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6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近日被大陸媒體曝光的文件顯示,被少林寺方丈釋永信闢謠多次的「少林寺上市」並非空穴來風。而參與運作籌劃的正是少林寺所在的登封市當局,少林寺方則稱並不知情,並表示少林寺是公共財產,不應由政府說了算。
據東方早報16日報導,從有關渠道獲得的香港中旅集團與登封市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書》和《登封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顯示,雙方確定斥資一億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遊有限公司」,其中港方占51%股本控股,少林寺門票經營權等嵩山少林景區資產則被登封市作價4,900萬元作為入股的一部份,占股份49%,雙方合資年限為40年。新公司擬定2011年上市。
合資公司港方控股擬2011年上市
據報導,12月10日印發的《登封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顯示,2009年12月9日上午,登封市長鄭福林主持該常務會議,該會議出席人員均為登封市市政府領導人員,如登封市委常委、嵩山管委會黨委書記裴松憲,登封市副市長蘇建設、朱耀輝、劉萬峰等,但沒有一位少林寺和宗教界方面人員。
根據《紀要》內容,該合資公司名字正式確認為「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遊有限公司」,辦公地點設在少林景區遊客中心。公司註冊資本金為1億元,主要開展旅遊開發投資、文化產業項目開發、旅遊地產等業務,新公司爭取2011年上市。
而在一份沒有合作雙方簽名蓋章的《合作框架協議書》中,也詳細介紹了雙方合作的一些細節。這份印有「絕密」的《協議書》顯示,合作甲方為「香港中旅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乙方為「登封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乙方負責組建由登封市政府主要領導牽頭的專門服務協調工作組……確保甲方享受當地招商引資、河南省文化改革發展試驗區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為甲方在登封投資營造良好的環境。」甲方從2010年開始,在未來三至五年內通過各種方式和渠道為合資公司投融資8億-10億元人民幣。
報道稱,這份《協議書》應於10月21日簽署。
成立合資公司涉嫌公共資產流失
《紀要》同時顯示了新合資公司的股本結構,港中旅以現金入股合資公司,占股份51%,並控股合資公司。「我市以實物、現金入股,占股份49%,雙方合資年限為40年,嵩山風景名勝區門票收入特許經營權不再進行評估作價,我市通過門票收入分成實現特許經營權價值。」
至於那些旅遊資源置入新合資公司,《紀要》也做了明確記錄,「登封市國資委部門負責辦理與港中旅集團合作的資產劃撥工作(包括少林、嵩陽、中岳景區門票,旅遊運輸(中巴、電瓶車),少林景區遊客中心,少林景區停車場、電子門禁,禪居酒店以及其他需要劃撥的國有資產項目。」
換而言之,包括少林寺在內的嵩山景區諸多門票收入今後全部收歸港方控股的新公司,少林寺的門票收入也歸合資公司所有,不再是之前少林寺方面和相關部門分成。而根據資料顯示,僅少林寺一年門票收入就將近1.5億元。
寺方:「少林寺屬於公共財產」
報導稱,登封市政府與港中旅合作成立合資公司,並將少林景區門票資產劃入新公司一事,少林寺方面之前一無所知。少林寺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管理中心總經理錢大梁15日在接受早報採訪時表示,他們之前對該決策一點都不知情。他認為,政府的這一決策事關少林寺文化遺產,它應該由公眾、專家一起參與到決策當中,而不是領導說了算。
登封市委宣傳部部長崔世英昨天在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承認了該市與港中旅的這一合作計劃的存在。在問到為何沒有讓少林寺方面參與這一商業計劃時,崔世英認為:「因為我們還沒有正式對外宣佈合作」。
少林寺同登封市交惡?
登封市將少林寺一腳踢開創建合資公司,少林寺方面譴責,凡此種種,不禁讓外界懷疑,一直勾肩搭背的登封市當局和少林寺CEO釋永信是否交惡了。
過去的一個月左右的時間裏,少林寺網站多次被黑,尤其是11月11日,少林寺網站登了一篇被惡搞的「少林寺網站釋永信貼悔過書」,假冒釋永信名義對少林寺商業化表示愧疚和悔過,在大陸網站廣爲傳播。之後還出現,少林寺官方網站中文名字變成「少林妖孽釋永信去死」幾個大字。
事後,釋永信接受大陸媒體採訪「澄清」,自稱伙食7元月薪兩百。文中還罕見提到了不滿意地方政府統管少林寺收門票的事情。
釋永信稱:名山大寺是上天賜給人類的的遺產,人們都有權利去觀光,不應該被地方政府部門或者是宗教場所圈起來、賣門票。釋永信還稱,少林寺的門票是「政府部門賣,給少林寺一個分成」,自己曾在人大會上以代表身份提出,取消名山大寺的門票。
去年,釋永信曾多次闢謠「少林寺絕對不可能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