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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新聞有法可管 NCC:可要求中華電信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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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25日電)朝野立委今天對壹傳媒「動新聞」同聲譴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動新聞」其實有法可管,NCC可依據兒童青少年福利法和電信法處理,並要求中華電信下架。

NCC主委彭芸表示,將在12月初審查「壹電視」營運執照時,把「動新聞」的因素納入考量。她並允諾在1個月內提出處理「動新聞」的報告。穿透網路和手機的壹傳媒「動新聞」,因為描繪犯罪過程或意外事件鉅細靡遺,引發婦幼、社福團體關切。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立委質詢的焦點都在「動新聞」。

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認為,「動新聞」對犯罪事件的描繪過於詳細,如同「犯罪的教科書」,並對當事人造成二度傷害;民進黨籍立委葉宜津也說,動新聞短短上線1週,已造成社會很大的不安,要求NCC拿出對策。

彭芸表示,「新聞就是新聞,沒有動不動」,新聞的標準就是公平、客觀、公正,媒體若達不到這種起碼要求,NCC會一視同仁秉公處理。她說,NCC將在12月2日邀請學者就新聞是否以動畫方式呈現,並預計12月初審查「壹電視」營運執照時,提供會議結論供審核工作小組參考。

但葉宜津質疑NCC此舉是對「壹電視」未審先判,並表示新興媒體推陳出新,要求NCC應訂定相關管理辦法和標準。彭芸表示會在1個月內提出對動新聞的處理報告。

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表示,NCC早在5天前就接獲民眾申訴,NCC已將本案移台北市政府調查,結果發現伺服器放在香港;不過,市府仍可依電信法第8條2項「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為營業者,電信事業得停止其使用」,要求中華電信下架動新聞。

何吉森表示,兒福法26條也可制約「動新聞」,傳內處官員今天已與內政部兒童局聯繫,建立協防機制。

此外,國民黨籍立委李鴻鈞和朱鳳芝都建議,至少要先開出罰單,讓民眾知道政府正視此事,也讓業者了解不能走法律邊緣。彭芸也強調,不允許業者測試NCC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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