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3日訊】
三、剝開中共「人民法院」畫皮之三:
主要業務庭庭長及分管副院長——「坐山守寨、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大稱分金銀的山大王」
中共邪黨法院的「一把手」,絕對多數從行政渠道調進。例如基層邪黨法院的院長,多數由鄉鎮黨委書記或縣直局長調任;中級邪黨法院的院長,多數由縣(市)委書記或地直局長調任(依此類推)。這些「一把手」們進法院,明擺著是仕途的最後一站。除了混日磨時應付工作,便是大撈一把,安享晚年。鑒於這種官場實際,這些「一把手」們到任後,既不可能一下子就熟悉了相關法律事務和運作程序,也不耐煩去鑽研那些枯燥無味的條款(某中級邪黨法院院長曾在審委會研究案件時對「引經據典」的下屬大發雷霆:「法律要講!人情也要講!」一時傳為笑談),而是千篇一律、駕輕就熟地用行政強權手段管理法院。大搞「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就是那些異地交流任職的邪黨法院院長,由於有中共邪黨的獨裁、專制體制的附體作依靠,所以他們仍然能以黨的化身和黨的名義,集行政管理權和司法審判權於一身。走到哪威風到哪,為所欲為。完全不能實現「有效遏制司法腐敗、淨化司法系統的官埸風氣」這一預期目的。而那些「土生土長」的分管副院長和庭長們只要對「一把手」表示效忠和馴服且「意思」到位後,亦可隨心所欲,成為「坐山守寨我說啥就是啥、我說了算,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大稱分金銀的山大王」。
具體說來,庭長有分案權、組織合議權、初籤文書權;分管副院長則有「打招呼」權、及最後的簽批權。他們既能頤指氣使,「一言興邦」,姿意玩弄法律,憑藉手中的審判權利,賺它個盆滿缽滿;又能扳起面孔,儼然正人君子,一本正經且道貌岸然地教訓別人。除了自己的良心和眾人的眼睛,全無半點制約或制衡。例如有的案件經過了公開開庭審理,調查取證、合議庭研究決定等法定程序,又經過了文書起草、領導審批、打印校對、加蓋院章等環節後,理應依法將該文書送達給當事人。但有時僅憑分管副院長或庭長一句話,就把正式完備的法律文書攔截下來銷毀(有的則附在案卷中存檔),另行製作法律結果完全相反的法律文書送達給當事人。庭長、副院長們對這類情況往往解釋為「搞反了」。其實是反敗為勝的那一方當事人後來居上把禮送重了,逼得這些見錢眼開的庭長、院長們自打嘴巴,收回成命,重新研究,重新決定。
只要查一查中共邪黨法院的案卷檔案,像這種案號相同但實體判決內容不同的鴛鴦文書多的是!如果經辦的法官不開竅、不配合,庭長則收回案卷,另派他人「操刀」。理由是:「把我分給你的案卷交出來!」說到分案,那更是財源滾滾,硝煙瀰漫。案件(標的)有大有小,油水有厚有薄。誰辦此案,誰辦彼案,全是庭長一人說了算。那些蠅營狗苟、做人沒有底線而隨風擺柳的所謂法官,只要平素把庭長侍候好了,總是有辦不完的「大要案」。而那些不願隨聲附和、屈身為奴者,除了坐冷板凳外,就只能辦一點「邊角余料」,啃一啃「臘骨頭」,以免浪費了寶貴的「審判資源」。至於某些實在「好辦」的案件,或庭長留下自辦,美其名曰「領導帶頭辦疑難案件」;或分給哪位沒有審判資格的書記員做個幌子,由頭是「讓年青人鍛練鍛練」;或索性送個人情,分給那些有關係的非業務庭幹警「幫忙辦」,借口是「讓他們搞點煙抽」。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某些主要業務庭如民庭的庭長(現為民一庭,下同),只要經營個三年五載,即可身資巨萬,暴富發家,且官財兩旺。例如某中級邪黨法院前後六任民庭庭長,竟有三人升副院長(且均官至正縣級。其中兩人升至常務副院長)、三人升副縣級!而其他庭、科、室則無此幸運。是這些人特別賢、特別能嗎?非也。主要是因為民庭肥,油水厚,來錢快。而且不顯山不露水。至於有了錢,則一切不言自明。這叫做越貪的越上得快,受賄的提行賄的不奇怪!以至於爭奪民庭庭長職位者,如過江之鯽!某邪黨法院行政審判庭有一副庭長,相中了民庭這塊「風水寶地」,不惜塞錢求人往裡鑽。無奈該庭職數已滿,那收了錢的邪黨法院院長只好編外設官,安排其人到民庭任「三副」!數月後竟一躍越過「一副」、「二副」任庭長。實現了「送錢買官、買官撈錢」的「良性循環」!某邪黨法院一中層領導退居二線時,任憑院方做了多少工作,就是不點頭不簽字。堅決要求院方將其孩子調進民庭才罷休!
作為民庭的庭長,一般都盯著自己頭上「分管院長」的那把交椅。而分管副院長作為過來人又深知手下庭長的底細,所以他們之間的關係是一種互相利用、又互相防範的微妙關係。分管副院長「吃案子」,不能像庭長那樣直接便當,但他把持著法律文書的最後簽批權。眼睜眼閉,關乎好多人的利益、利害。所以,若是分管副院長親自出馬為誰打招呼,那一干人等就得務必小心:這或許是一個機會,也許是一個陷阱。因為領導是既要落好處又不願留把柄的。至於打招呼的藝術,則是與時俱進,日臻成熟;羚羊掛角,無跡可求。起初是寫一個條子,或打一個電話——恐落下痕跡,親自到承辦人辦公室講一下——恐他人與聞,把承辦人叫到自己的辦公室遞一枝煙——恐被錄音,突然把承辦人從辦公室裡叫出來,站在走道裡講幾句——根本不明講,裝作偶然碰到,對承辦人「王顧左右而言他」,或講一句莫名其妙的半頭話,再把眼睛眨幾眨,直到承辦人明白了為止——或者「炮打隔山」,讓那些能管承辦人的人傳話。
這些披著庭長、分管副院長法袍的無恥之徒,同時又兼任中共邪黨法院裡的黨組領導。什麼黨組副書記、黨組成員、總支成員、支部書記等等(所謂一肩挑兩擔)。這些人寡廉鮮恥,人格低賤。無利不起早,有奶便是娘。他們用「組織」、「人事」和「政治」的名義坑人整人,通過整人、整事而整錢,是黨傳秘方,比誰都內行。所以,你要麼忍氣吞聲,要麼奮起抗爭,別無第三條路可走。有順口溜說:「審判員辦案,審判長吃飯,其他的靠邊站。但歸根結底還是庭長和分管副院長說了算。誰要不服氣,趁早滾蛋。要不等到優化組合、競爭上崗,就讓你難堪!」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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