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邱晨溫哥華報道)加拿大聯邦政府週二(11月24日)宣布,設立新法令,在加拿大全國范圍內打擊網絡兒童色情音像製品。該法令要求公眾網絡服務提供商,一旦發現罪犯藉其服務器發布與傳播的任何兒童色情音像資料,主動報告相關機構,違背者將面臨不同級別罰款。
卑詩北溫市國會議員瑟克頓(Andrew Saxton),週二在卑詩代表聯邦司法部長尼康森(Rob Nicholson)宣布,加拿大全國范圍內立法,打擊製作、發行或傳播任何兒童色情音像製品的犯罪行為。
該法令要求所有為公眾提供網絡服務的公司,例如提供網站服務、電子郵件、內容主站(Content Hosting)與社交網站等,如果在其網絡上發現任何兒童色情音像品的線索,立即通知警方或安全部門,或者收到小費,旨在利用網站傳播兒童色情音像品的,立即報告指定的管理部門。
如果網絡供應商不遵守這條法令,將構成犯罪,面臨漸進式罰款:首次違背此法令的公司,將被罰款1000元,再犯則面臨罰款5000元,如果知錯不改,罰款額將達1萬元或被判刑6個月。此法令還規定,如果公司不能履行責任,不遵守此法令,罰款額還會逐漸增加到1萬、5萬到10萬。
法部長尼康森認為,這類犯罪情節極其惡劣:「製作與傳播兒童色情音像製品是一種令人髮指的犯罪行為,因為兒童們一再被殘酷地傷害。」尼康森相信,這條新聯邦法令可以有效地保護兒童,同時救出這些年輕的受害者。
溫哥華警察局侵犯兒童檢查組偵查員Russ Mitchell認為,新法令有效地加強了偵破兒童色情音像品的力度,不過,目前警方只能依靠網絡提供商主動報告,因為涉及到隱私權問題,並不能監視網絡商的內部運作。
今年6月份,聯邦政府還引進兩個法令:C-46與C-47,為執法人員提供了法律武器,專門對付罪犯利用高科技環境,比如網絡技術,進行犯罪。 C-46為21世紀調查權令(the Investigative Powers for 21st Century Act.),C-47為21世紀加強執法技術輔助令(the Technical Assistance for Law Enforcement in the 21st Century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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