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0日訊】12月29日上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黎強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黎強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 擾亂交通秩序罪,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薄罪7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520萬元。
據《重慶晚報》報導,29日上午9時30分,重慶市五中院外,眾多市民和媒體集聚等待著黎強案一審宣判結果,其中還有來自黎強苦心經營多年的公司——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的一些員工。
64天,黎強涉黑案耗時最長,終於等來了判決結果—20年有期徒刑。黎強面無表情地站在被告席上。
值得一提的是,一審宣判結束後,黎強乘坐警車從法院內出來時,他面對自己的員工和市民露出了微笑,並坐在靠窗的座位上揮舞著手向大家打招呼。目前,尚不瞭解黎強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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