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首次有銀行願意在不承認責任前提下,與購買雷曼股票掛勾票據(ELN)的個人客戶達成回購協議,賠償給5百幾名投資者,涉及本金總額2億6千幾萬。這是雷曼迷債事件最新發展。
在不承認責任前提下,大新及豐明銀行願意回購購雷曼定息保本票據,回購價是當日本金的八成。兩家銀行估計,涉及接納回購要約及額外款項的金額,將共計約7,200萬元。由去年8月5日後買入兩間銀行票據的投資者,屬合資格參與回購計劃人士接近530人。其中大約八成人已在較早前與銀行達成和解協議,並得到賠償,但如果賠償不足八成,他們可根據昨日公佈的協議,獲補回差額。
金融管理局已通知大新及豐明,對於兩家銀行銷售雷曼定息保本票據的個案,若客戶已接納回購建議或特惠款項,金管局不擬就這些個案,對兩家銀行的主管人員及有關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證監會及金管局歡迎今次回購。證監會表示,解決方案為客戶提供合理補償。金管局亦表示,回購建議可令投資者,毋須面對冗長法律程序。有立法會議員則希望其它銀行,稍後亦會就雷曼相關結構產品提供回購。
金管局指,目前仍有約 6,100 名在不同銀行買了雷曼ELN的投資者,未獲賠償,涉及總額約61億元。亦有其他投資者,買了與雷曼相關的結構產品,包括星展結構債券Constellation系列,與及大摩精明債券的索償,仍未解決,共約8,000人,涉及總額約有24億多元。至於買了精明債券的亦有1,200人 ,涉及總額約為 3.7 億元。
金管局昨日公佈,直至現時為止,已有12,925宗個案經過和解協議解決,另有471宗個案透過和解協議下的加強投訴處理程序解決。再加上2,846宗已完成調查並發現表面證據不足 或缺乏足夠理據支持採取紀律行動的個案,一共有75%的投訴個案已處理完畢。至今,金管局已就419宗雷曼兄弟相關投資產品投訴(包括迷你債券的投訴)完成詳細調查並正進行紀律程序。當中包括就120宗個案準備建議紀律處分通知書,及已就另外299宗發出建議紀律處分或紀律決定通知書。上述的419宗個案,連同其它已處理完畢的個案,77%投訴個案的調查工作已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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