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念慶律師事務所法律信箱

買房者稅務優惠新變化(V)

【大紀元12月26日訊】自11月中旬以來,劉律師信箱連續四期討論了有關11月6號通過的《勞工、屋主、商業協助法案》中有關首次購房者的$8,000美元抵稅優惠,以及給再次購房者的$6,500美元的抵稅優惠政策,在讀者中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時常有讀者打電話諮詢,但我們因為工作繁忙,不能一一解答所有讀者的問題,請讀者們諒解。如果您有問題,請查閱過去幾期的劉律師信箱有關法律內容的分析與解釋。另外,如果你有涉及具體應用的問題,請諮詢有經驗的會計師,或請會計師幫你申請報稅。

1.我兒子十七歲,我可以用他的名義來買他的第一幢自住房,從而拿到$8,000美元的首次購房者抵稅優惠嗎?
答:不行。11月6號的法律明確規定買房者必須超過十八週歲。如果是夫妻共同購房,只要一方超過十八歲即可。另外,如果你兒子沒有獨立報稅,還是依附於父母一起報稅的話,仍然是dependent,他到了十八歲也不能享受首次購房者抵稅優惠。新法律明確規定買房者必須是獨立的、自己報稅的個人。

2.我可以用再次購房者的$6,500美元的抵稅優惠,去買出租房嗎?
答:不行。$6,500美元的再次購房者的抵稅優惠只適用於買下的房子是自己的主要住房的購房者,並要求購房者必須在新買的房子內住滿三年以上。

3.我不是美國公民,可以申請抵稅優惠嗎?
答:有可能。雖然你不是美國公民,但如果你是把美國作為長期居所的外國人,亦即resident alien,你仍可以申請購房者的抵稅優惠。什麼樣的人是resident alien呢?綠卡持有人是resident alien,如果你沒有持有綠卡,但一年內在美國住滿183天,你可以被稱為是resident alien。如果你一年內在美國沒有住滿183天,你在他國有稅法上的居所,與他國有更緊密的稅務聯繫,那你就不能申請購房者抵稅優惠。

4.新法律對正在服役的現役軍人有何優惠規定嗎?
答:有。現役軍人及某些在海外任職的聯邦政府工作人員被多給予一年時間來購買自己的主要住宅,即這些人士如果在2011年4月30號之前簽定購房合同,在2011年6月30號之間完成購房過戶手續,仍享受新法律給予的購房者稅務優惠。

5.我看了新法律的優惠規定,想充分利用它,您有什麼建議嗎?
答: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不能光想不幹,法律優惠不會再次延期,你應該定下目標,在明年春季必須鎖定一個房子,然後再進行房屋檢查等過戶手續。但是在選房之前,應先諮詢有經驗的貸款經紀人,弄清楚自己到底能拿多少貸款,這樣可以確定自己購房的價格範圍,這對那些再次購房者尤其重要,他們要把現有住房的貸款,其他各項債務及自己的總收入一起評估,這樣才不會浪費時間,讓購房過戶順利進行。

本文章只用作背景知識的瞭解,請勿套用您的或任何其他人的情況當成法律意見。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諮詢劉念慶律師事務所劉念慶律師。聯絡地址:Liu & Associates, P.C., 1210 Warsaw Road, #200, Roswell, GA 30076;聯絡電話770-481-0609;傳真:770-481-0597;網址:www.attorneyli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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