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家:媒體刊聳動暴力新聞是濫用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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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傳信新德里28日專電)當報紙編輯或經營者江郎才盡,找不出什麼好新聞可登時,通常會以投機取巧的方法,不是盡量刊登色情、煽情的圖文,就是搪塞些「百大美女」或「百大富豪」的冗長調查報告。

印度知名教育家兼媒體評論家塔庫塔(P.Thakurta)與記者訪談時,就報紙媒體,尤其是一些流於譁眾取寵的小報,經常充斥著聳動和暴力新聞的現象,做了上述的表示。他說,這是報紙編輯和經營者偷懶、輕忽操守和濫用新聞自由的權利。

塔庫塔表示,印度憲法第19條第1款規定,媒體享有充分的新聞自由,因此政府沒有新聞法,在控管新聞方面無法可循,全賴媒體自律。多數印度新聞從業者最感自豪的是,自己的媒體幾乎沒有八卦或煽情報導。

不過,他也表示,新聞自由仍要視社會環境而定,在種族、宗教多元化的印度,不當的新聞自由常會引發嚴重的負面影響,例如某省發生種族或宗教動亂,另一省政府為避免刺激自己境內相同的族群,常會限制媒體在相關事件上的報導。

除此之外,印度新聞評議會(Press Council ofIndia)也是全印度最權威的新聞組織,隸屬國會,成員包括新聞從業人員、國會議員與學者專家,宗旨在維護新聞自由、監督媒體自律與提高業者品格操守。

但就如憲法賦予媒體享有充分的新聞自由權利,印度新聞評議會雖然職責有如仲裁機構,但對媒體業者卻沒有任何的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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