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西當局誘騙索賄 劉景祿夫婦遭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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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顧曉華採訪報導)黑龍江省密山市法輪功學員劉景祿、孫麗香遭雞西市雞冠區法院利用誘騙等手段枉法重判9年,當事人與家屬不服上訴中級法院,聘請北京律師黎雄兵、李順章、孫紅力為他們做無罪辯護。3月12日,三位律師會見了二位當事人,向中級法院正式遞交了要求二次公開審理此案的申請,該院未予律師任何答覆。

據悉,律師同時向一審法院索取庭審筆錄,發現第一次開庭的庭審沒有記錄,只有第二次開庭的庭審記錄。


黑龍江省密山市法輪功學員孫麗香(大紀元)


當事人的家屬表示:「我們這次就是要求雞西市中級法院重新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糾正一審當中的違法判案,希望2位親人獲得無罪釋放。」”

當庭揭遭刑訊逼供 首次開庭被迫休庭

2008年10月30日上午,雞西市雞冠區法院對劉景祿、孫麗香進行了非法開庭,2人的親屬一大早來到法院要求入庭旁聽,遭到法警的拒絕,只有2名家屬被允許進入法庭。其他旁聽人員均是當地國保大隊、610辦公室的人員。

法警面對劉景祿的姐姐哭得暈了過去,以及孫麗香的母親見到瘦弱的女兒 、女婿從警車下來後,也突然暈倒在地視而不見,置之不理,拒絕他們進入法庭旁聽。

家屬聘請的北京律師江天勇、唐吉田、黎雄兵進入法庭前被要求進行所謂的安檢,遭到律師的強烈抗議,律師嚴正指出了他們的違法行為才免予安檢。

庭審一開始,3位辯護律師當即要求法官脫去當事人身上的囚服,表示此種做法違反了法律規定。

據家屬透露,在法庭上孫麗香講述了她的遭遇,在一旁旁聽的610辦公室人員也流下淚水提前離開了法庭,並有一人稱:「以後給多少錢再也不參加開庭了。」

據悉, 臉色蒼白、聲音微弱的孫麗香在律師的鼓勵下,在法官的多次打斷下向到庭的所有人說出了自己的遭遇:他們打了我一宿啊!他們說,問你話你要不說、我們就折磨你丈夫,折磨你孩子……,孫麗香當庭指出有證人為證。

當庭法官無言以對,被迫休庭,進行補充偵察,擇日延期再審。

為掩罪行當局誘騙家屬 索賄10萬元

第一次開庭在孫麗香當庭揭露刑訊逼供等事實被迫休庭後進行補充偵察的法定一個月內,當地公安並沒有提供任何補充偵察材料,更沒有對前期造假的供詞進行歸正。

2008年12月1日該院做出撤訴處理決定,並以檔傳真形式通知了雞冠區檢察院和律師。

2009年1月4日,家屬在多次要求檢察院公安釋放他們的親人未允的情況下,又來到雞冠區檢察院詢問:「案卷已由法院退回檢察院一個多月了,為什麼還不放人?」一位官員稱:「別的案子到這一步是可以放人了,法輪功案不行,這個案子已經重新起訴了。」

據悉,當地610人員為了給二位當事人羅列罪名,招集公、檢、法三家多次研究對策,利用家屬要人心切繼續製造冤案,剝奪律師的辯護權利。

當局利誘孫麗香的母親辭退北京律師,讓她聘請當地律師左大偉(該人曾是610辦公室的工作人員,退休後當起律師),並向她承諾:「只要孫麗香和家屬配合他們,聘請本地律師,在開庭時孫麗香什麼都不用說,只說一句我要回家就行,給你女兒判三緩三,你女婿判3年,否則2人至少會被判10年。」思女心切的老人在利誘下答應了他們的要求。

當局亦多次到看守所對孫麗香進行洗腦,利用孫麗香的母親對她進行勸誘,並且在家屬與家屬之間、家屬與律師之間、家屬與法律人之間製造間隔和矛盾。

據家屬反映,律師左大偉以及各部門辦案人員向孫麗香的母親索要好處費達10多萬元,在最終家屬獲知遭到欺騙堅決要求上訴後,左大偉律師及部分人員怕事情敗露,將部分好處費5萬元退還給了家屬。

1月6日,檢察院違法重新起訴該案,7日法院重新受理此案,急迫告知家屬12日把聘請律師的委託書交來。

1月11日,先期趕到雞西的北京律師見到家屬後得知家屬迫于壓力不得不放棄對律師的聘請,同日晚5點,又一律師剛剛到達哈爾濱就接到幾個短信被告知家屬停止聘請北京律師,幾位律師不得不返回北京。

1月14日,雞西市雞冠區法院在精心的安排下進行了第二次所謂的開庭。1月17日匆忙宣判判決結果。
第二次開庭結束後,家屬聽信當局的謊言多次到各部門要求放人,各部門一直推說:「過幾天放人。」直到2月19日,家屬才被告知已經判刑9年,無法放人。

此時,家屬如夢初醒,方知掉進了當局設下的陷阱。

兩份不同的判決書足見此案的荒唐

據家屬反映,2月19日家屬來到雞西市雞冠區法院要人時才知道2位親人已經被宣判。家屬當即向一工作人員索要判決書,該工作人員只給他們看了一下判決書,不允許家屬將判決書拿走。家屬見判決書上寫的是劉景祿被判8年,孫麗香被判9年,但2人的刑期到期日是一樣的。當時,家屬雖心存疑慮但並未知聲。

2月22日,家屬來到雞西市第一看守所要出2位親人的判決書,發現此判決書2人的刑期均為9年。

2月26日,家屬又從當地律師左大偉處得到判決書,該判決書卻是和在法院看到的判決書一模一樣。

家屬表示:「我們就此事諮詢了律師,律師稱這種做法肯定是違法的,這二份不同的判決書足見他們對法輪功案的判決是草率的,也是違法的,非常荒唐。」

劉景祿、孫麗香夫婦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孫麗香常年嚴重的婦科病不治而愈,劉景祿的脾氣也變得和善,並且戒掉了多年的煙酒。劉景祿13年前去俄羅斯輸出勞務,後自己做生意,於2007年5回國。

2008年6月2日晚被當地員警綁架劫持,他們2人當晚被押送到雞西市國保大隊,在那裏2人遭到了殘酷迫害。孫麗香被員警拳打腳踢,渾身青一塊、紫一塊。劉景祿被他們用電棍電擊,用礦泉水瓶砸頭等。

6月3日,當地公安數十名員警闖入他們家進行了非法抄家,搶走私家車及錢物價值30多萬元,至今未歸還。目前,2人被非法關押在雞西市第一看守所。

據悉,夫婦2人被非法綁架後,在大連求學的女兒不得不回到家裏,照顧幼小的7歲的弟弟。(//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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