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梁朝陽綜合報導)近日,明慧網刊登了一封來自農家婦女宋文娟的投書,信中講述了她因信仰法輪功,於二零零五年七月至零七年九月被關在萬家勞教所期間,曾多次遭獄警酷刑折磨的經歷:電棍電擊、上大掛吊銬、冷凍等,多次被折磨至昏死。
學煉法輪功 重燃生活信心
家住黑龍江省五常市牛家鎮二屯村的宋文娟。自小家境貧窮,營養不良導致身體虛弱,長大後曾寄希望能考上大學改變命運,但未能如願。後結婚生子,又得了月子病、頭痛、心口痛、腰痛、婦科病等。生活中的不如願使她一度對生活失去了信心。
一個偶然的機會她聽別人說「法輪功真好」,一煉就可以祛病,於是抱著好奇的心找到了煉功點,買回一本《轉法輪》,看完書後她感到這本書能救她。她說:「我明白了人為什麼活著,返本歸真才是做人的目的,人的苦難都是自己生生世世造的業所致,人和人是緣份化來的,別人對自己不好是自己曾經對人家不好,所謂冤怨相報何時了,只有修真、善、忍才能化解」。
自那以後,她時時處處以「真、善、忍」為標準來衡量、要求自己。沒多久她身體變得健康,家庭也變得和睦。
鎮壓後 遭到多次迫害
九九年七月法輪功遭鎮壓後,宋文娟所在村的村支書帶領派出所人員抄走了她的法輪功書籍,她和家人都被監視,不得已他們一家去了外地打工謀生。
二零零五年春季,宋文娟搬到父母家同住。一次她和孩子學校老師、校長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時,她被舉報,學校開除了她的孩子。不得已他們又回到老家,在那買了三間土房,靠賣燒餅為生。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那天,村主任劉佩軍及牛家派出所的三名警察強行將她抓到五常公安局。半夜十二點,五常市國保大隊的占志剛等人連夜把她押到拘留所。為阻止她煉功,警察給她帶上了五十斤的腳鐐子。
七月二十八日,她被送到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十三大隊,因她不寫放棄法輪功的「保證書」,她被罰蹲,不許上廁所,大便拉在褲子裡。七天後她實在蹲不住,暈了過去。
後來,警察將她綁在鐵椅上,三天三夜不許閉眼還用警棍打她的嘴,她的門牙至今是鬆動的。她說:「警察為讓我寫保證書,把我綁在一個單間的暖氣管子上,下邊是床,警察們用電棍電我的嘴、脖子、乳房下面、還有手心、腳心,血從我的嘴裡流出來了滴在床板上」。
「十月十三日,我被轉到十二大隊,他們把我扒的只剩一條內褲,上大掛這麼我,然後兩隻胳膊被銬在鐵架上,兩隻腳尖剛剛能接觸地面,劇烈的疼痛我暈死過去了。警察們把窗戶打開故意凍我。後來我被凍醒,他們繼續用繩子捆住我的雙腿後吊起來」。
零六年的新年時,因酷刑折磨不斷又吃不飽,她瘦的不足一百斤。因勸誡警察們停止作惡,她再次遭到折磨。她說:「我被扒光衣服只穿內褲,用濕毛巾纏上兩隻胳膊、再用兩根繩綁上,背過去用手銬銬在行李架上面,人懸在離地兩尺高的半空中,用警棍打。看我昏過去了就放下來,等我喘上氣來,再吊上去,看我仍不屈服,他們就用兩根電棍電前後心,沒反應就又掛上綁住我的兩腿,用腳使勁踩綁繩,後來手銬繃開了,我重重的摔在地上」。
「接著拽過來鐵椅子把我放在上面,此時兩隻胳膊失去了知覺,警察就讓刑事犯摔我的兩隻手,用盡力氣摔了大約一小時,見我沒反應就不摔了。吃飯時右手勉強能送到嘴邊,左手沒感覺,不聽使喚,一天一夜不許上廁所,在鐵椅子上我尿了三次,因為我只穿內衣內褲光腳板,尿淌了一地。農曆三月份警察把窗戶打開,我和看管我的人都凍的直打哆嗦」。
這樣的折磨持續了約一百天。警察將腳踝處裂口淌黃水,四個腳趾長泡潰爛出了坑的宋文娟,送到車間做苦工。她常被罰站,從早上四點半直到半夜十二點才能睡覺,直到她的小腹脹的像面鼓。因為拒絕穿牢服,他們就把她的衣服全扒光,光著膀子。
因拒絕到奴工車間勞動,獄警隊長對她連踢帶打,強迫她罰蹲,因不配合她被按倒在地。她說:「獄警用警棍打我的左眼睛。很長時間,不能睜眼,後來能睜開也看不見東西。坐地上一整天沒吃沒喝,幾乎和冰塊一樣,一動不動。晚上幾個人把我抬到樓上的寢室。為抵制迫害,從那以後,我開始絕食抗議」。
宋文娟絕食二十多天後,勞教所怕出問題,將她母親、弟弟、丈夫、姐姐找來,對她說;「我們沒權放你,也知道你們這些煉法輪功的沒有罪,我們只是為了維持生活,幹這些工作」。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八日,兩年的勞教期滿,她被釋放回家。(//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