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不排除回國可能 提三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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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0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12月9日,遠華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加拿大已有十年。近日,據加拿大邊境服務局一份文件披露,加拿大將遣返2313名中國人,但加國官員說,等待被遣返的2000多名中國人中,不包括賴昌星。

據中央社報導,加拿大著名移民律師李克倫說,像賴昌星、涉嫌金融詐騙的李東哲和李東虎兄弟都屬於「暫緩遣返」者。「賴昌星雖然沒有身份,但他已獲工作許可,目前已經在溫哥華工作。」 此外,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確認,沒有身份但已取得工作許可的賴昌星不在遣返名單之列。
  
據加拿大《環球郵報》報導,賴昌星在今年8月接受采訪時表示:在中國根本沒有機會獲得公正的審判。 「如果不是在加拿大的話,我已經死了。」
  
今年早些時候,賴昌星曾明娜攜帶女兒賴真真自願回到中國,此次曾明娜回國,系與中共達成協商,以自己回國換取在大陸服刑的弟弟出獄。此消息在加拿大移民部長證實之後,也得到中共外交部的證實。
  
《中國新聞周刊》報導,今年秋天,賴昌星首次在電視台演播室接受采訪。十年的官司幾經起伏。現在的難民申請被拒,等待第二次被遣返前的風險評估報告審查。對賴昌星來說,最大變化就曾明娜和賴真真的回國,這是不是征兆?
  
在采訪中,賴昌星流露出想家的心態。這次曾明娜和賴真真的回國,外界開始看到,他心態轉變並付諸實踐。 但用賴昌星的話說:「還是不大相信政府的承諾」。他在母女回國之後的低調,也從側面反映了他內心的巨大掙扎與矛盾。
  
賴昌星表示,他甚至不排除一種可能,即兩個兒子也步賴真真的後塵回國。當問及賴昌星,目前他在加拿大還有一個司法程式,現在到底是希望走完司法程式,還是在消除一些障礙之後,司法程式沒有結束前也有可能回去?他沉默了很長時間回答:「可能性是存在的。」
  
賴昌星對此顯然想了很久,他提出了三條:其一,遠華案主要涉案的官員,比如莊楊等人的審訊檔案能否公開,因為賴昌星一直咬定,巨額走私是當時體制漏洞的產物,他不是靠賄賂成事的。
  
其二,他希望遠華公司骨干們的案子能夠重新審視,因為他是主犯,其他人責任輕微;
  
其三,他希望專案組能夠「換些人」。賴昌星清楚知道,曾明娜先期回國,讓他還有一絲與中國政府「協商」的空間。一旦自己真的遣返回去,手中再無任何「籌碼」。
  
加拿大移民部長肯尼說,曾明娜、賴真真已經回國,她們是自願回去的,加拿大無意也不會繼續關注曾明娜的案件。如果賴昌星要循此模式回中國,移民部樂見其成,也「願意提供所有需要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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