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0日訊】(大紀元多倫多訊)上週開始,多倫多租客陸續收到市政府通知,他們的租金可獲得自動降低。政府敦促收到郵寄通知的租客馬上行動。
印有市政府標記的信封上寫有「內有降租金通知」(Rent Reduction Notice Enclosed),通知包含了租客減少租金所需要的有關信息,最早可以在2009年12月31日開始少付租金。
按照省政府的立法,因為建築的物業稅在2009年已經降低了至少2.49%,超過128,500的家庭有資格獲得租金降低。
雖然大部份的租金降低不多(比如物業稅降低5%的大樓,每月租金1,200元的單元,每年可降低租金144元。),市府鼓勵租客按通知中的信息通知業主,表達他們要減少租金的願望。
市府部門降稅及降租金的通知,須要在9月15日前向有關的業主寄出,在12月15日前向租客寄出。
今年有破記錄的租客有資格降低租金,主要原因是市議會在2005年決定,逐漸降低商業建築的物業稅,包括多單元住宅建築物;2009年也是物業稅評估年度,物業的市值也發生了變化。2008年合資格降低租金的住宅單元只有330個。
擁有超過6個住宅單元以上的建築物,租金通常有20%用來付物業稅,當物業稅降低時,租客有資格分享降低部份的20%。對於只有6個或更少單元的物業,這個比例是15%。有關的規定都是由安省政府設立的。
按照住宅租用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降租金條款只適用於在1991年11月1日之前用於出租的私人物業,新的住宅公寓不包括在內。
沒有收到市政府通知的住宅單元,就不符合自動降租金的條件。物業稅降低小於2.49%的建築物也可能有降低租金的資格,但租客必須向業主及租客委員會(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申請。更詳細的信息可查閱網站//www.toronto.ca/housing/。
租客有問題時可致電市府提供的租客熱線416-921-9494,有多種語言服務。業主及租客委員會也有查詢電話(416-645-8080),可提供減少租金的計算規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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