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畢儒宗綜合報導)許多搭機旅行的旅客都曾經歷在飛機上等待起飛數個小時,客艙的空調沒開、空服員不提供飲料食物,又熱又渴又餓的感受。為了保障旅客的權益,美國政府週一(21日)下令,一旦旅客都登機完畢,航空公司必須在三個小時內起飛,或讓旅客下飛機,否則將面臨每位旅客27,500美元的罰款。規定將在三個月內開始實行。
這一新規定是由聯邦運輸部(DOT)所發佈,其中還要求航空公司,飛機在跑道上延誤兩個小時內提供適當的食物及飲料,而且還必須確保機上的廁所能正常使用,並注意機上旅客的健康狀況。
運輸部長拉胡德週一表示,這些規定「要求航空公司能負責任地公平對待旅客。」
根據運輸部的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美國境內有612個班次的客機在跑道上延誤逾3個小時。近幾年,議員及旅客權益人士要求聯邦政府採取行動,解決飛機延誤的問題。由於發生多起乘客被困在飛機上長達6~7個小時的案例,而且航空公司服務態度很差,迫使國會目前正考慮「航空乘客權益法案」的立法。
紐約州在去年也試圖通過一項類似「航空乘客權益」的州法,但被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給駁回,理由是各州沒有規範航空公司的權力。
上個月,聯邦政府對三家航空公司處以17.5萬美元的罰款。這三家航空公司於今年八月份時,旅客被困在明尼蘇達州的羅徹斯特(Rochester)機場的跑道上逾6個小時。
上週末東部暴風雪期間,一架牙買加航空公司的客機在上午8點35分就準備起飛,結果一直到下午3點才順利起飛。
這些新的規定僅適用在美國航空公司的國內航線,但也容許一些與安全有關的特例。
聯邦政府還試圖打擊長期以來航空公司班機延誤的現象。規定中還要求航空公司指派專門的員工觀察班機延誤及取消的影響,提供消費者如何填寫抱怨表的資訊,而且還必須「及時地且確實的」回應消費者的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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