堅決不配合警察的指令和要求,拒不認「罪」,當天就被關進禁閉室,王效東絕食抗議,反對迫害,第二天又被關押在內看守隊。零三年四月底,內看隊的宣傳欄裡張貼了一 些侮蔑法輪功的文章,王效東認為該文歪曲事實,絕食抗議,在他絕食絕水第八天、生命危在旦夕之際,警察寧唯馨、向科長將王效東關在內看隊文化室,把他繃起 來一天一夜,三天後,又將他繃了一天一夜。
二零零三年七月,八名法輪功學員從蘭州監獄轉到酒泉監獄,關進生活區西樓四層的隔離區。法輪功學員呂全義、李玉海,拒不背誦所謂罪犯行為規範,警察寧唯馨、向科長將呂全義在內看隊文化室繃起來,在禁閉室將李玉海繃起來,酷刑折磨他們。呂全義在第二天中午被折磨得昏迷過去, 內看隊的四名負責看管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將他抬到衛生隊,大約半小時呂全義甦醒後,又將他繃起來。凌晨四、五點鐘,呂全義撕心裂肺的痛苦慘叫響徹整個監獄。
王效東找到寧唯馨,抗議對呂全義、李玉海的酷刑摧殘與迫害。半小時後,警察寧唯馨就將他關進禁閉室繃了三天二夜。
二零零四年七月,法輪功學員馬勇、王文忠也被警察從蘭州監獄轉到酒泉監獄內看隊。兩個月後,警察強迫他們背誦罪犯行為規範,王文忠、馬勇拒不服從,警察寧唯馨將王文忠關進禁閉室繃起來。馬勇絕食抗議監獄對王文忠的酷刑折磨,警察寧唯馨當即將他也繃了起來。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張延榮、劉永春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從武威監獄轉到酒泉監獄,在二監區被強制轉化、不許睡覺、不斷打罵恐嚇。被非法關押在二監區的法輪功學員申世勇找警察抗議對他們的虐待,並絕食抗議、抵制迫害,也被警察關進禁閉室用繃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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