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私隱專員公署否認是「大花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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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昨日再次聆訊,對於審計報告指私隱專員公署不適當運用公帑,及部份投訴個案處理時間過長,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解釋,是要應付將來人手增加,否認私隱專員公署是「大花筒」。

議員關注審計報告指公署租用的辦公室,面積比實際需要大六成,令政府每月多付超過十四萬租金,以及審計報告指,公署在不少個案中都沒有按法例規定,在接到市民投訴45日內回覆是否拒絕受理。

私隱專員吳斌解釋,公署因為資源不足,人手不夠,因此未能在規定45天內回應投訴人,調查可能未能在法定的180天內完成,在拒絕處理個案時,要在法定時限完成處理投訴,是「不可能達到的任務」。

去年公署有2百多萬元盈餘,主要是因為機構人員流失率高,而人才流失後未能及時填補,變相令薪金開支比預期少。他又指招聘困難,因為市場上適合的人才不多,亦有職員形容對公署的工作感到厭惡。而且公署並沒有處理法律風險的撥款,所以必須要有一定的預算。

吳斌並否認是「大花筒」。他解釋,旁邊的辦公室是剛剛可租用的相連辦公室,將來如果需要地方,找也未必有,他預見2010年會增聘一定人手,這不是一個大花筒的問題,這不是給他自己大一些的個人辦公室。他指公署不會用盡每年的預算,更會將剩餘的資源撥入儲備。

對於審計署指一項推廣活動超出預算,吳斌解釋,邀請藝人在酒店出席活動,能吸引更多傳媒報道。
另外,對於他外訪時放棄免費住宿,是因為遇突發事故。他指,06年因突然需要處理本港一宗外洩私隱事故,導致延誤回覆主辦單位決定訪問英國劍橋,結果未能享用免費住宿,需另花約1萬元(約2千元一晚)租住酒店。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質疑,個人資料私隱公署職員以較高級別替吳斌申領外訪津貼,是為免令吳斌不悅。吳斌解釋指,為他安排住宿的職員,可能不知道劍橋位於倫敦以外,故以市中心級別為他計算津貼,導致多領670元外訪津貼。吳斌強調從不知道多領津貼,更謂如果職員以為多領津貼可取悅他,是「低能」的做法。吳斌承認事件乃個人犯錯,並非機制出現問題,他事後亦已提醒職員要遵照機制辦事。

負責管轄公署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會檢討有關時限安排,會在全盤檢討法例時,研究修訂45天通知期限的規定。當局亦會考慮增撥資源予公署,上年度已增撥兩成三資源,來年亦會撥新資源協助公署,將公署的儲備上限由500萬元增加至900萬元,讓公署應付近年增加的工作量及加強公眾教育工作。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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