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積倫、楊曉慧馬來西亞吉隆坡報導)國際人權日前夕,馬來西亞人權組織人民之聲(SUARAM)於12月9日召開記者會,公佈了今年度馬國人權報告概論,指出新任首相未對改善馬國人權作出實際努力。該組織也提出幾項重要事實與數據,顯示馬國人權乃處於嚴峻形勢。
未經審訊扣留乃持續
根據人民之聲觀察,雖然來自民間社會對廢除內安法令的呼聲漸高,首相多次公開表示檢討內安法令卻未實現,但到目前為止卻無實際的立法和制度改革。
與此同時,政府也沒提到另兩個無申訊扣留法令,即《1969年緊急(公共秩序與防範罪案) 法令》,以及《1985年危險毒品(特別防範措施)法令》,儘管它們和內安法令一樣。在加上政府只是修改內安法令而不是廢除它,顯然政府不打算廢除無審訊扣留之意。
受質疑的國家機構角色
人民之聲也質疑一些國家機構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尤其是警察,司法和君主制,以及他們頗具爭議性的參與國陣企圖奪回在去年全國大選中的所失。該報告指出,今年這些機構在對國陣政府從民聯政府中奪取霹靂州所扮演備受質疑的角色。
普遍的有罪不罰文化
在這幾年來 ,有罪不罰的普遍文化在警察以及其他執法機構依然持續。此外,政府在決定不起訴的資深律師林甘(V.K. Lingam),儘管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結果證實了一盤錄像帶,顯示林甘涉及試圖影響法官的決定。這起事件進一步加劇了馬國有罪不罰的文化。
此記者會於上午11時在隆雪華堂召開。除了媒體記者,許多大使館也派代表出席的這次的發佈會,顯示人權報告備受其他國家的關注。此報告全文將在明年6月才正式出版。
2009馬來西亞人權:事實與數據
人民之聲的報告概括了幾項重要事實與數據,顯示馬國人權的嚴峻形勢。
在2009年,政府在內安法令下進行了七次逮逋,其中39人已被釋放。直至2009年12月1日,9位仍然未經審訊被扣留中。
根據官方統計數據,2009年無任何人在警察拘留期間死亡,但人民之聲的記錄顯示全年至少有七宗這類案件被媒體監測到。此外,也有一宗在反貪局拘留期間死亡案件,即趙明福離奇墮樓案。
參與不同形式抗議國陣政府和其政策的人士也備受嚴重打壓。人民之聲指出,單單五月份有167人,因和平抗議霹靂違憲政權更替而被逮捕。在八月一日,有589人因參與反對內安法令大集會而被逮捕。
在2009年,記者無疆界新聞自由指數顯示馬國再次排行於第131的低位置。儘管首相納吉在他上任首日宣佈取消對兩個出版社的禁令,媒體繼續被政府運用幾項壓制性法律和政策所約束。
依據所觀察的馬來西亞當前人權狀況,人民之聲向政府提出了十項呼籲:-
1. 呼籲 釋放所有在內安法令、緊急法令、以及危險毒品法令下被逮捕的人士,和立即廢除這三個未經審訊扣留的法令。
2. 對於在拘留所的死亡案件以及被執法機構射擊身亡的案件必須立即召開研查。政府必須成立死因裁判法庭調查所有在拘留所死亡案件。國會特選委員會就刑事法典(Penal Code)和刑事程序法典(Criminal Procedure Code)曾提出上述要求。
3. 發佈全面狀況報告和審查對警察皇家委員會的建議的執行情況。
4. 廢除煽動法令、官方機密法令以及其他限制基本言論自由法令,同時制定資訊自由法令。
5. 廢除第27條警察法令,以允許和平集會。
6. 承認難民地位和批准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
7. 制定一項種族關係法和一個永久性種族關係委員會,以取締種族主義和煽動種族仇恨。
8. 通過落實調查委員會對「林甘短片」所有建議,恢復司法獨立。司法任命委員會必須授予更多的獨立性,並確保更廣泛的代表性。
9. 擴大長期邀請所有聯合國特別程序任務執行人。特別是來自九位特別程序任務執行人,包括肆意拘留調查工作組,以及法官和律師獨立性問題特別報告員的訪問要求,政府必須給於迅速反應。
10. 批准所有餘下的主要國際人權條約,包括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禁止酷刑公約(CAT)和消除種族歧視國際公約(CERD);關於消除對婦女歧視公約(CEDAW)和兒童權利公約(CRC)這兩項公約必需排除所有保留。
人民之聲是馬來西亞著名的人權組織。有關組織從1998年起每年出版人權報告,以監督國內人權狀況。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