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傑多倫多報導)聯邦政府人力資源部長范茵麗(Diane Finley)11月3日在多倫多公佈就業保險(EI)改革方案,使自雇人士有權享受就業保險福利。任何希望加入計劃的自雇人士,只要繳付就業保險保金1年,就可獲得就業保險特別福利。新的自雇人士就業保險計劃將從2010年1月1日開始實施註冊。
範茵麗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改革後的就業保險方案,使得自雇人士可以享受原來只適用於工薪階層的產假、育兒和醫療等就業保險特別福利。
「長期以來,自雇人士由於家庭義務、工傷或健康問題,一旦離開或放棄工作,就失去經濟保證。」 範茵麗說:「修改現行就業保險方案十分必要。」
「新方案將解除自雇人士的上述後顧之憂,使他們和工薪階層享有同樣的就業保險特別福利。」 範茵麗說:「改革後的就業保險方案將更加公平的對待自雇人士。」
範茵麗指出,自雇人士的就業保險特別福利計劃和工薪階層的就業保險特別福利計劃是一樣的。
範茵麗強調,在新的就業保險方案中,自雇人士享受的就業保險福利不包括工薪階層享受的正常就業保險津貼(Regular Employment Insurance),即自雇人士不能參加正常的失業津貼計劃。
就業保險福利金靠參加計劃者自籌
對於聯邦政府的資金投入情況,範茵麗指出,雖然聯邦政府會注入一定的資金,自雇人士的就業保險計劃主要靠參加計劃者自籌資金。
「自雇人士的就業保險(特別)福利計劃,主要是自籌資金。」範茵麗說:「為了享受產假、育兒、收養和醫療等就業保險福利,自雇人士必須提前1年報名註冊,並連續支付1年的就業保險費後,方可開始領取相關的就業保險津貼。」
「新的就業保險方案將從2010年1月1日開始實施報名註冊。」 範茵麗說:「是否需要註冊參加就業保險(特別)福利計劃,完全由自雇人士自行決定。」
如果獲得通過,新的就業保險方案將為自雇人士提供產假津貼(最多15週)、育兒和收養福利(最多35週)、生病津貼(最多15週)和同情關愛津貼(最多6週)。
據人力資源部介紹,聯邦政府計劃每年向自雇人士的就業保險計劃注入約1.5億資金;政府每年在就業保險計劃上的總投資大約為200億。
過半自雇人士願參與
據加統計局資料,全國目前共有自雇人士約273萬人,其中包括房地產經紀、IT諮詢、卡車司機、旅遊代理、理髮師等。
在昨天的新聞發佈會上,範茵麗指出,根據聯邦政府人力資源部的一項對自雇人士的調查,50%以上的人表示會報名註冊自雇人士就業保險福利計劃,80%的人表示感興趣。
分析人士指出,新的就業保險方案如果獲得通過,聯邦政府不僅能增加財政收入,還能使加拿大的就業保險制度更加公平,使自雇人士享受益。
維多利亞大學社會政策教授普瑞士(Michael Prince)指出,新的就業保險方案將受益沒有疾病津貼的中年男性自雇人士(如多於工傷事故的屋頂工人)和推遲了生產期的年輕女性自雇人士。
加拿大房地產協會會長瑞普裏格(Dale Ripplinger)對聯邦政府的新法案表示歡迎。他說,新法案將消除以前的就業保險制度的許多不平等現象,對協會的96,000名成員平衡事業和家庭生活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加拿大穀物種植協會執行董事菲力浦(Richard Phillips)指出,作為自雇人士的農場主和他們的配偶將受益於新的就業保險的修改方案。
從事維修業的李先生在聽到就業保險福利計劃的消息,並得知該計劃不包括失業救濟金後表示:「如果不包括失業救濟金福利,這就是一個很好的改革。因為可以避免一些人濫用失業救濟金。」
針對該計劃的其他福利,李先生表示歡迎,「這給自雇人士多了一個選擇,人們可以自行選擇報名參加。」
李先生對醫療保險最贊同,認為給自雇人士多了一個保障,因為這是以前從沒有的福利。「人們總會遭遇生產、得病、工傷的情況,這樣一來,自雇人士也有了相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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