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記者聯會譴責中共新條例阻採訪

【大紀元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導)包括國際記者聯會等23個關注新聞自由的團體,星期一聯署致信中共國家領導人胡錦濤和溫家寶,以及中共海關、港澳辦、中國記協等多個部門,就日前中共多個限制外媒採訪的新措施表示憂慮。公開信並列出六點要求,呼籲中共停止對新聞自由的損害。

該封名為《亞太記者質疑中共新聞新規定》的公開信是由國際記者聯會起草,包括香港記者協會、台灣記者協會等23個亞太區新聞團體在本月12至13日國際記者聯會亞太區域會議上共同聯署,於本週一(2月16日)發出。信中除了對最近中共新設港澳記者採訪需辦證的規定表示憂慮外,還首次披露了中共海關突然實施的對外媒器材入境加設保證金的新規定。

採訪器材入境要收保證金

國際記者聯會(香港及中國)項目統籌胡麗雲指出,有關條例在去年12月25日已經秘密生效,直到今年1月8日,比利時一家電視台的記者帶攝影器材入境時,被海關要求付出2萬2千元人民幣的保證金才予以批准。

胡麗雲說﹕「因為條例的突然更變,沒有人知道呀。駐華的外國記者協會也不知道,其它所有的駐華的外國記者都不知道。時間浪費了,金錢又突然要給出來,令他們在工作上困難了。」

據知該記者因此被阻撓了兩個星期入境,令到本來只有一個月有效的簽証只剩下兩個星期的工作時間。胡麗雲批評有關措施是嚴重阻礙了新聞自由。

她說﹕「時間換取空間,我的時間沒有了的時候,我沒有這個機器,我怎樣做到新聞採訪呢﹖在這兩個星期裏面,突然有什麼事件發生的時候,他們也不可以第一時間去到現場做採訪,在新聞自由、資訊自由方面一定受到不同程度的阻礙。」

損採訪權 傷害受訪者

2月6日,中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突然公佈《香港澳門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港澳記者到內地採訪,需向中聯辦領取採訪證,並要獲得被訪單位和個人同意。

胡麗雲指出,很多實質的證據顯示,在奧運期間很多大陸被訪者遭受很多的阻撓,包括被當地政府騷擾,甚至有的因此入獄,他們擔憂新條例不僅是對記者採訪權利的損害,而且對被訪者也造成危險。她說﹕「奧運那段時間,人在北京都遭受這樣的情況,我們有很多擔憂,擔憂不是沒有實據的擔憂。」

她批評,中共去年10月17日曾宣稱說有一個自由權給海外記者,以及在奧運期間也稱會給港澳記者自由採訪的權利,但最近的一系列新規定違反了以前的承諾,令中國的新聞自由倒退到奧運前。

要求中共尊重新聞自由

公開信還提到,中共最近對境內記者增加了多項報導限制。包括中宣部指示就經濟問題不能進行地區間比較性報導,以及四川大地震後不准報導災後重建新聞等,胡麗雲批評有關條例不僅對記者採訪造成局限,而且極大的損害了民眾知情權。

公開信提出六點要求,要求中共當局立即停止對新聞自由的損害:一、維持所有在奧運之前或期間實行的媒體自由,尤其是適用於非內地媒體的自由;二、繼續解除所有針對內地媒體的限制;三、撤回要求香港及澳門記者須向當局提供可能的內地受訪者資料的規定;四、撤回有關新聞專業人員如欲將器材帶回內地以進行工作、則須提供財政擔保的決定;五、如不撤回有關規定,須公開發佈有關擔保的各項要求,並解釋為何需要有關擔保;六、就政府對在中國進行採訪的關注及要求,公開諮詢內地及非內地傳媒。◇(//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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