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3日訊】(美國之音報導)美國勞工組織等權益團體要求政府同中國政府談判雙邊投資協定時,限制中國國營企業在美國的申訴權限與競爭地位,保護美國企業與勞工的權益。
權益團體介紹,中國對美國投資近年來迅速增加。2009年11月17號,美國總統奧巴馬與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聯合聲明中宣佈,加速美中雙邊投資協定的談判。美國國務院同時組成跨部會小組,重新審議美國雙邊投資協定(BIT)的樣本,作為實質性談判基礎。
與美國目前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一樣,雙邊貿易協定允許外國投資公司繞過美國法律,到國際仲裁法庭控告美國政府。
美國同40個國家簽有雙邊投資協定,過去主要是為了保護美國企業的海外投資。由於中國在美投資越來越多,美國權益組織擔心中國企業投資美國,會損害美國企業與勞工權益。
美國勞聯產聯、聯合鋼鐵工人工會等權益團體呼籲改革美國雙邊投資協定樣本。
美國國務院國際經濟政策顧問委員會負責審議雙邊投資協定樣本。委員會成員、美國政策研究所全球經濟項目主任安德森女士說,加拿大也是主要資本輸出國。加拿大投資者通過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向美國政府提出了15起申訴,迫使美國政府浪費大量納稅人的金錢,在國際法庭為美國環保和土地使用等法律辯護。如果簽署美中雙邊投資協定,中國會對更多的美國投資法律提出申訴,要求國際仲裁。
聯合鋼鐵工人工會代表安德羅斯(Linda Andros)尤其擔心中國國企對美國的投資。她介紹,2004年到2008年,中國對美直接投資達到550億美元,以國營公司為主。中國國企投資美國的主要目的,是佔領市場,不是利潤,而且瞄準生產性資產,更讓美國製造業擔憂。
她說,國企享有中國的銀行提供的優惠貸款,在美國競標中佔據優勢,又享有等同於美國公司的法律保護權利,讓美國產業處於不利局面。
安德羅斯說:“當你讓他們享有這些更大的保護權時,在外國政府可能介入市場以外領域時,會妨礙我們監督這種腐敗和非競爭性的行為。我們希望市場充滿合理競爭,公平競爭。”
美國喬治敦大學法學院教授波特菲爾德(Matthew Porterfield)建議採納國際法規,將雙邊投資協定中投資人與政府關係仲裁改為國與國仲裁,因為國際法規定,投資人必須先採用當地法律途經提出申訴,然後才能要求國際仲裁。
波特菲爾德說:“也能讓投資方有權提出國際仲裁。如果他們在國內法庭中敗訴,或能證明無法依靠國內法庭,比如仲裁權力有限或者腐敗等,還可以直接要求國際仲裁。”
美國國際機械師及航空航天工人協會(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achinists and Aerospace Workers)代表赫恩施塔特(Owen Herrnstadt)批評政府目前執行的投資政策是鼓勵向海外轉移投資,手段是提供海外市場的“穩定、安全與可預測性”,增加吸引力。他說,不幸的是,這往往以犧牲勞工保護權益為代價,助長海外奴工、童工現象。
赫恩施塔特說:“我們需要推出一種雙邊投資協定,補充並增強我們國家幫助美國勞工恢復就業的努力。這必須是整體就業政策的組成部份,這個政策就是重振我們的產業基礎,讓產業基礎可以持續、充滿活力,並成為我們未來的一部份。”
赫恩施塔特批評這項政策讓大量美國就業機會流失海外。
美國眾議院已有125名議員支持有關提案,建議消除美國貿易協定與雙邊投資協定中可能包含的任何投資人與國家之間糾紛的仲裁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