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6日訊】據大陸媒體報導,12月3日下午,原嘉興港區管委會副主任李中傑受賄案在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收受他人財物總計達到278萬多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6個月。
李中傑落馬帶出嘉興最大貪腐窩案
在嘉興市平湖的官場,李中傑可不是個簡單的人物。他今年53歲,大學文化程度,平湖本地人,曾先後擔任平湖市乍浦鎮鎮長、黨委書記,嘉興港區管委會副主任等職。
1996年至2009年,李中傑在城市建設、舊城改造和土地轉讓等方面掌握大權。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為他人牟取利益,先後收受了10多家企業或個體老闆的賄賂,包括人民幣、代價券、美元、港幣以及歐元等,共計折合人民幣278萬餘元。
李中傑收受賄賂的方式也非常大膽,除了在辦公室,還經常在家門口、汽車裡接受大筆現金。在他的案中牽出46名官員。據稱,李中傑被抓後,平湖大批相關人員陸續接受詢問,其中也包括不少領導幹部。民間紛紛傳言:平湖將掀起官場大地震。
果然,落馬後的李中傑為求自保,供出了當時的平湖市政協主席郭躍榮和他的死黨–水利局局長全保華貪污受賄的事實。更牽出了嘉興港區和平湖的腐敗窩案,最終連續有46名各級政府官員落馬,其中處級幹部4人、副科級20多人。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