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陳蘇華盛頓報導)中國深圳511名律師聯名公開信,對廣東省東源縣法院判處為失地農民提供法律援助的深圳維權律師劉堯兩年監禁提出質疑,並呼籲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實現司法公平公正,強烈要求廣東省東源縣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深圳律師劉堯案。據信這是中國最大規模的律師聯名行動,已經引起廣東省及全國律師業嚴重關注。
*呼籲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深圳律師劉堯的辯護律師之一北京律師李方平向記者介紹劉堯案的起因時說,2006年底,廣東省東源縣政府與深圳的一家投資公司一起合作興建一個小水電項目,需要徵用很多農民的土地。由於中國的土地法規定非常嚴格,所以征地一直缺乏合法手續。當地農民在整個征地過程中一直在上訪,認為征地是非法的,或者認為補償費用過低。
李方平說:「劉堯律師接受他們的委託以後為他們維權,但是在整個交涉過程中,應該說司法救濟的途徑,包括要求行政查處違法行為都沒有任何效果。」
李方平律師說,這個項目是公權力和私人資本的一個非法推動的小水電項目,地方政府成立了一些專門的委員會,為該項目保駕護航。李方平說,雖然當地政府曾經發出一個停建令,但是沒有人聽從。劉堯律師以所有的合法方式都無法阻止該非法項目的進行,因此,劉堯認為,在公權力無法阻撓違法開工行為的話,村民有權進行「自力救濟」。
2007年底,失地農民跟劉堯一起,以「自力救濟」的方式,用劉堯的話說,「象徵性地」燒燬了一些工地的方木條,推倒了一些木欄板,告誡施工方不要在農民自己的土地上施工。2008年1月17日,劉堯被東源縣檢察院逮捕。
47歲的深圳律師劉堯因此被控以「毀壞財物」的罪名,被東源縣人民法院判處4年監禁。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事實和證據爭議較大」為由,發回東源縣人民法院重新審理。東源現人民法院於2008年12月17日作出裁決,將劉堯的刑期從4年改成2年。
劉堯案披露後引起深圳律師界的極大關注。深圳律師協會曾多次致函廣東省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東源縣法院,提出法律意見,並呼籲公正公開審理此案。12月18日,在劉堯被判處2年監禁的判決下來後,深圳律師界發起了一份聯名呼籲書,強烈要求廣東省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堯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以徹底查清真相,澄清事實,以正視聽,維護法律的尊嚴以公正。現在已經有511名律師在呼籲書上簽名。
*整個審理過程不公正*
李方平律師說,對劉堯案的審理顯然是不公正的。象徵性被燒的木條和推倒的欄板被東源縣價格鑑定中心作出評估5萬元,李方平認為,整個評估程序存在巨大的問題,價格鑑定完全經不起推敲。
李方平說:「也就是說,鑑定的程序、方法和數額都遭到了質疑,但是,鑑定機構卻不出庭作證,這也是違背中國刑事法的規定。」
劉堯的妻子賴偉娥說,在劉堯被判處2年監禁的判決下來後,劉堯提出上訴。她說,法院原打算不進行上訴案的公開審理,只進行書面審理。賴偉娥要求公開開庭審理劉堯的上訴案,還劉堯一個公道。
賴偉娥說:「村民依靠土地為生,土地被人霸佔,又沒有足夠賠償的話,劉堯作為律師,肯定要為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去幫助他們,他也是儘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做。」
劉堯案凸顯的問題是,當中國的律師為他人維權打官司時,律師本人的權力是否能夠得到司法保護?劉堯的辯護律師李方平認為,當案子涉及公權力時,律師會遇到非常大的阻力,律師的職業權力甚至會受到影響。李方平律師說,深圳律師界為劉堯案得到公平公正的審理作出了相當多的推動,但是當中國的司法面對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預時,顯得那麼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